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

国家不能有邪教罪—从镇压“全能神教”看宗教信仰自由



孟渊沛
最近,中国当局掀起了自镇压“法轮功”之后的又一轮镇压所谓“邪教”运动,这次镇压的是一个叫“全能神”(又名“东方闪电”)的新兴宗教团体。据媒体报道:“连日来,青海、陕西等9个省区市抓获了与‘全能神教’有关的500余名造谣者,其中包括400余名‘全能神’邪教人员。江苏无锡和浙江兰溪近日已抓获近百名‘全能神’邪教人员。”“12月5日起,青海省内相继发生8起‘全能神’邪教组织人员公开聚集闹事事件。青海警方捣毁‘全能神’邪教窝点多处,收缴横幅、光碟、标语、书籍等各类邪教宣传品5000余份及电脑、扩音器、手机等一批涉案宣传工具。”

这次镇压让我们似乎回到了1999年镇压法轮功时代。在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绝不会让政府界定某某宗教为邪教,然后对之进行血风腥雨的取缔、镇压。在宗教自由国家,宗教组织和宗教教徒犯下绑架罪、杀人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等刑事罪名的,当以刑事罪处罚,但政府无权对其教义进行评判,也不会以邪教罪进行惩处。宗教正、邪问题属于信仰问题,要由宗教内部判定。

关于有神无神,人如何获得永恒,自救还是他救,世界末日何时来临,人类的创造者、拯救者、终结者以及信仰群体的组织方法等,都是各宗教聚焦的中心,各有各的答案。这些答案的对错乃至正邪,只能由宗教之间来讨论、判断,政府无权介入,更不能在法律上对之进行界定,这是政教分离的基本原则。

“全能神教”从1990年代就开始在国内传播,并一直与基督教正统派别发生着冲突和矛盾。按照基督教正统教义,它是明显的异端,其教义完全违背基督教的信仰,如它的“基督论”(宣称有女基督)、“末世论”(人能预测世界末日),其在教会组织上也与正统教会有巨大差异。尽管“全能神教”在基督教内是明显的异端,属于邪教,也尽管在其宗教活动中有刑事犯罪活动,但是作为世俗的政权,绝不能因为它的教义和传教活动而将之定为邪教继而铲除之。

政府定邪教罪,就是给人的精神、信仰、思想定罪,世俗政权没有这个权力和能力。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美国没有邪教罪,摩门教是传统基督教派别公认的异端,但美国保护他们法律上的信仰权利。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和美国的人民圣殿教,杀死了很多人,但最后政府都是以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等罪来处理,而没有以邪教罪处理。教义的正邪,只能交给宗教本身和宗教间处理,政府只应在法律层面处理宗教组织的刑事民事责任。政府有义务保护每个宗教的法律权利——即使是被公认的邪教,也让它们在社会中合法、平等地存在。

《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写到: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这里的宗教,不单指的是正统宗教,也包括“法轮功”、“全能神教”等新兴宗教。“全能神教”教徒的宗教信仰和活动,只要不触犯刑法,在一个自由国家,也是应该受到保护的——他们可以自由传教、发展教徒,甚至游行示威。这些都是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

有些中国人,甚至某些宗教信徒,一提到异端教徒,就觉得他们不是人、不是公民,应该格杀勿论,甚至不惜靠政权对之血腥镇压。前几年,北京有几个基督徒律师到东北给几个“三班仆人”(基督教内异端,也被政府定为邪教)骨干作法律辩护,当时有一些老牧师痛骂他们为什么给异端辩护。实际上这些牧师不懂律师是去捍卫三班仆人骨干作为公民、被告人的合法权利的,法律权利的维护并不等同于赞同他们的教义和歪理。异端邪教徒也是公民,有公民的合法权利!

在宗教自由国家,诸宗教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任何宗教组织不能依靠政权来兴旺自己,政权也不能因为教义的区别,而歧视和扶持某个宗教组织。宗教依靠政权来打压异端异教,就成了中世纪天主教宗教裁判所;而政权自命为上帝代表来审判宗教之正邪,就成为英国清教徒时期的国王(兼国教元首)。当时英国国王成为英国国教圣公会的首脑,对其它宗教和基督教派别迫害摧残,最终导致清教徒革命和五月花号清教徒逃到美洲并奠定美国的根基。

维护诸种宗教在法律上的合法权利,正是基督新教对人类文明的巨大贡献。世界上最先取得宗教宽容的地区,恰恰是基督教新教(清教徒是在英国的新教徒中的最重要支派)的地区,当时其它的宗教大都是唯我独尊,以暴力铲除异端和异教。清教徒运动中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政府不能审判宗教的正邪,宗教也不得依附政权来铲除异端,宗教及教派不得被政权所歧视。作为清教徒的历史任务,既要结束国王在宗教信仰上的任何权力,宣布政权不得干涉公民的宗教信仰,也要防止自己再成新的宗教裁判所、依靠新政权铲除异端异教。清教徒的伟大领袖克伦威尔是信仰自由的极力倡导者,他掌政时,清教徒、圣公会甚至穆斯林、犹太人都和平共处。

对于“全能神教”,基督教内部有义务对它从教义上进行辨析和抵制,对之扰乱秩序、伤害、诈骗、非法拘禁等犯法行为,基督徒也可以报警。但基督徒们不应苟同政府,凭教义来给诸宗教派别定罪。世俗政权不能定宗教之正、邪。基督徒认同世俗政权对其它宗教派别的裁判权,肯定会危及基督教自身,比如中国基督教中不少非异端派别,早已被公安部定为邪教。总之,国家不能定有邪教罪。

宗教自由是人类的第一自由,是一个人确定自已生命意义和永恒价值的权利,它甚至先于人的生存权和言论权。我们认同各种宗教(尤其是一些新兴宗教团体)在政治权利上平等和自由的理念。只有在宗教自由的环境下,不同的宗教才能共存,才能善存劣汰。我们应该确认:信仰的内容我们可以保持不同,但在信仰权利这个政治权利上应该保持一致。各种信仰团体应该联起手来,互不歧视、互相协助,共同争取人权和民主。我们要认识到中共专制是我们唯一的敌人,只要专制存在一天,任何信仰也得不到自由。我们拒绝各信仰之间在政治上互相排斥,恰恰相反,正是我们都需要信仰的自由和权利,故我们在这个基础上应该联起手来,抗议中共对各信仰团体的迫害,呼吁海内外各信仰团体在新形势下联合和团结起来,为争取宗教信仰自由而作出不竭的努力。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95期  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0日)

《中国人权双周刊》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2012年12月25日星期二

不能让拳匪之乱在中国重演



孟渊沛

 根据享有盛誉的史学家蒋廷黻先生的《中国近代史大纲》一书,义和团运动纯粹是“反动势力总动员”,是慈禧太后在西方国家指责其镇压戊戌变法、囚禁光绪皇帝,要求其让光绪复位、实行变法的大背景下,对西方恼羞成怒,又无法调动李鸿章、张之洞等务实派大臣,于是煽动义和拳对外国人大肆打砸抢烧、攻打大使馆、屠杀基督徒的史上罕见的反人类反西方反文明的浩劫。但是一百年后的今天,这样的浩劫还在中国程度不同地上演。
   
     9月以来,中共为转移国内矛盾、为召开18大统一人心,也出于党内激烈权斗的必然需要,将中国人的注意力再次引到反日抗日,要求归还钓鱼岛上。其实钓鱼岛问题在1970年代美国将托管权转给日本的时候就已经基本定型了,如果有争议,中、日、美三国可以坐下来谈。多年以来,钓鱼岛事实上成为中共收放自如的棋子,放出来是为了巩固内政、同仇敌忾,收回去是位子权力当然重于疆土,一个小岛与我何干。


   
    跟义和拳匪受清廷操纵一样,这次遍及几十个城市的游行示威、打砸抢烧,无一不留下中共操纵的痕迹。警察在全力为游行示威护航,游行示威除了有众多围绕游行队伍多于民众的军警外,游行队伍中还有为数不少的便衣,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砸车、纵火,显然是警察默许、纵容甚至直接参与的。砸车严重的西安,已经有警察被网民认出穿便衣指挥砸车。据博讯网披露,沧州的反日示威由当地的交警支队长组织。
   
    跟义和拳匪的野蛮暴力一样,西安、长沙、青岛、苏州等地同步发生的反日活动中,伴随着大量严重暴力事件,让中国民众倍感恐慌。成千上万的日系车被砸,还殃及韩系车;成百上千的日系饭馆、超市被砸被抢,还殃及新加坡、美国店;数十家家日资工厂企业被砸被烧,众多在华日本人和无辜的中国人也被打伤打残。
   
    跟义和拳匪的思维理念一致,“扶清灭洋”、极左到底,这次游行中出现了大量毛泽东的画像和毛时代军人的队伍,也出现了呼唤“当代毛泽东”薄熙来复出的大量标语,毛左势力借反日僵尸还魂、大有再度复兴、继续完成“唱红打黑”大业的气势。分析人士认为,政法委、中宣部等中共极左势力,是该次运动的幕后策划者,目的是18大全面夺权。毛左再次复兴意味着中共内部的极左势力将籍民族主义全面掌权、对内残酷镇压亲西方的自由派人士、对外要全面地挑战西方各国、谋求法西斯强国的霸主地位。
   
    跟义和拳匪的的逻辑一样,这次以反日开始的暴力行动会以反对整个西方、反对西方价值观(主要是基督教和普世价值)而告终。因为要彻底反日就要反美(日美安保协议永远存在),反美就要反西方,反西方政治遏制、经济渗透就要反西方的文化渗透,而西方的文化渗透无非就是民主自由的普世价值和该价值的基本来源基督教。当年义和团就凭此逻辑反对所有与西方有关的事物,如电杆、铁路、邮局甚至火柴,并且屠杀残余的维新变法人士,尤其是对基督教、天主教人士格杀勿论,据记载拳匪以“杀猪(主耶稣谐音)宰羊(喻指基督徒)”的名义屠杀了240多名外国传教士及2万多名中国基督徒。
   
    不仅义和团时期,当民族主义压倒一切时,普世价值、基督教价值观就被搁置一边,著名学者李泽厚对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历史的诠释是“救亡压倒启蒙”。其实那个时期除了大家不讲人权、民主之外,“非基督教运动”也使基督教远离中国主流意识形态,所以那个时期同样也可以诠释为:民族主义压倒普世文明;共产主义压到基督教;无神论压到有神论和宗教信仰。
   
    这次的反日活动虽然还没有发展到反西方文化和基督教的地步,但需要中国的自由知识分子和基督徒都要思考的一个问题是:拳匪之乱已经百年了,为什么国情竟然毫无改变:国人就那么轻易地被专制政权操纵,国人就那么轻易地被民族主义、集体主义注入热情,国人就那么轻易地反日反美反西方?极端野蛮的民族主义,为何跟百年前一模一样,没有改变呢?
   
    从1980年代知识分子们启蒙以来,个体主义、自由民主观念已经得到不少中国知识分子和中产阶级的认可,但是从部分人对毛泽东的持续崇拜、对薄熙来的持续反案、对民族主义的持续热情中,可以看出中国人整体的价值观比起1980年代,改变不大。这是否是对自由知识分子多年来宣传普世价值观的一次测验和否定呢?
   
    基督教是亲西方的、倡导普世主义、最无民族主义的信仰,如圣经中多次提到无论是犹太人、希腊人、外邦人都会成为神的选民,“因为神不偏待人”(圣经 罗马书2:11)。改革开放后,中国基督徒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号称近亿的基督徒对国民素质、文化更新到底有多大的贡献?
   
    很多中国基督徒不关心政治,是独善其身的自修者。唱红打黑、毛左猖獗,基督徒不发声;打砸抢烧、反美反日,基督徒装作不知,等待中国基督徒们的命运也许是1930年代“非基督教运动”的后果——反西方反现代文明的所谓唯物主义、共产主义占据知识分子和多数国人的脑子,进而成为“国教”,基督教被弃绝、所有宣教士被赶出中国、中国基督教会被中共全面控制。
   
    中国基督徒不仅不能与那些反日反美的反西方人士同流合污,而且必须要在危及基督教价值观情况下发声,这个价值观就是人类平等,全面吸收人类文明,对西方文明和基督教全面开放,而义和团、红卫兵、毛左等都是历史的垃圾;爱国贼们是阻碍中国进步的大障碍,基督徒是普世主义者,应该是爱国贼和极端民族主义的天敌。
   
    当然,极端民族主义者和毛左们,都是要“玩火者必自焚”。就像清末的义和团运动,最终招致西方国家联手占领清廷,那些顽固地反西方反现代文明的大臣、义和拳匪们,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且不久之后,清王朝就彻底在历史上画上了句号。所以,提出普世价值的中国知识分子和基督徒们,也要充满信心,持续地进行普世价值传播工作,相信现代义和团必然灭亡,相信我们定会担负起历史的使命,不让拳匪之乱在中国重演。

从台湾二二八事件看六四问题的出路(为六四25周年重发)

郭宝胜

要点:六四事件是中国民主化进程中最具有全局性和象征性的问题,它的解决自然而然导致整个中国的民主化。而解决六四问题,却是与中国民主化互为前提、互相关联的。台湾民主化前并没有提前、单独地解决二二八事件。同样,在目前中国体制下,单独、提前解决六四问题也毫无可能性。因为二二八与六四一样,不是一个孤立的个案,而是一个整体性全局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六四群体要懂得唯有中国民主化才是解决自己问题的唯一出路,所以尽可能地联手反对中共的诸种势力共同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以期最终解决六四问题。


     台湾二二八事件在很多地方与六四事件非常相似,各自都是专制政权动用军队镇压和平抗议的最重大、最难以遗忘、最具标志性的罪行,各自也都是民众和当权者头上长期的历史死结,而为解决此死结的努力,成为促成两岸各自政治民主化的重要通道。在台湾,这个死结已经被和平解决;在中国大陆,这个死结还紧紧地拴住每个人的心灵,毫无松动的迹象。台湾解决二二八事件的方式及历程,对六四事件的解决出路,提供了众多弥足珍贵的启示和警醒。我们试图通过台湾二二八事件在台湾民主化过程中的和平解决路径,探讨六四事件和平解决与中国民主化的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解决六四事件的出路。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底发生的大规模民众反抗国民党政府事件,以及其后3月至5月间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镇压屠杀台湾人民,及清乡捕杀台籍菁英事件。整个事件概要可以以1995年树立在台北二二八和平纪念公园的纪念碑碑文为准:
 
    “ 一九四五年日本战败投降,消息传来,万民欢腾,庆幸脱离不公不义之殖民统治。讵料台湾行政长官陈仪,肩负接收治台重任,却不谙民情,施政偏颇,歧视台民,加以官纪败坏,产销失调,物价飞涨,失业严重,民众不满情绪濒于沸点。
   
    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专卖局人员于台北市延平北路查缉私烟,打伤女贩,误杀路人,激起民愤。次日,台北群众游行示威,前往长官公署请求惩凶,不意竟遭枪击,死伤数人,由是点燃全面抗争怒火。为解决争端与消除积怨,各地士绅组成事件处理委员会,居中协调,并提出政治改革要求。
 
    不料陈仪颟顸刚愎,一面协商,一面以士绅为奸匪叛徒,迳向南京请兵。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闻报,即派兵来台。三月八日,二十一师在师长刘雨卿指挥下登陆基隆,十日,全台戒严。警备总司令部参谋总长柯远芬、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缉及宪兵团长张慕陶等人,在镇压清乡时,株连无辜,数月之间,死伤、失踪者数以万计,其中以基隆、台北、嘉义、高雄最为惨重,事称二二八事件。
 
    斯后近半世纪,台湾长期戒严,朝野噤若寒蝉,莫敢触及此一禁忌。然冤屈郁积,终须宣泄,省籍猜忌与统独争议,尤属隐忧。一九八七年解严后,各界深感沉疴不治,安和难产,乃有二二八事件之调查研究,国家元首之致歉,受难者与其家属之补偿,以及纪念碑之建立,疗愈社会巨创,有赖全民共尽心力。
 
    勒石镌文,旨在告慰亡者之天灵,平抚受难者及其家属悲愤之情,并警示国人,引为殷鉴。自今而后,无分你我,凝为一体,互助以爱,相待以诚,化仇恨于无形,肇和平于永远。天佑宝岛,万古长青。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 谨立”。
 
    从以上概要中我们看到二二八与六四虽然有时间、地点、爆发原因等诸多不同,当事者一个是国民党,一个是共产党,但在全副武装的军队镇压和平抗议的民众这一点上是完全相似的。二二八也象六四一样,成为朝野长期的政治禁忌、成为民主化道路上的死结。但与六四不同,台湾在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努力,到1995年2月28日二二八事件48周年当日,中华民国李登辉总统为国民政府在二二八事件中的暴行,向全国人民道歉;当日行政院纪念活动也于二二八和平公园举行,这最终标志着二二八事件的和平解决。二二八和平解决模式固然是解决六四问题需要效法的最好模式,但之所以有如此模式,跟台湾的整个民主化运动是分不开的。二二八和平解决的大体历程是这样的:
 
    1950年代台湾人在海外即有二二八纪念活动,但在岛内,整个戒严时期(即1987年前),二二八事件的受难者或受难家属,身受白色恐怖的威吓,大多数都将冤屈深埋心底,不敢公开谈论,更遑论平反二二八。
 
    1960年代雷震等自由知识分子发起《自由中国》运动,影响甚巨;1971年台湾各界的保钓运动在爱国主义旗帜下的开始冲击戒严体制;1977年桃园县长选举与中坜事件成为台湾民主化历程中重要事件;1979 美丽岛事件成为影响最深的台湾民主运动。与此同时,在台湾民主化运动中最具有先知角色的台湾基督教长老教会,在1970年代极端黑暗中发表了《对国是的声明与建议》(1971年)、《我们的呼吁》(1975年)和《人权宣言》(1977年)等三篇正义宣言。随着1970年代自由运动的冲击和1980年代的自由化与本土化,台湾民间渴望平反二二八的声音逐渐出现。当时的台湾自由民主人士,虽然其中许多人并未亲历二二八,但都逐渐意识到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人心中最大的苦难,于是二二八平反运动,便成为台湾民主化运动中的核心诉求和议题;
 
    1980年代,党外实力逐渐整合,最终在1985年组成“党外后援会”,开始具备政党的雏形。1986年三月,台湾人权促进会以“省籍与人权”为题,举行座谈会,纪念二二八事件。同年9月,民主进步党成立,在其行动纲领第五十一条,便规定了:“公布二二八事件真相,并定该日为‘和平日’,以期化除省籍歧见。”台湾人权促进会和民进党的作为,为日后的二二八平反运动埋下了伏笔;
 
    1987年2月4日,由由陈永兴、郑南榕等人联合海内外台湾人各界团体联合组成的“二二八和平日促进会”正式成立;
 
    1987年由总统蒋经国宣布同年7月15日起解除戒严;1988年1月13日李登辉继任中华民国总统,于同年2月举行第一次总统记者会,并提出他对二二八事件看法;
 
    1988年8月19日全台湾首座228纪念碑,由民间兴建于嘉义市。由市府提供土地、民间人士捐款设计建筑完成,碑文中呼吁:“政府公布事实真相、平反冤屈、安慰受难者家属、兴建纪念碑、制定二二八为和平纪念日”;
 
    1989年2月台湾基督教长老教会发布《二二八公义和平日牧函》(见附1),在其中“吁请政府订定二月二十八日为国定假日,设立二二八和平公园,并给予受害者及家属适当的补偿”,1989年6月发布《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对北京天安门事件的声明》(见附2),一方面呼吁“中国政府应立即停止罔顾生命和人权的杀戮行为,中止一切后续的搜捕行动,并给予死伤者最优厚的赔偿”;另一方面也呼吁台湾“执政当局更应为二二八事件向台湾人民道歉,并给予死难家属应得的抚慰,以期建立民主、自由,充满公义与和平的新社会”;
 
    1990年5月20日:李登辉就任第八任总统,指示总统府资政邱创焕组成二二八事件专案小组,撰写“专案报告”,提出适当对策建议,供政府权责部门参酌。同年11月29日,行政院成立“行政院二二八事件专案小组”;
 
    1995年2月28日“二二八纪念碑”峻工落成,于台北二二八和平公园揭幕。李登辉总统为国民政府1947年的暴行,向全国人民道歉。同日,行政院纪念活动上午十时于二二八和平公园举行。“枪与玫瑰”纪念晚会于台北二二八和平公园召开,受难者家属代表致词;
 
    1995年3月23日立法院通过《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补偿条例》(见附3)。4月7日总统令公布《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补偿条例》,10月7日《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补偿条例》生效施行。
 
    1996年,担任台北市长的陈水扁宣布订定台北市的二二八事件纪念日,并率先订定2月28日为台北市的假日。1997年起的2月28日和平纪念日改成国定假日。
 
    至此,二二八事件算是在历史上基本解决了。基本解决的标志大致是:真相公布、责任人的惩处(蒋介石已老死、直接责任人台湾行政长官陈仪早在1950年6月以通共罪名在台湾被处死)、政府代表人的道歉、补偿法令的实施、设立纪念碑、公园、国定假日等等。
 
    从二二八事件和平解决的历程中,我们首先看到:二二八事件的解决与台湾的民主化是互为前提的。在整个戒严时期,毫无解决二二八的希望;但在1986年民进党的成立和1987年的解严后,二二八的解决就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没有多党为标志的民主化,就不会有二二八被平反的直接后果;没有台湾的解严,也就不会有二二八事件的和平解决,也就没有政府对二二八的道歉、受难者及其亲属巨创的治愈。总之,二二八事件的解决,不会先于台湾的民主化。这一点对中国六四事件的解决也很有启发,我们同样也可以说,中国不实现民主化,六四问题的解决,也不会有突破性进展;要想使六四问题和平解决,唯一的出路就是使中国民主化。
 
    通过台湾民主化历程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台湾民主化前并没有提前、单独地解决二二八事件。同样,在目前中国体制下,单独、提前解决六四问题也毫无可能性。因为二二八与六四一样,不是一个孤立的个案,而是一个整体性全局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二二八牵涉到的是台湾整个戒严体制和国民党党国的整体利益。有人认为,二二八牵涉的就是蒋介石、陈仪等少数人,等他们死了问题就解决了,但实际上责任者很早就死了,而且陈仪是被蒋介石有意从大陆抓回台湾,在台湾人前枪毙的,按理陈仪通共是在浙江,但蒋介石对台湾内心有亏,以杀陈仪的方式抚慰台湾人心。即使这样,二二八问题也没有因责任人的肉体死亡而解决。
 
    同样,针对六四事件,很多人认为现在主要责任者邓小平已经老死了,李鹏在世时间也不多了,主要责任人肉体的死亡,会带来六四事件的平反,也有人天真地认为,可以在不实现中国民主化的情况下提前解决六四问题,如在近期内先把六四赔偿、流亡人士回国等问题先解决,至于中国是否民主化,无碍六四问题的单独解决。这种思维近年来也在部分受迫害宗教团体问题、台湾、香港、西藏、新疆、内蒙、上访户等问题中出现,他们似乎认为中共可以单独地与他们谈判,单独地解决他们问题,平反昭雪、让其自由与独立等等,但实际上我们从二二八事件和平解决的历程中看到,二二八问题并没有独立于、提前于台湾的民主化,没有被国民党政府在解严前就给予赔偿和平反,二二八问题的解决,是在台湾民主化取得实质胜利后才有根本性突破的。
 
    究其原因,六四和二二八一样,它们的根本原因不是独裁者的某些人的某些特殊原因,而完全是由整个体制整个集团造成的,要想平反,撼动的是整个体制和整个集团。独裁者心中明白,在这些关键性的历史事件上,一旦有实质性的哪怕一步妥协,就意味着对旧有体制和党国利益的彻底否定。就是说即使当年参与屠杀的一代责任人都死亡了,独裁者集团还是不愿意认错和妥协,除非独裁已经改变成民主制。
 
    自1989年六四事件后,中共当局对六四受难者及亲属至今毫无道歉毫无赔偿,唯一的一例例外是2006年,四川成都六四死者周国聪的父母获当局以困难补助的名义赔偿七万元人民币,但在2011年6月,死难者母亲唐德英向四川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有关其儿子死于六四事件一事的国家赔偿申诉书,当局拖了四个多月后向她明确拒绝申诉,称不会对其儿子周国聪死于六四事件一事进行任何国家赔偿。可见,中共当局虽会出于维稳的目的,以金钱保证某个六四受难者一时不再索赔,但叫当局真正悔改道歉并进行国家赔偿名义的赔偿,目前是不可能的。
 
    无独有偶,根据2011年天安门母亲发布的《不容亵渎“六四”亡灵、不容损害“六四”难属的人格尊严—“六四”惨案二十二周年祭》一文指出:“今年2月下旬‘两代会’召开的前夕,竟然由北京市某区公安部门出面找到居住在该区的‘天安门母亲’群体中的某户难属,进行所谓的私下沟通,交换意见。紧接着4月初他们又找该户难属谈了一次。来人不谈‘公布真相’、不谈‘司法追究’,不谈就每一位死者做出‘个案交代’,只单单提出给多少钱的问题,而且强调这只对个人不对群体”。天安门母亲们痛斥当局以金钱收买的可耻行径,继续坚持于1995年提出的“真相、赔偿和问责”三项要求。此事也从反面说明了,在中国整体民主化之前,六四事件被中共当局提前、单独获得“真相、赔偿和问责”及和平解决似乎没有可能性。
 
    二二八事件和平解决与台湾民主化互为前提的紧密关系,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民主化这个全局性问题的重要性。海内外六四群体,包括天安门母亲运动、海外流亡学生学者团体,都应该把六四问题之解决,放在中国民主化这个总体目标下,放弃中共当局会单独、提前解决六四问题的幻想,切实与其他海内外各个时代、各个特色、各个族群和宗教信仰的团体联合起来,共同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这也真正是解决六四问题的必由之路。
 
    从台湾二二八事件和平解决的历程中我们看到,民主化进程中各种力量要联合起来。在台湾,二二八受难者及其亲属、体制内外自由知识分子、基督教会、保钓团体、台独团体、组党分子甚至国民党内开明人士、环保主义者、原住民等,都基本上团结了起来,共同致力于台湾民主化的大目标下,如此才有效地推进了民主化进程。而一旦民主化目标实现,诸种力量的各自目标,也都会在民主框架中解决。同理,在中国海内外,六四群体要联合其他群体共同推进民主化进程,不要切断自己与其他群体的联系,更不要排斥其他类型的抗议中共团体。
 
    目前的国内民主运动中,主体是六四后涌现的众多新兴的维权人士、宗教信仰团体、网络异议人士,而在海外,六四群体依然是海外民运的主体。无论海内外,六四群体都要懂得唯有中国民主化才是解决自己问题的唯一出路,所以尽可能地联手反对中共的诸种势力,如家庭教会、法轮功、西藏、新疆、内蒙、维权人士甚至上访户,共同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以期最终解决六四问题。
 
    其次,从二二八事件和平解决的历程中还可以看到,正如二二八事件本身成为民主化运动的催化剂和主要标志一样,六四事件也一直并且必将是中国民主化运动的主要标志和最关键催化剂。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政治事件能比六四更加敏感,当局对六四的任何细微的新评价和新举措,都可能成为中国政治变动的先兆和信号,当然也没有一个日子象六四一样在一年中引起中共全面地、整体的高度恐惧和防范,与六四相比,新疆的七五,西藏的三一四只是局部性的;除了六四,也没有一个日子,能使全中国的各阶层、体制内外、各地方的正义人士团结起来共同纪念之;除了六四,也还没有一个事件能把海外反对专制群体全部联接起来,无论是台湾、香港,无论是达赖喇嘛、热比娅,无论是法轮功、地下教会,无论是西单墙、中国民主党等等,在纪念六四、要求当局解决六四问题上不仅没有异议而且都非常积极。六四事件,早已成为整合种种反中共专制群体的旗帜,成为最具纪念意义的标志性事件。
 
    而对六四事件和平解决的持续诉求,本身成为中国民主化运动中最重要的构成部分。正如六四天网行动、天安门母亲运动已经成为中国民主运动史上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一样,六四诉求,是迫使当局妥协、悔改和改革的最重要动力,虽然23年来六四诉求几乎没有得到当局任何正面的回应,但却给专制体制不断以重创,给当年的犯罪者不断以良心的拷问,在正义和良知的威慑下,这个不义的体制已经摇摇欲坠。不仅如此,持续的六四诉求,也使年轻一代通过历史真相认识到专制的残暴、民主中国之必要,六四诉求正激发一代80后、90后年轻人积极投入中国民主化进程中。
 
    总之,六四事件是中国民主化进程中最具有全局性和象征性的问题,它的解决自然而然导致整个中国的民主化。而解决六四问题,却是与中国民主化互为前提、互相关联的。台湾的二二八事件和平解决历程和模式启示我们:解决六四问题的唯一出路,就是促成和实现中国的民主化;在中国民主化之后,六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至于如何促成中国的民主化?中国民主化模式将与台湾民主化模式有什么异同?并不在本文的探讨范围内。但无论何种模式促成中国的民主化,六四诉求肯定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而民主化后首先要解决的,当然就是六四事件问题。
 
    继承六四英烈遗志、联手各派促成民主中国,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做的工作。在六四25周年之际,我们需要的不是李白“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的超脱和惆怅,我们需要的是陆游“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信心、公义和大爱。愿诸位同仁,共同努力,早日结束专制、在中华大地,实现自由、民主、法治的国度。
 
    附录1:
    二二八公义和平日牧函
    1989年
 
    基于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的信仰告白:「我们相信,教会是上帝子民的团契,蒙召来宣扬耶稣基督的拯救,做和解的使者,是普世的,且根植于本地,认同所有的住民,通过爱与受苦,而成为盼望的记号。」因之,我们十分关切社会之公义与和平。
 
    我们以万分悲痛的心情回溯一九四七年在台湾发生的二二八事件,当时成千上万的台湾社会菁英与无辜者被杀害,成为台湾历史上泯灭人性的一个重大事件,以致造成台湾住民长久以来对政治的恐惧和省籍之冲突。如今为了促进社会的公义与和平,我们切盼每位基督徒于二月二十八日当天中午,为纪念二二八事件之惨桉禁食祈祷,并为开拓台湾未来光明的前途而举办的二二八公义和平日之各项纪念活动奉献。
 
    为使所有台湾住民和睦相处,我们吁请政府订定二月二十八日为国定假日,设立二二八和平公园,并给予受害者及家属适当的补偿,更期盼政府为表达与民和解的诚意,严禁对政治异议者施以暴力,同时儘速释放因政治桉件繫狱的政治犯,使台湾成为公义与和平的乐土。
 
    「慈爱和诚实彼此相遇,公义和平安彼此相亲,诚实从地而生,公义从天而现」(诗篇八五:10~11)
 
    台湾基督长老教会
 
    总会议长 杨启寿
 
    总 干 事 高俊明
 
    主曆一九八九年二月一日
 
    附录2 :
    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对北京天安门事件的声明
    1989年
 
    民主、自由乃是全人类所嚮往的生活方式,更是当今专制国家之人民深切期待的政治理想。基于在耶稣基督裡的人权关怀,我们坚定支持各国人民为争民主、自由所做的奋斗。
 
    当前中国学生与知识份子,因着渴望民主、自由所採取的示威抗议行动,本会寄予最深切的关怀与支持。对于中国政府自六月四日以来,在北京天安门以武力镇压学运、滥杀、滥捕无辜民众的暴虐行为,感到悲痛愤慨并予以最严厉的谴责。
 
    我们唤起所属各教会为死伤的中国人民迫切祈祷及追念。我们要与全世界教会共同呼吁,坚决反对任何政权以暴力镇压人民。中国政府应立即停止罔顾生命和人权的杀戮行为,中止一切后续的搜捕行动,并给予死伤者最优厚的赔偿。
 
    我们同时更要呼吁台湾人民和执政当局,应从当前中国局势中觉醒并把握契机。对内,彻底落实主权在民、全面改造国会、军队国家化、司法独立、释放全部政治犯;对外,积极拓展独立自主的外交、建立完整的国际人格,以摆脱被中国併吞的阴影。执政当局更应为二二八事件向台湾人民道歉,并给予死难家属应得的抚慰,以期建立民主、自由,充满公义与和平的新社会。
 
    圣经:「天赋的人权被蹂躏,主必关怀!」(耶利米哀歌三:五)
 
    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总会
 
    议长 孙武夫(出国中)
 
    副议长 池汉銮(代行)
 
    总干事 杨启寿
 
    主后一九八九年六月十二日
 
 
    附录3
    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补偿条例
 
    中华民国 98 年 7 月 1 日公布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800160081号令修正公布第 3、8 条条文;并增订第 3-1、3-2 条条文
   
 
    第一条
 
    为处理二二八事件(以下简称本事件)补偿事宜,并使国民了解事件真相,抚平历史伤痛,促进族群融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受难者,系指人民因本事件生命、身体、自由或财产遭受公务员或公权力侵害者。
    受难者应于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二年内,依本条例规定申请给付补偿金。
    受难者曾依司法程序或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之行政命令获取补偿、抚恤或救济者,不得申请登记。
 
    第三条
 
    行政院为处理受难者之认定及申请补偿事宜,得设“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以下简称纪念基金会),由学者专家、社会公正人士、政府及受难者家属代表组成之。
    受难者家属代表不得少于纪念基金会委员总额之四分之一。
 
    第四条
 
    政府应于纪念碑建成届纪念日时,举行落成仪式,敦请总统或请相关首长发表重要谈话。
    定每年二月二十八日为“和平纪念日”,为国定纪念日,不放假。
    本事件之纪念活动,由纪念基金会筹办之。
 
    第五条
 
    纪念基金会应依调查结果,对受死刑或有期徒刑以上刑或拘役处分之宣告并执行者,或未宣告而执行者,呈请总统大赦或特赦。
 
    第六条
 
    受难者及受难者家属名誉受损者,得申请回复之;其户籍失实者,得申请更正之。
 
    第七条
 
    受难者之补偿金额,以基数计算,每一基数为新台币拾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六十个基数。
    前项补偿金数额由纪念基金会依受难者之受难程度,订定标准。
    补偿金之申请、认定程序及发放事宜,由纪念基金委员会定之。
 
    第八条
 
    补偿范围如左:
    一、死亡或失踪。
    二、伤残者。
    三、遭受羁押或徒刑之执行者。
    四、财物损失者。
    五、健康名誉受损者。
    六、其余未规定事项授权纪念基金会订定之。
 
    第九条
 
    纪念基金会应独立超然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预,对事件调查事实及相关资料,认定事件受难人,并公布受难人名单,受理补偿金请求及支付。
    受难人家属亦得检附具体资料或相关证人,以书面向纪念基金会申请调查,据以认定为受难人。
    前项情形纪念基金会应于收受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
 
    第十条
 
    纪念基金会为调查受难人受难情形,得调阅政府机关或民间团体所收藏之文件及档案,各级政府机关或民间团体不得拒绝。其有故意违犯者,该单位主管及承办人员应依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科以刑责。
    前项所称档案系指有关二二八资料,档案上不必然有二二八字样。
 
    第十一条
 
    纪念基金会之基金为左列各款之用途:
    一、给付补偿金。
    二、举办二二八事件纪念活动。
    三、举办协助国人了解二二八事件真相之文宣活动。
    四、二二八事件之教材或著作之补助。
    五、二二八事件有关调查、考证活动之补助。
    六、其他有助平反受难者名誉,促进台湾社会和平之用途。
 
    第十二条
 
    基金会之基金来源如左:
    一、政府循预算程序捐赠。
    二、国内外公司、团体或个人之捐赠。
    三、基金孳息及运用收益之收入。
    四、其他收入。
    经费如有不足,由政府循预算程序捐赠。
    依本条例规定支付之补偿金,免纳所得税。
 
    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受难者家属,系指已死亡或失踪之受难者,其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顺序之法定继承人。
 
    第十四条
 
    经纪念基金会调查认定,合乎本条例补偿对象者,于认定核发之日起二个月内一次发给。自通知领取之日起逾五年未领取者,其补偿金归属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
 
    第十五条
 
    请领本条例所定补偿金之权利,不得扣押、让与或供担保。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日起六个月施行。
 
    纵览中国首发

政治乱局中的中国家庭教会



孟渊沛

     中国家庭教会的发展与中国政治的发展息息相关,政治的变动影响着中国家庭教会的变迁。在海内外享有盛誉的中国教会研究专家、著名神学家赵天恩牧师,在其权威性巨著《当代中国基督教发展史1949-1997》一书序言中就写到:“在中共政权下的政治运动影响着全体人民生活的每一个层面,教会的发展也是如此”。因此要想了解中国家庭教会当下的状况,必须要从中国政治的大背景下开始。
   
     我们看到,重庆“王立军、薄熙来”事件使中国政治的高压稳定局面遭受重创,中国高层政局因应对、处置“王薄事件”而进入动荡混乱的状态。一方面由于缺乏毛泽东、邓小平等强权人物,党内诸势力各自竞相以进入18大高层掀起前所未有的权力斗争,并在薄熙来问题上使权斗白热化;另一方面,无论是出于权斗或者良知,党内政改温和派露出水面并开始与极左保守派分庭抗礼,以反对“文革余孽”为口号开始清算极左、开启政改的历程。高层的斗争和分裂,很快就对底层民众的权利和社会生活产生极大的影响。中国家庭教会,由于在社团管理上的非法性和意识形态上的亲西方性,故一直处在国内政治斗争的漩涡中,最容易受到政治运动的冲击。
   
    随着政局动荡,政府对家庭教会的政策也出现扑朔迷离、并不一致的混乱现象。一方面极左保守势力仍然视家庭教会为西方渗透中国、民众自治权利威胁统治权力的主要敌对团体,欲彻底铲除而后快,这突出地表现在北京当局对北京守望教会的持续打压和近来中国当局要掀起新一轮打压教会运动的媒体消息上。另一方面对家庭教会比较正面的消息是,政改温和派在逐渐地清算薄熙来、周永康为代表的极左势力,继续坚持改革开放,这就意味着对基督教为重中之重的西方文化继续持开放姿态。政改温和派也就社会团体的注册和管理,推出众多保障民众权利的措施,这也极大地影响着家庭未来的发展。
   
    北京守望教会事件是中国家庭教会谋求合法化、公开化进程中的突出事件,家庭教会在经过近30年的最新发展后,期望获得合法的社会法人地位、合法的敬拜场所和教产,但这一诉求被北京宗教当局野蛮拒绝,并采取流氓手段中止守望教会的室内整体敬拜,守望教会的几名主要牧师和长老至今还软禁在家里。
   
    根据笔者内部得到的最新的北京守望教会网络期刊第26期可以看出,守望教会自去年4月10日遭受迫害不得不到户外敬拜以来,至今还无法进入户内进行整体敬拜,守望教会主体已经被中共强权肢解离散。但是值得欣慰的是,守望教会信徒仍在持续坚韧地坚持户外敬拜、勇敢地与强权抗争,他们的勇气和信心值得海内外华人钦佩的。在该期网络期刊写到:
   
    “2012年4月29日,教会户外敬拜第56个主日。据统计,至少有13位弟兄姊妹在平台(户外、位于北京海淀中关村。作者注)附近被带走。截至当晚10点多,所有弟兄姊妹均被释放回家。2012年5月6日,教会户外敬拜第57个主日。据统计,至少有13位弟兄姊妹在平台附近被带走。截至当晚6点多,所有弟兄姊妹均被释放回家。详情请见《北京守望教会5月6日户外敬拜通报》”。
   
    通过网络期刊也可看到,不仅他们仍然在坚持户外敬拜,仍然以这种方式要求官方给予他们正当的敬拜权利,而且他们的各种团契、教会培训、讲道、营会活动还在继续。他们正以凛然的正义面对极左派的愚昧和残暴。
   
    北京当局的极左其实与重庆可以相比,在重庆是“唱红打黑”、颂扬文革、崇拜红卫兵和毛魔头,打击“走资产阶级路线”的企业家,没收他们的财产;在北京是大搞义和团“扶清灭洋”、“杀主宰羊”(及主耶稣和基督徒)的一套,排斥西方文明和基督教,残酷打击家庭教会,叫牧师们唱“党啊,亲爱的妈妈”;在重庆极左势力把矛头对准企业家,在北京他们把矛头对准知识分子,尤其是有信仰的亲西方知识分子。在极左势力看来,守望教会就是亲西方的“臭老九”最为集中的场所。
   
    除守望事件外,极左势力又在谋划进行新一轮的清除“家庭教会”的行动。据基督徒援助机构对华援助协会在2012年4月20日报道:中国政府正发起新一轮清除“家庭教会”行动:2011年9月,国家宗教局举办的首届“基督教界爱国人士”培训班上,通报了国家宗教局、公安部、民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的秘密文件,要求分三阶段全面清除“家庭教会”:
   
    1、第一阶段,2012年1月至6月底,对全国各地的“家庭教会”进行地毯式摸底、备案。 2、第二阶段,用两到三年时间,对已摸底、备案的“家庭教会”进行集中清理。 3、第三阶段,用十年时间彻底清除“家庭教会”。 目前处于第一个阶段,据对华援助协会报道已经有95%以上的家庭教会传道人强烈感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的“家庭教会”摸底、备案之潮。
   
    该报道认为清除家庭教会的主要策略是将家庭教会纳入“三自”教会,不登记的予以清除,媒体上不准出现家庭教会的字眼等。该报道指出进入2012年以来,中共对于逼迫和打压“家庭教会”的频率加快,除了对北京守望教会户外敬拜超过一年的持续性打压,其它有关案例比去年同期提高20%多,并延展至基督教文化出版、书房等多个层面。
   
    从以上可知,家庭教会面临的将是中共极左势力持续地逼迫和有目的的清除活动。极左势力是不愿意将家庭教会合法化、独立登记的,他们虽不敢延续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文革小组提出的“消灭宗教”的政策,但他们还是要实施对中国人身体和灵魂的全面控制政策,无论是精神和肉体、天国和地上、政治和宗教都要纳入到他的控制当中。这与政教分离的现代政治原则是背道而驰的。
   
    当然,笔者坚信中共所谓的新一轮清除家庭教会运动必定会流产。因为这样的运动,在邓小平、江泽民时代搞过多次,都由于基督徒的抵抗而流产。这次运动的新动向是以三自教会的统战来对付家庭教会,这种统战固然会使部分家庭教会登记在三自教会名下(如国内很多海归基督徒家庭教会),或者以“堂代点”(家庭教会聚会点归附在三自教会某个教堂名下)的方式依附于三自,但大部分家庭教会是绝不会与三自会同流合污的。而中共宗教当局所谓“不登记的就予以清除的话”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因为从1980年代以来,他们就以这样的政策对待家庭教会,但是30年多年来,他们清除了吗?反而是越除越多。因此,我们一方面要警惕极左势力又一次异想天开的疯狂反扑,另一方面要坚信基督教会定能打退极左势力任何一次的剧烈攻击。
   
    目前中国政局之所以说是乱局,是因为除了极左势力外,还有其他的势力。以北京整肃王立军、薄熙来和今年“两会”最后的记者问答会上温家宝总理批“文革”的讲话为标志,党内政改温和派开始露出水面。他们在意识形态上反对“文革余孽”们的“唱红打黑”“兴无灭资”“砸烂公检法”、反西方反美的种种错误,这就为家庭教会在中国的舆论和文化生存空间排除了障碍;持续改革开放也意味着持续接纳和学习西方先进文明,基督教当然是其中的重中之重。
   
    改革派有关社会团体管理上也不断推陈出新,给家庭教会的合法化带来希望。温家宝在去年11月14日国务院召开的有关行政审批制度会议上指出“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就不要设定行政审批;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就不要再搞前置审批。”,当月22日,广东省就《关于广东省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指出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不再需要挂靠主管单位,无须前置审批。
   
    根据新华网最新报道,今年5月7日上午,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有关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指出:民政部门对有关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工作在去年下半年已经开始实施,对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的社会组织已经按照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和登记一体化来进行直接登记。政治类、人权类的社会组织在登记管理上是平等的,也要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审查它成立的条件、成立的必要,以及开展活动的宗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这些有关社团直接登记的最新规定也可解读为改革派在家庭教会政策上的松动,从中似乎说明家庭教会合法化的前景更加明朗了,笔者接触的国内家庭教会成员也指出在山西、青海等少数地区,政府正在让那些不愿到三自教会登记的家庭教会仅仅到当地社区登记就让其合法活动了。众所周知,家庭教会在目前中国的处境总体上看是被默许但被非法化的,让不让家庭教会以独立社会法人在民政部门登记,是北京守望教会等中国家庭教会与中共政府冲突的关键所在,只要家庭教会在新规定下可以独立登记了,就说明了改革派的确迈出了保障公民自由权利、推进政治社会进步的关键一步。
   
    总之,目前中国政局动荡,保守派和改革派正在进行血风腥雨的厮杀征战,而在征战中首当其冲的中国家庭教会,也正在承受着患难和痛苦。前方的道路到底是沟壑还是坦途,不仅在乎政治势力的博弈,更在乎中国家庭教会自身的发展、壮大和抵抗。一切都要靠上帝的带领,正如圣经《诗篇》33:11:耶和华的筹算永远立定;他心中的思念万代常存。
   
    原载中国人权双周刊

出卖长子名分—美国对华维稳外交的再次实施



郭宝胜

     陈光诚“自愿”离开美使馆前往朝阳医院后,世界正义人士震惊、恐慌、匪夷所思,“美国怎么了?美国国务院疯了吗?”的疑问响彻在地球每个角落。但只要读过本人在博讯首发的《美国国务院对华外交的“维稳”心态》一文的读者,就不会为美国国务院今日的决策而震惊和不可理解,凡是理解了美国国务院与中共政法委一样都是不要普世价值而要既得利益、都在维稳(Maintain Stable )的话,那么我们就不会为陈光诚的“自愿”离开事件而愤怒。
 
     在前文中,我首次将中共创造的“维稳”一词,适用在美国外交上,很多人不理解。其实维稳外交也就是绥靖外交,就是向邪恶政权和现实利益妥协,撇弃普世价值,求得一时的平安和利益。在今年年初的台湾大选和王立军事件上,美国维稳外交已经得到充分体现。美国维稳外交的目前代表是副总统拜登、前外交官员博道格以及他们背后的奥巴马总统。他们根本不想进行任何理想主义的人权外交,根本不愿挑战独裁政权,就是在拥有主动权时也往往被动挨打。台湾大选时他们支持亲共的马英九,就是为了维持台海现状,而非借助台湾瓦解中共;王立军事件时他们只想息事宁人、取悦中共,毫无抗议中共包围领事馆的底气,毫无借机扩大中共内斗的谋略和勇气。


    对华维稳外交从奥巴马上任后即开始实施,而且是一贯的、持续的。陈光诚事件如此处理,完全符合他们的既定政策逻辑。种种迹象表明,美国国务院只是把陈光诚当做一个包袱,尽快抛弃而后快。一开始,他们就不想激怒中共,他们就不想实施能真正实现光诚人权自由、制衡中共的人权外交,他们就没有心思效法方励之案例给予陈光诚安全和自由,他们想尽办法骗陈光诚出使馆(滕彪、曾金燕等人士的推文和文章可作证),一旦出来,他们维护稳定的外交战略就达到了。他们绝对不敢带光诚来美国,也不敢在使馆长期滞留陈光诚。若果有人权外交的逻辑,给予当事人真正安全和自由是第一位的。至于当事人自己在邪恶政权威胁逼迫的大环境下的所谓意愿,倒是其次考虑的因素。
 
    他们拿陈光诚没有提出庇护、陈光诚所谓的“自愿”、中共的安全承诺、陈光诚要读大学、陈家人要团聚等为幌子、挡箭牌,来掩盖它维稳外交的可耻和卑鄙。他们不顾希拉里多次呼吁释放陈光诚的事实,自打嘴巴地把人交给中共恶魔---美国国务院真是傻了,难道不知道陈光诚离开使馆的情形将会是什么吗?如果有常人对中国当下自由状况的看法和经验,就不该如此愚蠢,利令智昏,他们失去了常人的常识。美国国务院口口声声家人团聚,但软禁的时候不就团聚吗?团聚不是问题,问题是失去自由。美国人说中共会让光诚上大学,但正如王丹所说,陈光诚上大学不是急需,急需的是安全。美国国务院假惺惺地似乎一切对为陈光诚考虑到了,但唯一没有考虑到的就是他的安全和自由。总之,美国国务院对待光诚只是沿用了对台湾大选和王立军事件的处理策略,毫无道义和主动制衡心态,只有鼠目寸光的利益算计。
 
    维稳外交就是只为现实利益罔顾理想和价值观,在此意义上美国国务院与中共政法委的功能差不多-----维持现状、消灭一切革新苗头、维护各地既得利益、抛弃任何理想和普世价值;在此意义上,无论是黑帮打手王立军还是人权斗士陈光诚,都是他们与中共高层言欢互利的障碍,而根本不是外交筹码和道义援助的对象。光诚逃进美使馆后,我当时在网上就把王立军与陈光诚作了对比,很多人不满意,其实在美国国务院眼里他们是一样的,维稳外交没有道义、没有善恶,唯有稳定和利益,他不会因你是人权斗士就敢于激怒中共。在两国谈判期间,我在网上呼吁:“两大国博弈,我们发出声音不是不必要的———呼吁美国国务院持守人类普世价值、保护陈光诚的安全、带陈出中国、绝不在邪恶前面妥协,期望美国国务院中止对华的“维稳”外交。。。”。没料到引起很多人的嘲笑,说我对美国多虑了;我把我的呼吁发给一些媒体,至今没有媒体登出来,他们认为没必要,人肯定没事,我是多此一举。
 
    现在不少人希望美国国会的听证会能够亡羊补牢,但听证会的作用是有限的,不可能对一个大国行政当局的既定外交政策产生根本性影响。外交政策不是“过家家”,一旦形成很难改变。这个维稳外交政策美国从奥巴马一上台就已经实施了。我们在台湾大选和王立军事件上没有给美国国务院压力使其反省,所以它在光诚事上故伎重演了。台湾大选期间我正在台湾,当时听到博道格的言论,就深感奥巴马政府配合中共在台湾维稳。但很多专家不相信我的判断。时至今日,我们再不反思美国维稳外交,再不给它足够压力,它很快会导致更大的灾难给中国人。
 
    显然,一方面美国国务院欺骗了陈光诚,欺骗了全世界,以自愿、团聚和受地方官威胁为挡箭牌来实行绥靖政策、维稳外交,这是美国的耻辱。另一方面,美国也是被欺骗者,中共欺骗它,给它各种虚假的经济利益、外交优势,在中东、北韩问题上的让利等等。这些小恩小惠,居然使美国丢掉了做世界领袖的诚信、资格和权威。我在上篇《美国国务院对华外交的“维稳”心态》一文最后期望:“为了碗红豆汤而出卖长子名分的事情(见《圣经 创世记》中雅各和以扫的故事)不要发生在美国这个值得世人尊敬的国家中”,看来这个期望已经落空,长子名分已经被卖,而且竟然为碗红豆汤。雅各和以扫都同为以撒的儿子,他们是同胞兄弟。但以扫是长子,有继承父亲基业的权利。但狡猾的雅各乘人之危,在以扫又累又渴之际,以一碗红豆汤骗取了长子的名分和相应的产业。当然,错误也在以扫身上,他竟然为眼前的小恩小惠,放弃父亲给的产业,世上还有比这更傻的人吗?
 
    当然,让我们对美国还有点信心的是,这个国家是三权分立、言论自由和总统选举的国家,民众、媒体和国会力量如果真能联合起来对付行政当局,也许能改变国务院一贯的维稳外交。我们不应该放弃如此的能力。美国也是一个相信上帝以清教徒精神立国的国家,我们也应求公义的上帝来怜悯美利坚,正如诗篇:51:4“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

不值得的同情:薄熙来的倒掉与政治正义的相对性



    作者:孟渊沛
     政治不是法律,法律是政治最后的静态结晶,政治是动态的人类行为。正因为政治是动态的,所以才经常显得扑朔迷离、难以判断;也因为政治是动态的,所以它呈现出来的现状都不可能是绝对的公义和善。正如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Harold Lasswell,1902----1977)所说的:“政治是一种过程、一种行动,也是人类为社会生活而表现的一种行为方式。进一步的说,政治的过程是决定了某人可取得某些事务的过程”。也正如《法的精神》作者、法学家孟德斯鸠所说的:“政治是一把磨钝了的挫刀,他挫着挫着,慢慢地达到它的目的”。 ——
     最近发生的薄熙来事件,众说纷纭,海外评论者中不乏同情薄熙来者,他们对薄熙来的政敌胡温颇有微词。按照他们的观点,薄熙来及其毛左势力不仅是突破目前中国政治僵局的力量,而且是能够制衡胡温等维稳派的重要力量,有很大民意支持的薄熙来势力的存在本身就是中国政治多元化的开端。他们甚至认为薄熙来现今的“政治生命”才刚刚开始,薄不仅会成为未来社会的左派领袖,而且会成为恢复秩序的铁腕领袖人物。同时,他们认为胡温倒薄是“文革式”的“黑打”,是法西斯扼杀民主力量的行为,毫无历史进步性可言。他们同情薄熙来和仇视胡温到一个地步,甚至有消息传出海外有人要拥戴薄瓜瓜为党魁,如真拥立成功,定成为千古笑柄。
   
    实际上这些看法没有看到政治的过程性----政治进步是相对的,政治公义也是相对的,有限的人性无法达到绝对的公义。薄熙来的罪恶也是相对而言的,胡温倒薄的进步性也是相对而言的。在相对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政策和胡温等维稳派还没有退化到文革无法无天地步而言,薄熙来比起胡温等当权者,是更恶者,是坏蛋中的极坏者。薄所代表的毛左势力要回到中华民族的浩劫和噩梦的“文革”时代,它无疑是邪恶中的最邪恶者。
   
     毛左势力毫不认同民主议会框架,他们的目的就是夺权后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所以期望他们成为突破政治僵局、演变为民主社会的政治力量,那是南辕北辙、缘木求鱼的。薄毛左进行“大鸣大放”的街头运动也不是公民人权运动中的非暴力抗争,文革大民主是反民主 ,街头“打砸抢”跟“茉莉花革命”有天壤之别。期望薄来进行公民运动不如期望“刀枪不入”反文明的义和团僵尸还魂。同样,期望毛左突破政治僵局不如期望复兴伪“满洲国”或者金三角毒枭武装来突破目前僵局。薄泽东毫无民主素养,期待他成为未来社会领袖,不如期待萨达姆、希特勒成为民主社会政治家。人类的政治是不断演进的,正如现代国家中古代帝王世袭制、殖民总督制基本上已经绝迹一样,毛左也早被人类政治史所淘汰。它虽因缘际会、兴风作浪一时,但注定会扫入历史垃圾堆,谈何推动社会的进步性呢?
   
    同理,坚决果断地倒薄的胡温势力,尽管有其巨大的历史局限性,但在倒薄一事上的确相对地体现了其政治决策的历史进步性。正如进行戊戌变法、意图君主立宪的康有为针对愚昧专制的慈禧显然是进步的,但后来康有为在海外又成为保皇派阻挠革命,辛亥革命领袖孙中山针对康有为来说又是非常进步的。不能因为康有为后来的保皇就抹杀他戊戌变法的进步性,也不能因为他是维新领袖就不批判他在海外保皇的可笑。
   
    政治进步只能是相对而言的。华国锋粉碎四人帮是历史进步,邓小平推翻华国锋们“两个凡是”也是历史进步,如果胡耀邦赵紫阳能终止邓小平独裁当然也是历史进步。邓小平后来成为千夫所指的屠城屠夫,但他在终止华国锋们的毛左复辟和进行改革开放上也是有巨大功勋的。站在大历史的高度,给予邓小平当时的相对正义性才符合公义。
   
    政治正义只能是相对的,我们不能求全责备。能够避免文革回归就是一次相对正义的胜利。海外对薄熙来持同情者认为胡温对付薄熙来没有正义之分,也没有路线斗争,完全是黑吃黑、黑帮火并、文革对文革,如此的理解就把倒薄的历史相对正义性就给抹杀了。再退一步,我们也甚至可以把倒薄看做胡温坏打正着、不良的动机导致较好的结果。目前的现状毕竟是孔庆东、司马南等毛左理论家不再嚣张了、重庆不再唱红不再打黑了,商业电视恢复了,企业家们不恐惧了,众多犯有罪行者正被清算之中、民众不担心回到文革了,等等。这就是历史的相对进步。
   
    很多薄同情者认为胡温是用文革手段对付薄、是黑打薄,且不论对付薄在程序上基本符合共党的党纪国法(如果真用文革手段,早就把薄弄死了),尤其对于人治为特征的中共政治,为求历史进步进行非常手段也是应该的。远的如叶剑英、华国锋粉碎四人帮,近的是邓小平越权南巡讲话。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时是普通党员、毫无官职,他违反党纪国法,跑到南方,大肆开讲,提倡改革开放,狠搧江泽民耳光。正是邓的南巡讲话,才制止了六四后江泽民的极左路线,起码在经济领域开始开放,人民的物质生活开始得到改善。大部分海内外人士都认为邓小平在当时推进了中国进步。薄熙来的倒掉,就算采取了不得不采取的非常手段,但倒薄的相对的、阶段性的历史进步性应该得到我们肯定。
   
    政治斗争的复杂性超过人的想象 ,实现一个政治目的是非常不容易的。“牵一发而动全身”、多方平衡、协调,多次退缩、迂回、权衡是非常正常的。倒薄必然导致损害党内多种利害关系,如不慎重行事,就会功亏一篑。所以,倒薄在时间上会非常耗时。政治斗争是高度机密,稍有泄漏,必关系国家大局,所以倒薄也会谨慎和秘密行动。美国国务院的很多举措,不也是好长时间后才公布真相的吗?
   
    假设温家宝真有心政改,他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整顿人事。因为政改阻力就来自某些个人及其所代表的体系利益。无论是企业、单位还是整个国家,体制改革时常与人事的变革联系在一起。不变动人事,就无法变革他们各自维护的体制。尤其在中国,就连企业改制也必须先使几个企业领导下台一样,不撤下几个高层领导的职务,他们必永远是改革的拦路虎。所以目前的倒薄,也可以理解为为改革扫清人事道路。当然,反改革势力最大的代表当然是周永康,温如真心改革,就必须把他赶下台。
   
    温家宝能说出来,是不错的;即使在政改上没有行动,但制止毛左复辟就是很大的功劳。也许温家宝心有余而力不足,但胡温在上台不久的几件事情,还是表示他们最初也是有意愿进行改革的。一是2003年因“孙志刚事件”而取消收容审查制度。这是多年来不多的官方对民意的正面回应。二是放开民主社会主义的讨论。一段时间在海内外众多媒体上,放开过民主社会主义的讨论,胡锦涛还亲自到北欧众多民主社会主义国家访问。三是播放《大国崛起》,该片是在多年来大陆持续“妖魔化”西方的背景下首次让国人“睁开眼睛看世界”的作品,是近乎附和“现代化就是西化”、“西方中心论”等命题的一部反主流作品,它揭示了中国要想崛起,就必须进行思想观念、科学文化、经济体制乃至政治制度的变革。从这些事情可以看出他们起初有改革的念头。但后来又泯灭了念头,愿这次王薄事件的重击能使他们有所觉悟。
   
    总之,薄熙来不值得同情,在双规陈希同、陈良宇时鲜有同情者,但为什么双规薄熙来时,海外人士才出来同情他?!实际上,同情薄熙来就不能将倒毛左运动进行到底,同情薄熙来就会让人们分不清哪些是历史进步力量哪些不是,同情薄熙来就会给国内外毛左势力反扑的机会。目前最大的毛左,就是周永康为代表的政法委系统。那些海外同情薄熙来的人,有意无意地给周永康帮忙,给目前国内最野蛮残暴的势力施以援手。
   
    政治正义毕竟是相对的,在任何历史阶段,我们应该肯定和支持代表相对历史进步性的一方,而撇弃历史上的落后腐朽力量。对于当前来说,我们与其花时间精力同情薄毛左,不如借助清算文革余孽、否定唱红打黑的历史时机,揭露极左势力对中国的危害,揭示政治体制改革才是彻底清算毛左、杜绝党内出现无数“毛泽东”的唯一办法、唯一选择。
    ——《纵览中国》首发

美国国务院对华外交的“维稳”心态




郭宝胜

     “维稳”是中共专制政权自1989年六四镇压后发明的新词,意即社会政策的重心在维护统治秩序的稳定,镇压一切危害统治者政权利益的行为。维稳者打着维护社会稳定的旗号,肆意践踏人权和自由、巩固统治者的既得利益,由此形成的维稳体制(主要是由公、检、法、武警构成的政法委和社会综治委)及其行为使中国生灵涂炭、苦难深重、天人共愤。但是,作为美国外交部门的国务院,近年来在对华外交上,也采取维护现状、只求眼前安全和稳定、生怕激怒中共而生发变乱的求稳战略,这种“维稳外交”突出地表现在年初的台湾大选和最近的“薄王事件”上。
   
     美国外交既有坚持人权外交的理想性,更有强调国家现实利益的现实性,既有对其信仰自由、人权民主、反对共产主义等立国精神和普世价值的执着,更有对其自身经济、政治、地缘利益的追求,既有对国家长远利益的考量,又有对眼前利益的追逐。尤其是近几年来,美国国务院将现实利益凌驾于一切价值观之上,将美国周边国际的稳定凌驾于一切决策之上。于是乎对待台湾的政策也成了“稳定压倒一切”。1972年,美国为联中制苏与中国建交,无情抛弃作为制衡共产党的“永不沉没的航空母舰”的台湾,台湾国际地位迅速下滑。2001年开始的反恐和2008年开始的金融风暴,使美国愿意与中国在反恐和国际经济与金融秩序合作中更加的紧密联手,美国对中国虽然有民间和军方隐晦地视中国为伊朗后的第2号敌人的定位,但也有两国政府间多次公开定位的合作伙伴关系。
   
    今年台湾大选前前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包道格(Douglas H. Paal)到访台湾,公开表达对于马英九亲中政策的支持、对蔡英文若胜选是否能维持海峡稳定的疑虑,并赞扬九二共识是两岸必要的妥协方案。包道格的发言虽不代表美国官方立场,但明显是美国国务院有意派出来放风的。包道格的言论正体现了美国外交的“维稳”心态。随着美国经济危机并没有实质改变,美国在经济上越来越受制于中国,美国还没有从中东彻底地抽身,所以对于台海局势,美国更愿意维持现状、求稳怕乱,反对统一、独立或冲突的任何一种变数,这种维护稳定和维持现状的外交战略显然是以牺牲台湾民众的公义和自由、损失美国外交的理想主义和长远国家利益为代价的。
   
     而在今年2月6日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到美国驻中国成都领事馆内申请政治庇护的事件中,美国国务院的维稳外交再一次得到体现。当时中共军警70多辆车围困美国驻成都领事馆,武力威胁领事馆交人,这是美国外交史上少有的受辱案例,如果换做以往外交时期,轻则抗议、重则绝不放人对抗到底。但时至今日,美国国务院连一句抗议也没有,反而国务院发言人几次澄清美国领事馆没有受到威胁。此事被美国国务院关系密切的资深媒体人BILL GERTZ于2月21日发表的文章《Chinese Demand Return of Documents》中披露:王立军案没有参照方励之案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准备使用武力防止王立军叛逃,该文也暗示美国领事馆吃了哑巴亏。
   
    尽管美国法律没有授权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有权利批准政治庇护,但美国是个案例法国家,美国完全可以援引1989年方励之案例批准王立军申请,这也是现任美国驻中国大使骆家辉的意见,但华府最终没有答应。如此就缺少了一个外交上制衡中共的筹码,也丧失了一个通过处于安全地位的王立军公开揭露中共高层专制腐败权斗的内幕,从而导致中共政权崩溃的机会。国务院为何如此决策呢?有人说是为了习近平来访,但以拒绝习近平来访为筹码同样可以使美国获得外交主动权。唯一的答案就是美国国务院的维稳外交战略。美国对华外交,再无当年里根撕裂共产主义铁幕的勇气,也绝无老布什积极策动苏联东欧演变的信心,美国国务院已经自顾不暇、胸无大志,只求维持现状,并无瓦解中共政权、强力施压甚至和平演变的计划和能力。在稳定高于一切的大旗下,美国国务院除了在人权个案上进行某些呼吁外,更多地是与中国政府高层的某种默契和交易。
   
    毋庸置疑,王立军的确给美国领事馆提供了众多重要的文件,这些文件如今掌握在美国国务院手中。但国务院除了透过资深媒体人BILL GERTZ在其网站上有些许透露外,一直讳莫如深、守口如瓶。尽管多方要求美国国务院公布这些文件,但是时至今日,美国国务院就是不通过官方正式渠道公布这些文件内容和王立军到成都领事馆的详情。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美国政府不是单单由总统和国务院说了算,美国还有国会和法院,美国国会中有不少真正关心中国人权和自由的议员,但这些议员对国务院的要求和批评至今也不了了之。王立军事件发生后不久,一向关心中国人权的美国众议院外委会主席罗丝.雷提南(Ileana Ros-Lehtinen)、议员罗拉巴克尔( Dana Rohrabacher)、克里斯 · 史密斯(Christopher Smith)都要求国务院将事件实情和详情呈报上来,以考量国务院处理此事件是否得当,是否放弃了一个情报来源,是否违背人权自由等普世价值;而旅居美国的中国异议人士胡平、郭保罗等人也曾通过推特联名呼吁美国国务院公布王立军事件实情,但时至今日,除了被国务院一拖再拖外,似乎并无结果。而这种秘而不宣,得利的当然是中共政权,所以明智的人会猜想,国务院的种种不作为背后,是否有与中共高层的某种协议和默契呢?
   
    4月2日多维新闻网消息指出:国会众院外交委员会(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Committee on Foreign Affairs)针对“王立军申请政治庇护”案正密集向国务院及白宫搜证,该委员会幕僚透露,白宫是否过度配合北京还不知道,但就是不太配合国会。不太配合国会的白宫声音主要来自副总统拜登(Joe Biden)。拜登连同其他政府要员劝说国会勿就“王立军事件”举行公开听证。政府官员预计也会拒绝回答有关国会就“国家安全”层面的提问。那个在台湾进行维稳外交的包道格(Douglas H Paal)先生就此事表示,美国对王立军的决策过程与习近平访美并无直接关系,而是符合美国一贯尽量“不留人”的标准外交程序,设法就地寻求解决方案,避免增添中美两国矛盾。
   
    此则多维新闻是否真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我们看到美国国务院在“王立军事件”上的暧昧态度。这种暧昧态度,反映的就是美国国务院对华外交的“维稳”心态。维持现状,不敢主动挑起中共高层的权力斗争从而分化、瓦解中共;稳定压倒一切,绝不希望中国现时出现剧烈的演变和革命;维护眼前利益,使中共政权能领会美国的好意和用心后,对美国政府在亚太乃至全球的利益给予认同,并在美国经济复苏上给予合作。也许,美国国务院还希望通过这样的维稳外交,能使中国配合美国对伊朗、北韩、叙利亚等的政策。美国外交界亲中派的一厢情愿,肯定正被中南海所蔑视和耻笑。
   
    当然,中国的事情还是要靠中国人自己,王立军事件的发展,目前已经使中共整体上受到重创。但我们更希望美国重新拾起人权大国的自信、美国外交要继续挥舞全球理想主义的大旗,美国人绝不能以眼前利益而丧失立国精神和长远的国家利益。当然,美国是三权分立和言论自由的国家,国会、法院、民意、媒体,能对美国国务院和行政当局的“维稳”外交起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我们也希望为了碗红豆汤而出卖长子名分的事情(见《圣经 创世记》中雅各和以扫的故事)不要发生在美国这个值得世人尊敬的国家中。

中国基督徒不希望重回文革



郭宝胜

    今年“两会”最后的记者问答会上,温家宝总理指出中国不能再回到“文革”旧路上,并且对曾经以“文革”方式进行群众运动、经济发展、政治活动即所谓的“唱红打黑”“唱传读讲”的重庆市及重庆模式给予了严厉批评。现在,作为重庆模式的主要负责人已经被免职和审查,众多主张回归毛泽东红色年代的左派理论家不再嚣张,重庆模式已经开始宣告寿终正寝,中国又一次避免了回归文革的危机。这是值得海内外基督徒庆幸的一件事情。
 
    “文革”到底对基督徒意味着什么?文化大革命不仅意味着政治上的阶级斗争、“砸烂公检法”、斗私批修、反西方反美、人迫害人、大字报、抄家、游街,经济上的拒绝开放、杜绝市场经济、越穷越光荣,更加意味着在宗教信仰上的荒谬野蛮和残酷无情。在文革最鼎盛时期,中央文革小组提出了“消灭宗教”的口号,红卫兵以“破四旧”为名摧毁了国内几乎所有的教堂和福音机构,家庭教会传道人全部判刑坐牢、信徒被批斗关押比比皆是。就连中共政府自己建立的统战部、宗教局、三自教会都被勒令关闭、解散和停止。大部分三自牧师也坐牢改造,全国除了吴耀宗等极少数宗教官员没受到迫害外,其他一切都被抄家、劳改。
   
    1966年6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社论;6月3日,在北大学生的带领下,各地学生纷纷起来造反,红卫兵组织在各地涌现。8月,在“反帝”、“反修”、“破四旧”的口号下,北京红卫兵关闭、捣毁北京市各地教会,焚烧圣经和基督教书籍,侮辱、殴打信徒,此举迅速蔓延全国。红卫兵极端仇视基督教,指其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工具,必须斩草除根而后快。在文革鼎盛时期,中国基督教及其组织几乎被消灭殆尽,红卫兵的野蛮和疯狂,在人类历史也是绝无仅有的。
   
    红卫兵以“革命无罪、造反有理”为口号,反传统、反秩序、反法律、反文明、反西方,在全国乃至全世界搅起大动荡、大分化、大改组。他们在消灭宗教的同时,将毛泽东树立为神;这有点像重庆毛左们要把薄熙来树立为神一样。红卫兵们散布毛语录、毛像章、“早请示、晚汇报“,把毛泽东当做活神一样崇拜,而重庆也唱红歌、树毛像、读毛选,宛如“文革”历史画面重现在重庆,令人忧愤和叹息。
   
    红卫兵的始祖就是清末的义和团,他们共同的特征就是仇视基督教、仇视现代文明,义和团断铁路炸邮局毁电杆,红卫兵不学数理化砸烂任何来自西方的产品。义和团以“扶清灭洋”为口号,大规模屠杀在华传教士及中国基督徒,据记载有240多名外国传教士及2万多名中国基督徒被屠杀。
   
    山西寿阳的义和团,在七月三日一天内便杀了71个中国基督徒,其中有小孩11人,被杀18个女信徒中有一人遭到活埋、惨绝人寰。山西巡抚毓贤也亲自屠杀外国宣教士和基督徒,他们在巡抚衙门附近广场将所有的基督徒,包括外国人和他们一起工作的中国人,不论男女老幼,全都斩首。他们先剥光每一个人的上衣,先杀男、后杀妇女及儿童。先杀基督教的人,次杀天主教的人,最后被杀的是George Farthing牧师。在杀白须盈尺的天主教老主教时,主教质问毓贤为何乱杀无辜,毓贤立即抽出佩刀,臂头挥去,老主教立即身首异处,惨不忍睹。毓贤亲自橾刀杀老主教的记述,著名历史学家唐德刚先生的书和从欧伯林大学(Oberlin College,Ohio)档案馆取得的资料中也都提及。
   
    曾几何时,被温家宝指斥的文革势力,借助“乌有之乡”“四月网”等网站,以民族主义和文化复古主义为旗帜,大肆批判西方文明及基督教,气势汹汹,大有将基督教及信徒赶尽杀绝的味道。毛左理论旗手孔庆东在多次演讲中诋毁、侮辱基督教及国内家庭教会,在一次演讲一开始他就嘲笑到:“今天上午我家楼上的一个家庭教会,按照惯例又在那里大肆弹琴唱歌,骚扰四邻,有一天我会让他们尝到厉害的。(笑声)”。
   
    三妈教授孔庆东认为基督教是西方文化侵略的最重要工具,近代以来中国的灾难是由基督教文明所引发的,他辱骂《圣经》说:“但是这个《新约》和《旧约》哪里有平等啊,没有平等!忽然来了一个人,他要跟你签约。签约的内容是你一切都得交给他,你一切都得听他的,若不听的话就是刚才书里写的那样。这是上帝跟人民签的约,不也是现在美国和伊拉克签的约吗?伊拉克不是据说获得了解放吗?民主了,现代了,文明了。。。。。。”
   
    另一个名叫摩罗的二流左派理论家,写了大量文字诋毁基督教、反美反西方,从他发布在“四月网”的文章的题目中,我们就可看到极左派对基督教的仇恨:《西方传教士对中国财富的巨大热情》 、《西方传教士配合八国联军烧杀抢掠》 、《传教士说中国人想赶走殖民者是愚昧无知》,在这些文章中摩罗写到:“在西方殖民势力进入中国之后,西方来华传教士就一直是西方强盗政府殖民大战略的一部分,殖民当局展开屠杀和掠夺,传教士群体一面劝说屠刀下的受难者接受上帝的福音,一面劝说尚未躺倒在屠刀下的中国人接受西方意识形态和殖民势力的奴役”。
    针对对中国近代化尤其是戊戌变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的英国宣教士李提摩太,左疯摩罗诋毁到:“李提摩太给中国提供的变法方案中,一会儿说要由英国全面接管中国权力,一会儿又说要由英国、美国、日本一起接管中国权力。所以,李提摩太用耶稣基督来改造卑贱的中国国民的主张,跟他由英国殖民者尽情掠夺和奴役中国的主张,完全是一张纸的两面,彼此不可分割”。
   
    不仅在理论上,在实践上近年来某些地区对待基督教的态度也很有文革遗风。对北京守望教会的持续打压就是极左意识形态的体现。著名基督教牧师刘同苏在《圣山网》发文指出:“‘守望事件’正是北京版的‘唱红打黑’。在重庆,是使用国家强制力推行一种意识形态;在北京,则是使用国家强制力禁止一种意识形态。在重庆,是政府非法地运用国家强制力打击民间的恶势力;在北京,是政府非法地运用国家强制打击民间的善力量。两个事件都表明了一件事情:党内的“左”倾势力力图将初萌的公民社会扳回到无产阶级专政的旧时代”。
   
     随着薄熙来、王立军的倒掉,孔庆东、摩罗之流的诸文革文痞也会很快被民众所抛弃,而愚昧野蛮的北京宗教当局也会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其实这些文革余孽早就被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政策所否定,他们僵尸还魂,兴风作浪虽一时,但其历史的命运,将与义和团、红卫兵一样,成为千夫所指遗臭万年的垃圾。
   
     正如《圣经》诗篇九:16:“耶和华已将自己显明了,祂已施行审判;恶人被自己手所作的缠住了。”神的公义已临到!重庆模式的倒掉标志文革复归之不可能,那些反文明、反西方、反基督的落后愚昧势力会逐渐退出中国历史舞台,基督徒在中国的道路会越来越宽广。愿上帝祝福中国。
   
    ——《纵览中国》首发

毛左历史的终结与中共意识形态的出路



孟渊沛

    将目前王立军、薄熙来事件的本质仅仅解释为江泽民、胡锦涛派别的权力斗争(所谓江胡斗),而排除意识形态路线之争,实际上是不周延的。如此就很难解释为何温家宝高调将此事件与文化大革命联系起来、为何同时将乌有之乡等左派网站关闭、调查诸多左派理论家,也无法解释胡温为何如此明显地蓄意整肃薄熙来?
   
    更重要的是,提出“三个代表”理论的江泽民势力在意识形态上与薄熙来为首的毛左们是针锋相对的。不能仅仅因为江和薄都镇压了新兴宗教团体就把江泽民简单地划为挺薄集团,实际上毛左们的理论不仅直接抵触了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更抵触了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和邓小平的“黑猫白猫”的实践理论。薄熙来问题的实质是在意识形态上抢夺主流、另立中央并要号令天下,而如果在意识形态上得到全党大部分认同,那么对实际权力就可探囊取物了。
   
    虽然中共专制的实际运作是越来越不得人心、越来越陷中国于更大的困境中,但中共自身的意识形态,单从理论层面上来讲,的确是与时俱进的,这一点我们不能否认。当前所谓的“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与中共原教旨的理论相比,的确有天壤之别。
   
    中共原教旨的治国意识形态,是中共夺取政权之后,毛泽东在清除了“刘邓路线”后,在文革中逐渐定型的。它的特征是阶级斗争、砸烂公检法的群众专政、计划经济、公有制、反美反西方,该理论后被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总结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到华国锋时,提出“两个凡是”理论,也属毛左。华国锋倒台后,邓小平进行改革开放,意识形态了进行了翻天覆地的革命。1978年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从而否定了“两个凡是”;1981年作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全面否定文革;更在1980年代、1992年所谓“南巡”时,提出了无论“姓资姓社”发展生产力才是硬道理,也即“黑猫白猫”理论。这是一条对世界开放、经济上实行市场经济、私有制、政治上保障中共绝对地位但扩大统治基础的理论路线。
   
    到江泽民时代,虽有1989六四后短暂的左倾时期,但1992年后江泽民一直执行改革开放政策,更在执政后期提出三个代表理论:“党必须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党必须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先进方向!党必须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核心在于与时俱进地将中共的阶级成分和基础从原来的工人农民转化为企业家、知识分子等中产阶级,而且对世界先进文化和生产力也保持开放,这与无产阶级专政路线、照顾下层利益、平等均富优先、马列主义理论为垄断思想等有了巨大的区别。 2004年3月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三个代表”和保护私有制的条文载入宪法,从中共自身的意识形态来说的确是重大突破。
   
    到了胡锦涛时代,胡提出了“和谐社会”“和平崛起”“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和谐虽然已被“河蟹”,但和谐社会的提出是在否定原教旨的“阶级斗争”,科学发展观和其中所谓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是对邓小平理论中的唯生产力、唯GDP从而破坏环境和道德等的一种平衡,也是解决当前贫富分化、社会矛盾加剧的应对之法。
   
    这是目前为止中国内部合法的意识形态主线。科学发展观是最后的结晶,虽然它在理论上很完美、也是对邓小平、江泽民执政时意识形态发展矫正的结果,但众所周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中共实践,可以说是一败涂地、一塌糊涂,它无法应对当前中国的众多政治、经济、宗教、道德、文化问题,无法使民怨消除、冲突减缓,也因为当前主流合法的意识形态解决不了当前中国问题,所以才在党内出现了另外两种理论旗帜也即两套问题解决方案。
   
    为解决目前中国问题,如官员腐败、贫富不均、人权不保、道德沦丧、环境破坏等,薄熙来为首的毛左们提出了毛泽东路线为特征的“重庆模式”,而温家宝为首的普世价值派提出了继续改革开放、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给民众放权的所谓“广东模式”。薄熙来以文革毛左理论作为解决当下中国问题的方案,而温家宝以全方位体制内改革包括政治体制改革作为解决方案。
   
    而作为身陷中国问题焦头烂额的科学发展观提出者的胡锦涛,是一个中间偏左的领袖,他在束手无策的情况下,既没有立即打压毛左们的“重庆模式”,也没有对温家宝等体制内改革派多次呼吁政治体制改革的噤声。由于胡锦涛们对薄熙来的纵容,导致毛左不仅在重庆而且在全中国泛滥,但是,随着时局发展,薄熙来主要在三点上严重地与胡锦涛们产生了冲突:
   
    一是“唱红打黑”毛左路线是恢复中共的老道统,但却是与后毛时代的新道统: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直接冲突。薄熙来没有延续既定的意识形态道统,却以老道统叛离邓以来的路线。毛左反商业文明、反美反西方、对计划经济、公有制情有独钟,这不符合邓小平理论;毛左极端强调弱势和工农阶层,打压抢劫民营企业家,这与三个代表理论相冲突;毛左以运动方式大肆折腾、整人害人、锋芒毕露、到处树敌,这与和谐社会、和平崛起的科学发展观也不符合。所以,在中共新道统之外,薄熙来挟老道统自重,不仅引起刘邓路线、三个代表们的不满,也引起科学发展观派们的不满。
   
    二是薄熙来胆大妄为,欲将自己抛出的“唱红打黑”毛左理论来取代“科学发展观”,成为解决中国问题的系统方案、成为中共党的理论,这分明是在意识形态上自立为王、另立中央。如薄熙来暗中支持的乌有之乡,长期倡导极左思想、公开批评温家宝和胡锦涛,还将薄熙来捧为毛左领袖,准备取代胡锦涛。意识形态是中共的命脉,掌握了意识形态的话语霸权,就掌握了全党。薄熙来不同于陈良宇、陈希同,他是非常高明的,他有自己鲜明的理论旗帜,还有大批的毛左知识分子为其效忠。曾几何时,以薄熙来为首的毛左俨然成为中国问题的终结者,中国命运的主导者。
   
    三是薄熙来的重庆模式产生了一个意外也不意外的效果,那就是对共产党自身的严重损坏。中共对付异议人士、诸宗教团体时是无法无天、没有法治可讲的,但问题是薄熙来把这一套无法无天不仅运用到企业家身上,也运用到了共产党自身,人人自危。连重庆市法官学院原院长、重庆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乌小青,也在重庆看守所内不明不白地自杀身亡。这完全是文革“砸烂公检法”的重演。不仅如此,文革红都重庆,也发生了2012版九一三事件(参加作者文章《王立军:2012版九一三林彪事件?》),就是王立军叛逃美国领事馆事件。这个事件与林彪事件一样,对中共威信和国际形象的打击非常惨重,虽然在美国国务院的“维稳外交”下稍微挽回了些体面,但也搞得几个中南海大佬灰头土脸。正如林彪事件是文革的必然产物一样,王立军事件也是重庆模式的必然产物,因为无法无天的政治只能导致出现无法把握的“严重政治事件”。
   
    以上三点尤其是王立军事件,终于震醒胡锦涛等科学发展观的坚持者们,他们终于明白,解决当下中国问题,毛左路线是绝对不可行的,历史不允许开倒车、文革模式不仅加剧社会的动荡,加剧党内的分裂和不稳,而且会制造出一些分裂党的阴谋家、野心家。如此的洞察终于使胡锦涛、习近平们不仅不再纵容、而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整肃了以薄熙来为首的毛左势力。薄熙来轻则以经济罪名,重则会以分裂党、阴谋颠覆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罪来处理。而对毛左的大小理论家、媒体的整肃也同时展开,司马南据说也被带离审查,毛左主要理论家张宏良会被捕,孔庆东之流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置。
   
    毋庸置疑,胡锦涛、习近平现在对毛左恨之入骨,习近平接班后的长时间内,等待毛左们的只会是继续被整肃,毛左们回天乏力、东山再起绝无可能。改革开放以来毛左们一路的甚嚣尘上,随着薄熙来、王立军的被整肃,将走到尽头,他们在中国历史舞台的命运,已经终结。
   
    中共是一个不顾人民死活的政党,但当它自己也遭受破坏和迫害时,它才会想到改革。正是因为文革中党内的残酷斗争和迫害,才使邓小平一代痛下决心进行改革。今天,王立军、薄熙来及其“唱红打黑”的重庆模式、毛左理论,给民众、尤其是中共自身,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威胁、羞辱、慌乱和震荡,痛定思痛,胡锦涛、习近平等实权人物,也许要重新审视区别于毛左的以温家宝为代表人物的体制内改革路线。这条路线同样面对的是吏治腐败、贫富不均、社会冲突、道德沦丧的当下中国现实,但他们要在民主、自由、人权等普世价值观引导下,继续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给民众以权力和自由、给中共以真正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以这条路线来进行习近平时代的执政路线,真正是中共的出路。
   
    邓小平有“黑猫白猫”的实践理论,江泽民有“三个代表”,胡锦涛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但在习近平时代,会有怎样的理论出现呢?或者说,王、薄事件后,习近平接班之际,中共的意识形态的新出路何在?当然,这个意识形态要继续邓、江、胡的思想道统,并要有创造性的发挥。在绝对排除恢复文革和毛左理论的前提下,在重新审视温家宝等改革派的正确性同时,也许“民主社会主义”该是习近平这一代人应该提出的意识形态出路。
   
    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前副校长谢韬在《炎黄春秋》杂志发表《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一文,指出中国要进一步发展,开历史倒车,回到极左显然不行,而应该仿效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西方国家的历史,全面接纳自由市场、议会民主体制,从原教旨马列主义政党转型为与时俱进的民主社会主义政党,“构成民主社会主义模式的是民主宪政、混合私有制、社会市场经济、福利保障制度。民主社会主义核心是民主。没有民主的保障,其它三项都会异化和变质”。
   
    《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一文还指出民主社会主义在党内成为意识形态后要稳步推行,从党内民主推演到社会民主,“现在正在酝酿通过党内三权分立(将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分离:党的代表大会及其常设委员会行使决策权,党委会行使执行权,纪律检查委员会行使监督权)、实现领导体制民主化,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并在一些地区试点。由绝对排斥到结合实际地探索三权分立的实现形式,这是政治体制改革指导思想的突破”。正如台湾国民党顺应历史解除戒严、还公民以人权,使自己在议会政治里通过民主方式进行执政,由于国民党的明智,它执政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得到了加强。中共如果效法国民党,在民主社会主义的大旗下,逐渐开放社会,相信到时执政合法性和稳定性也是只会加强而非削弱的。
   
    从温家宝诚挚坚定的答记者问中,从王立军事件对胡锦涛、习近平的巨大冲击中,我们似乎看见中共已经意识到开历史倒车、重回文革的荒谬性,中共意识形态的出路根本不在毛左路线,而在既延续“黑猫白猫”“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又能应对上述道统已束手无策的中国诸问题的“民主社会主义”路线上,民主社会主义,就是中共目前意识形态的出路。习近平先生如果在任期内效法蒋经国先生,与时俱进地更新中共,实则是中国走向文明进步的最令人满意的捷径。
   
    纵览中国首发

台湾选战背后的宗教统战阴影



孟渊沛

     作者:孟渊沛
    2012年1月13日下午,在台湾大选的前一天发生的一件事举世哗然、至今让人们记忆犹新。那就是王雪红以个人名义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开挺马英九,也挺“九二共识”。王雪红挟台湾首富、大企业家、著名基督徒的多重身份号称:“我只是个普通的台湾人、也是虔诚的基督徒,我只知道,在九二共识之前,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和平的两岸关係”,此言一出,媒体哗然、举世震惊,其犹如核弹、杀手锏,但更似精心埋藏的定时炸弹。选后很多人认为王雪红此一防不胜防的另类“奥步”至少使绿营痛失了20万张选票。
   
    善良的人们都非常诧异基督徒王雪红力挺“九二共识”的惊人之举,殊不知这背后潜藏的不仅是中共经济统战之功,更注入了三自会基督教统战的巨大资本。三自的统战政策就是通过基督信仰的纽带,拉拢收买海内外教会及重点人物、扩大统治基础、以共同对付顽固敌人。
   
    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三自会’)是中共进行海内外统战的政治工具,并非基督教会。在其2012年最新一期机关刊物《天风》上,详细地披露了其在台湾大选前1个月如何统战台湾基督教界及名人基督徒如王雪红的过程。
   
    在这篇向其主子邀功、题为《四季如春春常在----大陆基督教参访团宝岛台湾行》(见《天风》2012年第一期第34页)文章开篇写到:“应台湾‘蒲公英希望基金会’董事长魏悌香牧师的盛邀,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傅先伟长老率大陆基督教参访团一行五人,于2011年11月21日至26日对宝岛台湾的台北、台中教会进行了友好而成功的访问。
   
    ............当天晚上,宏达电子、威盛电子公司董事长王雪红姊妹与丈夫威盛电子公司总经理陈文琦弟兄,专程从美国赶回来,在台塑大楼设宴为大陆基督教参访团接风洗尘。台湾基督教界主流教会领袖、神学院正副院长、基督教机构负责人18位出席了宴会。席间,两岸教牧同工一见如故,问候声、祝福声、欢笑声不断,气氛热烈而温馨,很好地成为第二天正式交流分享的‘热身’”。
   
    其实,对台湾选战的基督教统战工作早在2010年就实施了,2010年9月17日,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一行到台湾与蒲公英希望基金会等台湾基督教机构100余位牧师、长老等对谈,从此两岸教会间互访不断,直至大选。仅媒体披露的就有以下几起:
   
    2010年11月14日,中国基督教协会副总干事、《天风》主编单渭祥等一行四人对台湾教会进行了为期四天的访问,接见了魏悌香、周神助等牧者。
   
    2010年12月21日下午,三自主席傅先伟在北京会见了魏悌香牧师。
   
    2011年3月14日,厦门市基督教两会接待台湾基督教长老会高雄中会一行22人。两地教会还在竹树堂举行联合圣餐礼拜。
   
    2011年3月21日至25日,魏悌香、夏忠坚等台湾教牧代表团一行19人访问了北京、南京和上海等地,并访问国家宗教局、全国两会和金陵协和神学院。
   
    2011年10月22日下午,台湾多宗派牧者访问团一行9人,在魏悌香牧师的带领下参观并在上海各教会证道。
   
    2011年11月21日至26日三自主席傅先伟在台北接见王雪红后对台北、台中诸多教会进行访问。就在这次活动中,傅先伟指出中国没有家庭教会的概念,只有中国基督教教会。
   
    在大选前的2011年1月9日到11日,两岸教会频繁交流的一些头面人物如周神助牧师、夏忠坚牧师等在高雄举办所谓的第二届「台湾牧者国是论坛」,近200位来自各城市的牧者参与,为大选造势。周神助牧师在会上还提出为马总统家人祷告。
   
    以上高超的政教联手互动、精密的步骤和策划,的确让世人叹为观止、如梦初醒。
    中共不仅控制宗教,而且利用宗教达到其政治目的。中共控制宗教的运作模式是以其统战部、宗教局及由中共设立的“爱国宗教团体”实施的。而中国现在的佛协、三自会的本质就是协助中共控制佛教、基督教的“爱国宗教团体”,是政府统战部门的“延伸”,是官方组织机构。
   
    据网上消息,在2008年6月中共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令计划对宗教统战方桉进行解释时,说:“… … 胡锦涛同志指示我们,『道教、藏传佛教、汉传佛教和妈祖信仰的根都在大陆,台湾信众的宗教信仰的根也在大陆,进行宗教统战工作要牢牢把握这个关键,使台湾信众心系大陆。情系大陆,魂归大陆。在两岸政治统一之前,要率先作到宗教统一。要广泛建立两岸宗教组织交往的纽带,要特别注重台南地区的妈祖信众同福建之间的宗教文化联系』。胡锦涛同志的这个指示,是我们拟定宗教统战方桉一直遵循的原则,它明确了宗教统战工作的最终目标和方向。”
   
    袁红冰教授在《台湾大劫难》一书中指出:“中共对台的宗教统战方桉中还制定了利用宗教的社会基础,影响台湾政治选举,确保国民党二○一二年大选连任的一系列具体方法和策略。其中特别强调对宗教领袖人物统战的重要性,并列出一个包括佛家、道教、妈祖信仰和伊斯兰教在内的各宗教领袖性人物的名单,共计870人;要求国务院宗教事务局统一协调中央和各省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对这870人进行统战工作,要作到“统筹安排,专人负责”,务必于两年之内,同这批人全部建立起经常性的宗教文化的联系”。(见袁红冰着《台湾大劫难》第五章中共的文化与社会统战)
   
    本着这样阴险的统战目的,不仅基督教界,而且佛教、民间宗教界更是中共宗教统战的重灾区。中共对佛教界的统战更是世人皆知,台湾佛教界政治和尚星云大师倒扁挺马、鼓吹统一、反对达赖喇嘛甚至藏传佛教,积极地充当中共在台湾佛教界的代表。
   
    2005年当时的中华民国陆委会曾召开记者会指出,台湾民间对两岸宗教交流是从宗教信仰角度出发,但中共看待宗教却是从统战角度出发,透过宗教交流,是要增加台湾民众对所谓“祖国”的认同感。以2005年当时的陆委会委员会议提报的“中共运用妈祖神缘对台工作分析”报告中指出,中共推动两岸宗教交流,其中以“妈祖”信仰被运用的最多。
   
    2011年12月14日来自莆田湄洲妈祖祖庙的翡翠妈祖像在600信众护送下,清晨乘“中远之星”客轮抵台中港。分灵翡翠妈祖神像抵台后,预计在台中地区绕境4天,18日抵大甲镇澜宫举行安座祈福典礼。大陆海协会务副会长郑立中在福建莆田湄洲岛赠台翡翠妈祖仪式上说,两岸要共同秉承妈祖精神、弘扬妈祖文化,妈祖护佑的内涵,一是平安,二是幸福。就两岸而言,平安就是两岸的和平,幸福就是共同的发展。
   
    正如基督教经典《圣经》中指出 “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马太福音7:15)。中共在国内实行马列国教的政教合一、掌控国人的信仰自由、践踏公民宗教信仰权利、迫害基督教家庭教会、法轮功、藏传佛教、伊斯兰教等宗教,其罪行可谓罄竹难书,但在海外却利用宗教四面出击、步步为营、拉拢收买、坑蒙腐蚀,以上帝的名义干尽了魔鬼撒旦的勾当、以天使的福祉带来奴隶的牢笼。只可惜台湾的很多教徒甚至宗教专业人士们,引狼入室、与狼共舞,被假先知欺骗、被魔鬼残害、玷污了信仰自由还不自知。
   
    《圣经》中指出:“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我们恳切希望海外信徒、尤其是台湾诸信徒,能识破魔鬼的假面具、与邪恶一刀两断,并投身到呼吁和促进中国大陆信仰自由的轰轰烈烈的正义行动中去。
   
    ——《纵览中国》首发

驳朱维群“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说



孟渊沛

     中共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朱维群在2011年12月16日的《求是》杂志发表了《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一文,该文引用马克思、列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人言论指出:“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他并指出:“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将使我们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见共识网www.21ccom.net)。
   
     这些关于宗教信仰的言论是近年来中共关于宗教信仰最为保守的言论,这些言论也许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标准来看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从人类现代文明尤其是政教现代化、政教分离的角度来看却是反文明甚至是反现代化的。在中国已经不是一个原教旨马克思主义国家、已经在经济文化等等方面逐渐步入现代化的今天,在除中国、北韩外的大部分国家的无论在野党还是执政党党员信仰只属于私人领域并高度自由的今天,朱先生的言论有种使人恍若回到“黑暗的中世纪”的感觉。


   
    人类社会现代化的关键标志就是政教分离(英文为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而前现代或者中世纪的特点就是政教合一,就是属灵的宗教权柄同时也把持世俗的政治权柄,或者世俗政治权柄也掌控属灵的宗教权柄,既控制人民的肉体,也控制人民的灵魂。这在中世纪表现为掌管永恒天国钥匙的教皇也牢牢控制欧洲诸国的世俗政权,这也表现在近现代少数国家的国王、政治首脑宣布自己就是该国国教的元首,宗教之正邪由其决定。执政者不仅是世俗的管理者也担任国教的祭司,既控制政治、经济和社会,也控制民众的灵魂。
   
    政教分离,用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 1864-1920年)的话来说,就是“除魅”(Disenchant-ment)。除魅不仅是在信仰领域驱除人为的巫术、迷信和偶像崇拜,而且是在社会政治领域驱除政权的属灵性、神圣性。政治只是属世的事务、只拥有属世的权柄,而那些把政权赋予神圣意义或者用神灵把持政治,甚至教皇成为行政首脑或者政权假冒上帝的代言人、干预属灵的权柄和事务,都是巫术政治的表现。在韦伯眼中,人类历史中的现代化就是除魅的过程,而政治现代化的首要特征就是宗教改革运动带来的政教分离及其必然结果政党世俗化。
   
    政教分离,发端于《圣经》中耶稣所说的“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见圣经马太福音22章21节),此一原则被中世纪的教皇所玷污,形成宗教把持政治的中世纪黑暗。马丁路德发起的宗教改革运动,使政权摆脱了宗教的控制,但留下了政权控制教权的后遗症。约翰加尔文在瑞士成功地使信仰摆脱了政权的干预,在英国的清教徒(不服从国教者),经过长期的努力,也使信仰摆脱了王权的辖制,并确立了政教分离的宪政民主国家。
   
    政教分离原则在美国得到了最大体现,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建立宗教的法律,或者禁止其自由行使”(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美国不设立国教,美国的执政党不干涉美国公民属灵的宗教信仰,美国的共和党、民主党党员自己信什么宗教完全跟党组织毫无关系,如果有半点关系,那是直接违宪的。
   
    现代政党是现代化与政教分离的产物,它跟前现代的中世纪的“政教合一”的教皇、各级主教模式区别开来。按照现代政党理论,政党只是世俗管理的组织者,它是形而下的世俗组织,不应该牵涉每个个人的私人心灵世界。政党世俗化,是现代文明的必然要求。政党世俗化就是政党组织只是世俗政治组织、它不是祭司组织、政党党员的属灵信仰与政治主张无关。执政党也不能将某种宗教信仰(或无神论)当作是政党的特质,要脱去某种固定的宗教色彩,剥离宗教特征、还原其世俗治理者的本色,这就是政党世俗化也即理性化也即所谓的科学执政的要义。
   
    新加坡被不少人指斥为专制国家,但新加坡的确是个现代化国家,其执政党人民行动党由多种信仰的信徒组成,有穆斯林、基督徒、更有佛教徒与无神论者,他们的党员是有充分的信仰自由,而新加坡宗教人士如果认同人民行动党的党纲,也可以入党。类似新加坡的真正现代化国家中,各政治党派接纳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各宗教信仰的人参加一政治组织,都是非常正常的。因为,政权不能干涉人的宗教信仰领域,这是从中世纪脱离出来的现代国家的共识。
   
    这个高唱“三个代表”“和谐社会”的中国共产党,起码在名义上早已脱离它无产阶级的阶级基础和斗争哲学,显然与最初的原教旨马克思主义政党有所不同了。而从宗教学或社会学角度看,原教旨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是现代化意义上的政党,它是“宗教党”,它不仅掌控社会,它还要在灵界树立它的霸权,无论是对其党员还是公民。如果说马克思主义不是一种宗教的话,那么为什么不允许共产党员有其他的宗教信仰?为什么西藏、新疆等地的少数民族只有放弃了自己祖传的信仰,才可以宣誓成为党员?为什么从小学到博士,中国都在全国性地灌输马克思主义,如果仅是一种政治学说,为什么一定要灌输物质决定意识、无神论、进化论、人类必然由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也即共产主义社会等有关宗教性的命题呢?一个执政党如果将原教旨马克思主义作为排他唯一的信仰,必然导致政党自身和整个国家政教关系的政教合一。
   
    现代化是几代中国人的梦想,而如果政教不能分离、政党不能世俗化,那么中国就仍会处于前现代的蒙昧之中。2001年,中国开明官员潘岳在《深圳特区报》曾经写过一篇影响深远的文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与时俱进》,他在文章中特别强调了“新型的政教关系”,这种关系是科学执政的必然前提。革命党要发动群众,必然使党带上了某些宗教色彩,但作为执政党,必须要科学化、世俗化、理性化。政党是政治范畴的事物,是世俗的事物;而宗教是宗教范畴的事物,是形而上的事物。在改革开放逐渐深入的今天,一个政党还保留宗教党的色彩,这是与“与时俱进”的改革理念背道而驰的。“科学执政”是执政党很早就提出的纲领,科学就要排除迷信、排除前现代的观念与形式。政党是现代化的产物,它必然要跟中世纪的“政教合一”模式区别开来,也必然要与那些纠缠巫术迷信、灵界崇拜的宗法帮会区别开来。政党世俗化,是政党现代化的标志;政党世俗化,是科学执政的前提。
   
    上海大学宗教社会学者李向平教授在其《“红色宗教徒”的入党问题》一文中写到:“从社会现代化的角度来说,这个政教分离的社会内涵就是:建制宗教与国家政治权力的分离(第一原则);建制宗教与公共生活秩序的分离(第二原则)。这是两个极其重要的层面。一是执政党依据政教分离的原则,以国家法律制定宗教发展的合法框架,实行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一是依据国家宪法,宗教成为次级制度下的社会文化形式,不干预行政、司法等政治事务”。(参见李向平教授博客)
   
    李教授并且举例:“在浙江、福建等民营经济发展快、传统宗教深厚的地方,一些先进的宗教徒基于自己的政治认识,已经在申请加入党的组织。。。。。。有的教徒把政治信仰与宗教信仰相与区分,认为政治信仰是对于一个政治或政党组织及其行动纲领的认同与服从,事关社会大众;而宗教信仰则是个人的精神修养问题,不会关涉他人,因此只是个人的自由,并认为这是宪法的规定的权利”。当然,李教授说的是问题的一方面,那就是宗教信徒可以入党;问题的另一方面就是党员可以有多种宗教信仰。
   
    作为“一国两制”的香港,特区政府高官各自拥有五花八门的宗教信仰,2007年在香港大球场召开的著名基督教布道家葛培理的儿子葛福临布道会上,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亲自为大会写了“传道求真”四个字,以此表示祝贺。他是一名天主教徒。其他各政要也为此次布道会题词,环境局局长邱腾华说:“期望众教会信徒踊跃领人赴会。”行政及内地事物局局长林瑞麟说:“愿上帝感动更多基督徒为香港共同努力,恳切祷告,为主发光。”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说:“香港葛福临大会,你我都有份。”保安局局长李少光说:“希望信徒可带领青少年参与布道会,让青少年能在正路中成长。”显然,这些政要中间有基督徒也有天主教徒。信徒可以自由入党,而党员由不同种类的信徒组成,这就是现代政党政治的特征。
   
    现代化也即理性化,也是“驱巫”或“除魅”的过程,将那些形而上的、关于宇宙和人的本质的神秘性的事物剥离出世俗政治领域,就是政治现代化的开端。而把宗教信仰自由地留给个人领域(也包括各种宗教形式,如教会),使宗教信仰寄托个体的终极关怀、从信仰上指导个体的思想和行为,这才真正厘清了政治与宗教的各自领域。在全球现代化的今天,连一向被中国指斥为“政教合一”的西藏达赖喇嘛,也在今年迈出了政教现代化的步伐,中国共产党也是否有否触动、加入走向政党现代化的行列:
   
    2011年3月11日,达赖喇嘛致函第十四届西藏人民议会全体议员,宣布正式辞去西藏流亡政府中的政治首脑职务。达赖喇嘛在其辞职函中论及的辞职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为了西藏政治的现代化,一个是为了西藏政治的民主。达赖喇嘛写道:“我被认证为达赖喇嘛及登基以后,很早就有西藏的未来政治制度必须要转变为现代化的意愿”。显然,达赖喇嘛所指的政治现代化主要就是政教分离。就西藏而言,就是宗教领袖不再担任政治首脑、国家不设立国教、政权不干预宗教、宗教与政治行为剥离等内容。这些内容对西藏而言的确是惊天动地的革命。
   
    就在西藏、众多穆斯林国家逐渐政教分离、政党世俗化的今天,中共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朱维群先生的此文,的确有着开历史倒车、阻碍改革进程、违背周恩来等中共过去政治领导人提出的现代化目标的严重意味。而唯有实现政教分离、政党世俗化,才能不仅给中国民众,也给几千万党员带来福祉,也使中国真正摆脱中世纪的蒙昧,进入现代化国家的行列中。一切正如《圣经》马太福音22章21节所言:“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
   
    2011年圣诞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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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约神学与中国宪政民主理论



    作者:郭宝胜

    一、 基督教神学是当代宪政民主理论的重要构成
 


    基督教神学对西方文化、宪政民主理论的影响是决定性的,这种决定性是中国自由知识分子无法想象的。自公元四世纪以来,基督教神学(保罗神学、奥古斯丁神学)对西方文明的影响类似儒家思想对中国文明的影响,在16世纪宗教改革时期,马丁路德、加尔文神学与现代化中的民主政治、市场经济有着深刻的关联。对这些关联性的认知在西方学界和大众中是常识或习惯,但在中国,却需要重新阐释和启蒙。
 
    长期以来,中国民主宪政理论界认为民主宪政思想主要起源于古希腊城邦民主、后经中世纪的政教争战和相互制衡、再经过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之后慢慢成形。实际上这条线索仅仅是西方很少数的理性主义者认可的线索,马克思也是其中的一员,他们完全排斥了基督教及信仰因素对民主宪政理论的巨大贡献。这些理性主义者在20世纪初一度红火,对中国知识界、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影响甚巨。象顾肃先生的名著《自由主义基本理念》,通篇是人的理性的自豪,对宗教信仰着墨不多。中国人以自己的历史与处境,是很难想象到基督教对西方的决定性影响的。
 
    中国自由主义的旗帜顾准先生在他的《顾准文集》中,虽然看到了中世纪教士与骑士的对立、政权与教权的对立使社会没有陷于绝对专制主义。但他坚信自由民主思想主要起源于古希腊城邦,他对基督教评价不高,甚至认为共产主义、建构理性主义都来源于基督教地上千年王国的思想,在他的《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一文中他虽然提出“娜拉出走”之后要用经验主义,但这个经验主义也内含在理性之中,他对理性仍然坚信不疑,对基督教耿耿于怀,他在文章中说:我认为没有人的理性解决不了的问题。他的观点代表了当下大部分自由主义者的观点。
   
    但随着中国人对西方文化从器物到制度到文化到信仰的逐渐深入,随着基督教尤其是家庭教会在中国的迅速发展,基督徒为信仰自由的抗争成为中国民主自由运动的必然构成,而基督教神学对自由主义理论的影响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其实基督教中除“人是上帝照上帝的形象与样式造的”的神赋人权论、人是全然败坏导致的权力制衡理论外,基督教神学中的更多深邃思索,对西方宪政民主理论的构成起到了深远的奠基作用。如预定论、盟约神学、千禧年论、文化使命观等等。本文就是阐述宗教改革时期著名的盟约神学对宪政民主理论的奠基作用。
 
    二、盟约神学的定义及其基本内容、神学地位
   
     圣经又被称为新旧约全书。圣经是一个约书。上帝与人的关系是一个约的关系。契约观念成为西方文化界定人与神、人与人、人与政府关系的核心。但在中国这样一个长期以来没有约的传统的社会中,人与神、人与人、人与政府、政府与神甚至教会与会众、企业与雇员、丈夫与妻子之间的关系是相当混乱、紧张和险象环生的。社会各主体不仅没有清楚界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肆意践踏其他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政府,公然践踏与人民立约的宪政精神,不仅毫无契约意识,而且使体现国家与人民盟约关系的宪法成为一纸空文。
 
    与此相反,在基督教文化占主流的社会中,约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契约广泛存在于神与人、人与人、神与政府、人与政府甚至教会与会众、企业与雇员、丈夫与妻子之间等各种关系中,而缔约的各主体之权利基本得到保障、并积极履行相应的义务。文化的核心是信仰,信仰的理性总结是神学,正是因为基督教中盟约神学的突出地位,才有力地影响了基督教文化地区中的契约精神。
   
     盟约神学也被称为圣约神学,在宗教改革运动尤其是清教徒运动中被发扬光大。根据学者的考证,与“盟约”相对应的英文词“covenant”源于拉丁语“con venire”,意指来到一起。在旧约希伯来文圣经中,译作“covenant”的词“berith”出现近280次,有联结之义,可以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联合在一起。在新约希腊文圣经中,常译作“covenant”的词“diatheke”至少出现了33次,其基本意思是为自己或对方而进行的命令或处置。(注1)
   
     创世记6:18:“我却要与你立约”,这是“约”字第一次在圣经中出现,是上帝主动对挪亚和他的家人说的。一个主动俯就与人立约的上帝,毫不雷同于中国传统中的那些无法把握、与人毫无权利义务关系甚至无法无天的神、上帝概念。圣经中的上帝给他的选民也启示了他的立约特性,而领受此启示的子民也使上帝所创造和护理、子民们在管理治理的人类社会打上了盟约的清晰烙印。
 
     在教会历史早期,奥古斯丁就已经对“第一个约”(the first covenant)有敏锐的观察,并提出富有创见的解释和应用。然而,从历史神学的角度来考察,盟约神学则源自宗教改革,“早在尚未发展时,它就出现在慈运理与布灵格的著作中,二者受重洗派所迫,在苏黎克内与四周讨论此题目。从他们至加尔文与其他的改教者,盟约的教义更进一步的被这些继承者发扬光大,而且当它以盟约或联合的神学闻名时,它在十七世纪众多的改革宗神学中扮演着决定性的角色“。盟约神学从瑞士横越进入德国,再从德国进入荷兰与不列颠群岛,后在韦斯敏斯德信条中得到了透彻表达,并在苏格兰与新英格兰的神学中占有主导地位。(注2)经过清教徒学者(如著名的约翰欧文)的进一步阐释,盟约神学在苏格兰、英格兰乃至北美殖民地等地广泛传播,成为缔造教会和社会的根基性神学原理。
   
     基督教的世界观是圣约世界观。盟约神学是圣经神学的精髓,它认为三位一体的上帝、人之间的诸盟约是圣经教导的轴心,行为之约(covenant of works)和恩典之约(covenant of grace)、救赎之约(the Covenant of Redemption)这三个盟约构成了整个神学体系的纲领性架构。我们先扼要介绍下这三个约及其相互关系:
   
     工作之约(the Covenant Of Works):也被称为行为之约,伊甸园之约,这是上帝最初与人类的代表亚当所设立的盟约,亚当遵守律法、听从上帝的话可得永生,否则“必定死”。(注3)
 
     永恒救赎之约(the Covenant of Redemption):是上帝永恒团契里代表教会的圣子与圣父之间所立的盟约,其目的是为人类的救赎。子服从父命,道成肉身,成为第二亚当,为拯救世人而舍命,他生于律法之下,成全律法,以宝血来赎罪。父应许子领众多儿子进荣耀里,并作万有之首,得国度之权柄。(注4)
 
     恩典之约(the Covenant Of Grace):此约乃是神与人所立之约。是神借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救赎而与罪人订立的新约。耶稣作为赎罪祭将人从罪中赎买回来,人因着他宝血得以在神前称义。信徒并被应许赐给圣灵,我们也要在基督里活出圣灵的新样式。(注5)
   
    行为之约、恩典之约、救赎之约这三约的关系极其密切,尤其是行为之约、恩典之约贯穿整个新约、旧约之种种约定,贯穿了整个人类历史,它们构成了人类约定中不可分割的两极。盟约神学不仅关乎人的得救永生问题,更关涉到基督教神学本身的完善问题,尤其其对现实社会的契约精神、宪政民主理论具有关键的启示作用。
 
    我们先看看盟约神学在基督教神学中的重要性及意义。
 
     首先,盟约神学更加完善了基督教神学。在宗教改革之前,尽管圣经被称为《新旧约全书》,但对圣约的重要性强调远远不及对救恩神学的强调。救恩一直被摆在神学的突出位置,甚至一切围绕救恩神学展开,而圣约神学摆在一个次要的位置。但是,在著名的改革宗信仰告白《威斯敏斯德信条》中,圣约的阐述被置于耶稣基督之前,“第七章论上帝与人所立的圣约;第八章 论中保基督”,可见,《威斯敏斯德信条》是以圣约神学为其突出特征的。正如王志勇牧师在其文章《改革宗圣约神学五大要义》中说到: “救恩神学必需从圣约神学的角度才能真正理解。不从圣约神学的角度和架构出发,也无法真正了解救恩神学,因为上帝施行救赎就是在这恩典之约中进行的”。(注9)
 
     其次,盟约神学突破了旧约和新约”的基本架构,使整本圣经在一个恩典之约定之下确认,体现了神学思想的完整性,具有巨大的护教价值。在宗教改革之前,约的概念是在“旧约和新约”的基本架构内予以区分的。随着宗教改革和清教徒时期盟约教义的确立,旧约与新约的经典区分被合并到一个“恩典之约”的大概念之下。
   
     再次,通过上述对盟约神学的阐述,我们也知道工作之约也是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无论是堕落前还是堕落后,无论是得救前还是得救后,而且无论基督徒还是外邦人,所有时代的所有人都具有工作之约得约束,都需要就是否遵守行为之约向上帝负责。“依据此约,人从起初就是承受律法约束的受造者,上帝的律法在亚当尚未堕落之前就已写在他的心版上,而非直到西奈山才借着摩西首次赐下。这一推论大大加强了加尔文主义思想对反律主义(antinomianism)所持的否定立场”。(注11) “藐视上帝的律法,就是藐视赐律法的上帝;以谁制定的律法为标准,就是尊重谁的权威。”(注12)
   
     再次, 盟约神学以代理和归算概念,解决了罪的延续和耶稣救恩对所有选民的有效性的神学问题。由于上帝与人的关系是一种约的关系,而签约时必须要有代表,一个代表就可以代表其的族类,代表本身要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同样要施用在他所代表的族类身上。亚当作为人类的代表与上帝签订工作之约,因他没有履行义务而遭受死的惩处,此惩处也归到他所代表的所有后来人身上。可见,罪对亚当后裔的归算因契约一方的代理性而产生。
   
     同样,耶稣基督在永恒救赎之约中作为他的子民的元首和代表,与上帝签约,以自己的赎罪来代表选民向上帝赎罪,因他的赎罪和顺服,他成就了完全,而人子所代表的选民,也因此得以称义。耶稣基督救赎对所有选民的有效性,在这个契约签订一方的代理性上呈现了出来。
   
     最后,盟约神学也直接推导出基督徒的文化使命。文化使命是基督徒在世界上实行治理和管理,“神化”万事万物的使命,它区别与给万国万民传福音的福音使命。文化使命和福音使命的关系,清楚地体现在改革宗的盟约神学中。上帝在工作之约中给人义务也给人一个权利,那就是“治理这地”,人类的堕落并未使这个约失效,它至今有效。恩典之约并非取消,而是成全工作之约。固然罪人的文化是堕落的,但蒙恩的罪人可以靠着基督在恩典之约的范围内,活出一个更新的、属天的生命形态、从而彰显、拓展出一个更新的文化。文化使命就是基督徒借着恩典之约的功效,执行上帝在创世之初就交付与人的工作之约,从而与罪人的文化显出彻底的不同,借此彰显神的荣耀和基督的掌权。
   
     三、盟约神学与宪政民主理论
   
     盟约神学作为宗教改革的产物,不仅深刻地影响了基督教神学,而且也影响了人类政治哲学及政治现状。英美等现代民主国家的宪政、权力制衡、代议制及法治精神,等无不出于盟约神学。不少人慨叹宪政距离中国为何如此遥远,殊不知盟约神学及基督教的阙如,是非常关键的原因。从以下方面,我们将看到盟约神学对宪政民主理论的巨大影响:
   
     1.国家与人民必须立约,政府的权威来自人民的授权和约定,而此约定就是宪法。
   
     根据盟约神学,上帝与人的交往是以约的形式出现。既然连上帝都降尊纡贵跟人类签约,更何况同样是罪人的人间君王、国家政府,也完全有必要与他所治理的民众签约,并要受约的限制。此一思想从古代以色列就开始实践、后经瑞士、荷兰、英、美国等国的具体应用开创了人类的宪政观念,而所谓的“社会契约论”只不过是其的世俗化表现。
     圣经撒母耳记下5:3:“于是以色列的长老都来到希伯伦见大卫王,大卫在希伯伦耶和华面前与他们立约,他们就膏大卫做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长老是以色列人 民的代表,大卫必须在神面前先跟他们立约,在经他们的膏立和授权才能作王。此政治盟约由上帝、全体人民和政治领袖这三方组成,领袖通过向上帝和人民立约来领受治理政府这一神圣的使命,人民则通过向上帝和领袖立约来承诺顺服领袖并遵守治理的法律。这是盟约精神对以色列政治的影响。
 
     1646年12月,集中体现盟约神学精神的《威斯敏斯德信条》完成,此后不久,1688年英国发生光荣革命,1689年 12月16日通过了《权利法案》。这个法案确立了政府与人们的契约关系、在政治上解决了国王与议会的关系问题,实现了君主立宪。根据《权利法案》,“1.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乃僭越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诸种条文都体现了君主、政府必须与人们立约并要受契约限制的宪政精神。
 
     盟约神学对政治最有影响的当属美国,早在1620年,初登美洲大陆的清教徒就签署《五月花号公约》 :“ ……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而制定颁布的被认为是对这个殖民地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 ” 《五月花号公约》 将约定的神圣性奠定在上帝的超越性上,公约也开创了公共机构的产生必须立于盟约精神的先例,即在同一个社会里的所有公民有自由结合的权利,并可以通过制定对大家都有利的法律来管理自己,而政府是基于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的。
 
     1776年7月2日,《独立宣言》被美国人民通过,宣言宣告了人的天赋人权,并指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被统治者,并且被统治者拥有改变政府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
 
     1787年9月39名代表签署了美国宪法。宪法确认了五项基本原则:人民主权:政府由人民控制。共和政府:决定政策的代表由人民选举。受限政府:政府的行为受法律的限制。权力划分:三权分立,防止一个部门独大。联邦体系:保证州级政府的权力。
 
     尽管《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在字面上已经脱去了神圣的色彩,但就其渊源和本质,它们都来自上帝的盟约之中。单单从美国总统手按圣经宣誓就职一事上就可看出,美国政治及其各种契约性文件,无不具有来自上帝的神圣超越性,这就是所谓的宪政的“超验之维”。
 
     而在法国的政治哲学家卢梭,也受盟约神学的启发,提出了著名的社会契约论。也即政府是人们按照约定建立起来的机构,如果这个机构背叛了约定,人们有权利推翻。社会契约论的宣告为法国大革命提供了理论依据,但社会契约论由于缺乏上帝面前立约的神圣性,所以不具有终极超越性。社会契约论尽管也谈立约,但这里所谓的约只是人类和自己的约定,这个契约并没有最终极的原因,只能是一个形式上的样式。社会契约论者的致命缺陷在于,他们都没有解决立约共同体的终极根据和目标,于是,当旧有的契约被革命后,新的社会契约难以建立起来。由于这种神圣超越性的缺乏,革命建立的共同体难免陷入混乱之中。以卢梭思想为旗帜的法国大革命,陷入混乱和暴政当中,最有力的说明了人的契约必须要以神的盟约为背景和基石。
   
     2、政教的分立与合作。
 
     在旧约中,君权神授、政教合一的关系一度盛行。宗教改革时期产生的盟约神学吸取了天主教政教合一所造成的恶果,在处理教会和政府关系了,更加厘清了二者的关系。固然正如罗马书13:1:“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政权固然来自神的旨意,但政权与教会的权柄分别来自神的不同的盟约,是两个并不一致的盟约组织。教权来自神在永恒救赎之约中对耶稣基督及其教会的应许,而政权只是在世俗领域,人与政府在上帝前面的盟约的产物而已。正如马太福音22:21:“耶稣说:‘凯撒的物当归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 美国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中规定,国会不得制定设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的法律。这个修正案,体现了教会的权威基础来自上帝而非世俗社会,而教会的权力与世俗人们的权力也是有重大的区别。
 
     根据清教徒的盟约理论,教会和国家所蒙受的呼召不同,理当各自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当尽的本分。这两个互相分离的盟约组织,有着不同的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对于任何一方来说,组织的合并都意味着不幸。为了确保两者在组织和行动上互相分离,清教徒设计了一系列的防护措施,例如,禁止教会的圣职人员在政府中就职或作陪审员,也禁止政府官员在教会中担任圣职,或干预教会内部的治理事宜。另一方面,教会和政府之间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共同建立和维系着社会中的盟约理念。政府的公义和教会的圣洁是不可分割的,教会和政府各自在组织上保持独立的同时,也须互相协调与合作。在殖民地时期的具体实践中,政府曾将公有土地捐赠给教会,并对教会运营的宗教、教育和慈善机构豁免税项,教会亦曾允许政府在政治集会和公开拍卖时使用会堂的场地,并通过讲坛鼓励信徒顺服政府的权柄,积极参与建设政治制度 。(注15)
 
     3、在任何社会领域的契约意识、法治意识。
 
     根据盟约教义,行为之约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无论是在堕落之前还是在堕落之后,无论是对基督徒还是对非信徒,都需要就是否遵守行为之约向上帝负责。这就从盟约的角度为教会治理、国家和社会的管理提供了神学基础。教会内部的治理同样需要约定和律法,而治理众人的国家有责任施行上帝的律法。各种社会关系,也要按照约定和相应的律法而行。约必然包含着律法(耶31:33-34)。没有律法的约,就是没有标准的约,其实,也称不上是约。
   
     作为上帝的子民,我们不仅将自己视为与上帝立约的子民,而且也要认为人们之间也因盟约而彼此相联。在垂直的维度上,盟约界定了人们和上帝之间的关系,在水平的维度上,盟约则意味着人们与邻舍和其他因各种社会关系而联系的成员之间的关系。 所以契约意识、法治意识、守法意识广泛存在与人类社会中的经济、文化、家庭、学校等各种关系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精神,在人们规范家庭关系、经济行为关系、政治行为关系中体现了出来。
 
     4、代议制。
 
    代理制或代议制是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治理模式。不管是在家庭、教会里,还是在政治生活中,代理的概念是不可避免的。亚当是全人类的代表,耶稣是选民的代表。我们奉耶稣基督的名祷告行事,我们就是作为耶稣基督的代表,行使我们的职分。“阿们”就是对约的赞同(申27:11-26)。
 
     教会是上帝国度的代表,传道人是上帝话语的出口,亦即上帝的代言人。父母是子女的代表,丈夫是妻子的代表。我们经商,也有代理人。在政治领域,我们透过选举代表人进入国会,代表我们行使我们的权利和意志。在美国等代议制国家,由人民选举出代表掌握国家权力,公民的民主权利体现在他们选举代表的权利上。
   
     代议制民主方案的出现,使近代思想家解决了一个困扰民主制度拥护者的一个难题,即在理论上必须承认人人平等,但在实践上,很难实现每个人直接管理国家,事实上只能由人民选举出来的少数精英掌握国家权力。
   
     与代议制相反的是那种全民民主制或直接民主制,这极有可能带来新的专制。直接民主是国家的公民们亲自掌握国家权力,作出决策,而不通过代表的中介。在古希腊和罗马城邦中实行的都是直接民主。在希腊,城邦是公民的自治团体。城邦规模狭小,公民是城邦居民中的一个狭隘的特权集团。公民通过亲自参加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等机构掌握国家(城邦)最高权力。在雅典民主最盛时,不仅立法和司法权由公民直接行使,即使行政权也不是掌握在职业官吏手中,而是由公民按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轮番为治”原则执掌。直接民主极易导致平民暴政,也容易被特定集团所窃取。
   
     直接民主被社会主义思想的先驱卢梭所坚持,他认为,人民的主权是不能代表的。在抨击英国的代议制时他曾指出:“英国人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是大错特错了。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期间,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注16 )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25页。而实践卢梭思想的法国大革命就是平民暴政的典范,推崇直接民主的社会主义革命者们,以反专制起家,结果带来了更加残酷无情的暴政。美国宪法选择代议制政体,就是要与暴民政治划清界限、代议机构被视为遏制“暴民”无理性行为的“马勒”,也正印证了盟约神学中对《圣经》里的代理、归算概念的正确领会。
   
    总之,通过对盟约神学的定义及基本内容的阐述,通过对其神学意义和宪政民主政治意义的考察,我们再次看到上帝与人立约的巨大奥秘和价值,无论是工作之约、永恒救赎之约、恩典之约,都是何等的伟大和充满奥妙。不仅在属灵层面给我们永生的盼望和新生命,而且在属世的政治社会中,给予人类个体尊严与权利、整个社会公平、公义和圣洁。我们只有遵循上帝与我们所设立的盟约,才能尊重人与人之间所设立的契约。我们只有尊崇盟约精神,才能培养人与人之间立约并守约的契约精神,也从而使人治社会更新为契约社会,实现公义、公平、民主、代议、共和、自由和宪政。我们必须敬畏上帝,遵行圣约。感谢赞美立约的上帝,感谢赞美上帝给我们所立的约,正如申命记32:46-47:“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你公义的典章,我曾起誓遵守,我必按誓而行。”
   
   
   
     注1:见冀诚著《论盟约神学对美国宪法的影响》一文、《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香港)第45期
     注2:选自赵中辉《神学名词辞典》 圣约神学一词
     注3:选自赵中辉《神学名词辞典》 圣约神学一词
     注4:选自赵中辉《神学名词辞典》 圣约神学一词
     注5:选自赵中辉《神学名词辞典》 圣约神学一词
     注6:选自伯克富著、赵中辉翻译 《基督教神学概论》见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Home/ChildrenContent.aspx?CategoryId=8fcf6c42
   
     注7:选自伯克富著、赵中辉翻译 《基督教神学概论》见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Home/ChildrenContent.aspx?CategoryId=8fcf6c42
   
   
     注8:选自任以撒《系统神学》133页
     注9:见 《改革宗圣约神学五大要义》
     中国改革宗神学网站http://www.chinareformation.com/
     注10:选自任以撒《系统神学》136、138页
     注11:见冀诚著《论盟约神学对美国宪法的影响》一文、《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香港)第45期
     注12:见 《改革宗圣约神学五大要义》
     中国改革宗神学网站http://www.chinareformation.com/
     注13:见冀诚著《论盟约神学对美国宪法的影响》一文、《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香港)第45期
     注14:见《基督徒的自由——从路德神学思考教会与世界的关系之一》一文《教会》2010年1月总第21期(http://www.churchchina.org)
     注15:见冀诚著《论盟约神学对美国宪法的影响》一文、《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香港)第45期
   
    ——《纵览中国》首发 —— 转载请注明出处

基督教预定论与民主政治




郭宝胜
    引言:韦伯的断言与预定论意义概论
   
     在著名宗教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旷世经典《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写有这样一段话:“在十六、十七世纪最发达的国家中,如尼德兰、英国和法国,正是加尔文主义这一信仰引起了这两个世纪中重大的政治斗争和文化斗争”。而加尔文主义这一信仰指的就是预定论。(注:见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网络电子版)
   
     而对基督教怀有恶意的恩格斯却也对加尔文主义给予了高度评价:“加尔文以真正法国式的尖锐性突出了宗教改革的资产阶级性质,使教会共和化和民主化。当路德的宗教改革在德国已经蜕化并把德国引向灭亡的时候,加尔文的宗教改革却成了日内瓦、荷兰和苏格兰共和党人的旗帜,使荷兰摆脱了西班牙和德意志帝国的统治,并为英国发生的资产阶级革命的第二幕提供了意识形态的外衣。他的信条适合当时资产阶级中最勇敢的人的要求”,“加尔文教会的组织是完全民主的共和的;而在上帝的王国已经共和化了的地方,人间的王国还能够仍然从属于君主、主教和领主吗?”(注:见《路德维希·费尔巴哈的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47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91页)
   
     为什么加尔文主义引起了重大的政治斗争和文化斗争呢?我们知道,加尔文主义的核心是其预定论,而预定论由于其彻底性和极致性,在神学上对异教、异端进行了毁灭性的打击,而神学上的颠覆性,必然影响到人们的世界观、人性观,进而影响到人们的政治观、经济观和社会观。
   
     人的得救完全在于创世之先神在耶稣基督里的拣选与预定,与人的一切毫无关系。预定论在神的拣选问题上斩钉截铁的果断回答,将上帝的主权发挥到应有的极致,将人的败坏与无能也发挥到极致,更将以人为本的一切宗教、哲学和文化全面地摧垮了。它无疑构成了基督教与异教的最根本区别,基督教从犹太教中脱离出来、基督教又从天主教中脱离出来,预定论起到了最为关键的作用;不仅如此,预定论所导致的现实社会变革也是非常巨大的,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及二者中的核心观念无不与预定论有着微妙深刻的联系。
   
     简单而言,预定论的神学意义,在使徒保罗时期,是它最彻底地使基督教从一个犹太人的新信仰转化为普世众人的信仰,;宗教改革时期,是预定论彻底摧毁了天主教的霸权,使基督教从天主教中脱离出来;在当今中国,预定论是对付儒、道、释和马克思主义等人本异教的最有力武器。而预定论的社会意义,突出表现在它对现代市场经济观念和民主政治观念所奠定的神学根基上。
   
    本文的重点,在于揭示预定论这样一个有关神的拣选的神学理论,是如何影响到基督教的历史演变和人类社会性的政治经济变革的。
   
    一:预定论概要
   
     预定论与人的得救拣选有关,拣选就是从所有的人中,挑选出一部分来。无论在理论和实际处境上,圣经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得救,只有一部分的人得着拯救,而这些人之所以得救,并不在于他们有任何特殊的条件,而完全是神在创世之先所预定和拣选的。正如圣经以弗所书1:4: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在圣经中,保罗相当重视“预定”的教义,在他的书信中多次强调预定拣选的重要性,并帮助信徒看见救赎恩典的伟大和信仰的真谛。(參罗8:28-30 和9:10-29弗1:3-14;林前1:20-31;帖前2:13-14;提后1:9-10)。在神学家中,奥古斯丁和加尔文是预定论的坚定倡导者。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一书中写道:“我们唯有认识到神在永恒中的拣选时,才有可能相信我们的得救乃源自神白白的恩典。神并非不分青红皂白地拣选所有的人有救恩的盼望,而是给某些人这个盼望,却拒绝其他的人。由此可以看到神的恩典。。。。。。神的预定,乃拣选某些人有得生命的盼望,宣判其他的人得永死,这个教义是所有敬虔的人都不否认的”。(注:见约翰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网络电子版)
   
    加尔文的后继者,在与阿米年主义的争论中更将加尔文的预定论用五要义来阐释。从那以后,只要一提到预定论,必直接联系到这5点。这5点是:
    1,罪人全面的堕落(the total depravity of the sinners)﹔
    2,上帝无条件的拣选(the unconditional election of the Father)﹔
    3,基督限定的代赎(the limited atonement of Christ) ﹔
    4,圣灵不可抗拒的施恩(irrestible grace of Holy Spirit) ﹔
    5,圣徒恒忍蒙保守(the perseverance of saints)。这5点从罪人到圣徒、从败坏到拣选、到蒙保守,逻辑严密、阐释完美,的确是预定论最圆满的阐述。这5点在圣经上都有经文根据,在著名的1647年英国清教徒《威斯特敏斯特信条》中也有相印证的条文:
    1、人的全然败坏或堕落:
     罗马书3:10-13:“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威斯特敏斯特信条》第9章(论自由意志)第3条:人由于堕落在有罪的状态中,已经完全丧失一切行任何关乎得救的属灵善事之意志力;所以他既是一属血气的人,与善完全相反,又死在罪中,就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去改变自己的心,或预备改变自己的心。
   
    2、上帝的无条件拣选:
    以弗所书2:8,9: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威斯特敏斯特信条》:第三章(论神永远的定旨)第五条:此选定只是出于神自由的恩宠与慈爱,并非由于神预见了他们的信心、善行,或信心与善行中的耐久性,或以被造者中其他任何事,作为神选定的条件或动因。总之这都是要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
   
    3、上帝限定的代赎:
    约翰福音17:9: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
    《威斯特敏斯特信条》第3章论神永远的定旨第3条:按照神的定旨,为了彰显神的荣耀,有些人和天使被选定得永生,并其余者被预定受永死。
   
    4、不可抗拒的救恩:
    约翰福音28:30: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了。
    《威斯特敏斯特信条》第10章(论有效的恩召)第2条:此有效的恩召是惟独出于神白白的与特别的恩典,丝毫不是由于在人里面预见什么。因人在这恩召上全属被动,及至被圣灵感化和更新,他才能回应此召,并接纳在此恩召中所提供和传达的恩惠。
   
    5、信徒坚忍蒙保守:
    希伯来书10:14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威斯特敏斯特信条》第17章(论圣徒的坚守)第1条:凡神在他爱子里收纳,并用他的灵有效地召选而成为圣洁的人,并不能完全,也不能至终从恩典的地位中堕落;反要保守这地位,一直到底,永远得救。
   
    二:预定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掘墓者
   
     德国大哲马克斯韦伯在评价预定论时指出:“总之,通过教会、圣事而获得拯救的任何可能性都被完全排除(而这种排除在路德派中并没有达到其最终的结论),这一点构成了与天主教的绝对决定性的区别。宗教发展中的这种伟大历史过程——把魔力( magic)从世界中排除出去,在这里达到了它的逻辑结局;这个过程从古希伯来预言家们开始,而后与希腊人的科学思想相融合,把所有以魔法的手段来追求拯救的做法,都当作迷信和罪恶加以摈弃。真正的清教徒甚至在坟墓前也拒绝举行宗教仪式,埋葬至亲好友时也免去挽歌及其它仪式,以便杜绝迷信、杜绝靠魔法的力量或行圣事的力量来赢得拯救这种想法”。(注:见韦伯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网络电子版)
   
     这段精辟精彩的评论揭示了预定论是所有巫术、迷信的终结者,是人本主义、偶像崇拜的掘墓人。在韦伯的眼里,中国的传统宗教其本质是人本主义的,它们的巫术性质非常浓厚,而正是这种巫术性质,没有使中国的宗教走向理性化、现代化。而对于适应和促进了现代化的基督教来说,正是预定论,破除了西方世界宗教的人本主义和巫术性质,促成了基督教的“理性化”“现代化”。无疑,如果在近代没有西方文化尤其是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中国秉持自有的传统宗教,绝对不能步入现代化进程;另一方面,传统宗教及马克思主义仍然在影响着中国人的心灵世界,在根除它们劣根的过程中,预定论无疑是最为有力的武器,它是人本主义的掘墓人、信仰专制、偶像崇拜的终结者。
   
    马克思主义把人创造神、神就是人发挥到极端。预定论是以神为本,上帝创造了人类、人类为上帝而存在;但马克思认为人创造了世界包括上帝,如果有上帝的话,上帝要为人服务。卡尔·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写道:“反宗教批判的根据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就是说,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对宗教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的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人是人的本质,也就是人创造自己并赋予自己内在的规定性,这与《圣经》中所说的:“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世记1:26)完全背道而驰。对付这样狂妄的异端邪说,非得要把上帝主权强调到极致化的预定论不可。
   
    马克思主义是唯物主义、无神论,它不承认有神,但隐含着它所看重的阶级是神。它宣告人类历史必然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而资本主义社会的被压迫者无产阶级将是人类历史和新天新地的缔造者,无产阶级是先知、君王和祭司,无产阶级已经发现了宇宙及人类历史的规律(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发现了资本主义社会要灭亡的结局(政治经济学),也发现了进入人类自由王国的途径(科学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将要主宰人类历史,拯救人类进入“新天天地”——共产主义社会。正如《共产党宣言》写道:“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不仅是先知,而且是祭司,无产阶级被高度吹捧,高贵、圣洁甚至有通天的本领,他们就是我们通向天国的唯一带领人,是代表整个宇宙未来的祭司与君王,无产阶级也要成为地上的君王,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当无产阶级成了君王、祭司与先知,它也就成了神,成了人类的弥撒亚、救世主。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代表毛泽东曾说:“服从神何不服从己,己即神也,己以外尚有所谓神乎?”“十亿神州尽尧舜”,这些无一不表露出人要成为神的狂妄。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的流毒就是人的神化、个别领袖的上帝化、某个阶级及其先锋队的神化。
   
    可见,马克思主义是人类世界把人的至善、人的狂妄、人通过自己努力成为上帝、人扮演上帝的观念极致化的思想系统,这套系统的流毒之深、危害之大也是前所未有的。也许,比起中世纪的天主教,这套思想有过之而无不及。在神学思想领域摧毁这套体系的工程非常艰巨,但相信正如当年预定论摧毁天主教根基一样,把人的败坏、上帝的主权、唯靠恩典、唯靠信心等强调到极致的预定论在当下中国,也必然起到摧毁马列主义流毒的作用。
   
    三:预定论对民主政治的意义
   
     台湾学者顾忠华指出:从历史的因果关系来看,今天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已经发展为一个庞大的体系,在其中每一个人似乎不得不顺从、适应其中的规范:不诚信的商家永远作不大,不努力工作的工人会失业;没有限制的政治人物会腐败、否定多党竞争会被认为是法西斯等等。但是在这些规范、秩序有强制力之前,一定是先有一群人“自发地”形成了适合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的生活态度。也即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不是“无中生有”地迸出来,强迫大家服从它的规律;相反的,是有人——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一批为数众多的人——先把上述的观念和态度当作追求的目标、人生的信条,在他们将观念普及并自己获得社会上的成功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才能够发达起来。这就是一种正确的因果关系,而不是相反。我们由此看到市场经济、民主政治背后是思想观念、文化意识及其核心宗教信仰起到了关键作用,直接来说,是基督教宗教改革思想及其核心预定论起到了关键作用。
   
     预定论在经济上表现为它积极入世的世界观促成了人们进行商业活动的热情、在政治上它奠定了民主政治的个人主义基石、最大程度的限制了王权、政权对个人的干预,确立了宪政体制的思想基础。
   
     预定论认为,上帝在创世之先就拣选一部分人为上帝的选民,只有他们才能获得拯救,其他的人命定要下地狱。这样的拣选是上帝主权决定的,任何人类的行为、巫术、圣礼都无法改变上帝的旨意。也就是人的得救完全在于上帝,与人的一切无关。就如以弗所书1:4: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罗马书9:11: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人是否得救完全是上帝预定的,这就排除了人的任何迷信、巫术、圣礼甚至烧香、磕头、献冷猪肉、贿赂神灵等手段,将人的行为排除在外,也将人干预神灵世界的可能性完全排除了,将得救确据的路线完全地指向了现实的社会中。
   
    基督徒的眼光不再盯着圣礼、巫术的世界,而是将眼光关注在现实世界中。而凡是上帝的“选民”,他蒙受的恩典就永不会失去,而凡上帝拒绝赐予恩典的人,不但不可能用带着巫术性质的方法获得恩典,而且也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来得到它。基督徒必须成为上帝的“工具”,必须用社会生活中的实践来“证实”他是选民,必须踏实作明显的事情。因为除了社会生活以外,其他的一切途径都是我们人所无法干预的。那怎么知道自己是得救的呢,一靠坚信,二靠社会生活证明你是上帝的选民,在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事务上见证神的荣耀、找到自己得救的凭据。(注:见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加尔文曾说:“世界就是我们的修道院”。没有一个教义象他所体现的那样积极、有力并且充满得胜的雄心,他说:“欲想在天国得荣耀的,今生必须争战,而争战之胜利,必须历经艰难险阻始能获得”。信仰不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是人类生活的整体。加尔文将积极入世、在社会中全面渗透信仰的倾向发挥到极致。
   
     预定论使基督徒更加坚信自己是“选民”的一分子,以终身的所有作为来荣耀上帝,只要因信称义、确信自己是得救的,就在凡事上荣耀神,而且确信自己是得救的,就要把工作、生活中的每一寸光阴用来荣耀神。预定论使基督徒从巫术中逃离出来,积极地介入社会的经济、文化、政治、科研学术等事务,并用这些事务上的符合上帝心意的果效来验证自己基督徒的名分。所以,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们应该尽力在凡事上、在经济、政治、社会、科研学术活动中荣耀上帝,用上帝之道指导并变革社会中的经济、法律、政治秩序。
   
     就民主政治而言,预定论将“驱除巫术”(韦伯语)的工作在政治领域也进行到底。由于人的得救只仅仅在于神权,所以预定论把教权的神圣光环彻底消除,同时也把历代政权的神圣光环彻底消除。在预定论看来,政治只是属世的事务、只拥有属世的权柄,而那些把政权赋予神圣意义,甚至政权假冒上帝的代言人,政权干预属灵的权柄和事务,都是巫术政治的表现。预定论将政治领域冒充神的一切巫术行为彻底驱除了。这一切,简单而言就是所谓的“政教分立”。
   
     政教分立实际上是在加尔文改革宗主导的国家中最先开始的,这是政治现代化的基本标志,所有还在实行政教合一的国家,实际上还处在前现代化或中世纪的光景中。象伊朗、北韩、中国这样的国家,实际完全没有现代化,信仰、政治领域现在还完全处于中世纪政教合一的蒙昧状态。另外,新加坡虽然是一党专制,但它是个政治现代化国家,这因为它宗教信仰高度自由、政权很少干预宗教事务。新加坡破除了政教合一的“巫术政治”。
   
     政权只拥有属世的权柄,它没有干预神灵和冒充神灵的资格。政权不能干涉宗教内部、教会内部事务——这些原则,也即政教分立原则实际上对人类政治史的影响远远高于宪政、代议制、人权等政治思想。它把人类政治从蒙昧中首先带到了光明之处。预定论对人类政治的这一决定性影响至今不是很多人看见,可谓“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圣经》歌林多前书2:14)
   
     政治领域的“去巫”,就是政治领域的现代化,这就是预定论的政治产物。在加尔文改革宗主导的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是最起码的。自宗教改革时期开始的日内瓦庇护了各种信仰的受迫害者,清教徒领袖克伦威尔当权时英国空前地对各宗教平等地对待,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建立宗教的法律,或者禁止其自由行使……(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可以说,是加尔文主义中的预定论最彻底地导致了“政教分立”原则的确立、导致了政治现代化。
   
     除促成政治现代化外,预定论实际上也是宪政、人权观念最彻底的理论根基。以预定论为思想旗帜的宗教改革实际上是一场信仰归正运动,是人类从人对神的掩盖、专断和践踏之中恢复神的荣耀及个人的尊严的运动。宗教改革不仅没有打倒神权,而且前所没有的强调了神权,这突出地表现在加尔文主义的预定论中;宗教改革打倒的是天主教教皇和教士阶层的教权,所要树立的是个人信仰的至高与纯粹,以及由此衍发的民主自由社会的基石——个人主义。只有高扬了神权,才能高扬人权;只有打倒了教权(天主教专制),才能高扬神权与人权。“天地之间,上帝为尊;上帝之下,个人为尊”。
   
    我们可以通过预定论5要义的具体分析,看其与民主政治的关系:
   
    1.人的完全堕落、全然败坏。人类由于原罪完全腐败,绝对不可能有行善和称义的能力和功劳。这个教义使人彻底认识到人类的有限和罪恶,使人们在关于教会、政府等制度设计时无不以”无赖“假设为前提,各种制度安排来防范、监督人尤其是有权力、有地位的人的无赖本性。这为平等自由的教会制度和宪政、法治奠定了根基。三权分立、多党竞争、新闻监督等民主体制基本制度由此而来。
    人不是神,人自身存在着多种的罪性,人尤其是有权位者必须要受到足够的监督和制约;而且人的罪性靠自我的道德修养是根除不了的,必须靠悔改和信靠真正的上帝方能改变,所以人必须谦卑、温顺、顺服规则、敬畏上帝、制约罪恶、千方百计在经济、政治领域用制度制横人的罪性。
   
    2.上帝对人无条件的选择。被拣选的人和消亡的人之间没有任何伦理差别。拣选不是按人的伦理上行为,拣选的主权完全在上帝手中,就是人的信心,也是上帝所赐。上帝不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的,相反,人类的存在完全是为了上帝。在人的救恩问题上无限强调了上帝的主权,从而彻底地排除了教权、皇权、政权的专制与影响力,也开启了信仰自由、政治和教会分立的先河。作为政权,绝没有丝毫属灵的权柄,不能假命自己是祭司、是上帝的代言人,尤其不能强迫、限制他人的信仰自由、控制人的心灵。世俗的政权绝不能干涉人的灵魂世界。
   
    3.有限的赎罪论。认为只有被上帝在创世之先拣选的人才能借基督的赎罪而得救,因而基督只是为被栋选的人赎罪而死。上帝主权高于政权和人的意志,所以在任何法律之上有了最高法、“自然法”,那就是上帝的话语。
   
    4.不可抗拒的恩典。人不能抗拒救赎的恩典,凡被拣选的就无法逃避上帝的拣选。为人类的平等奠定了神学根基,不分肤色、种族、原来信仰、贫富等状况,凡是被上帝拣选的都是上帝的子民。在法律面前人人拥有相同的权利与机会。
   
    5.圣徒永蒙保守。被拣选的圣徒在上帝的保守下永远处在恩惠和选民的状态、永不丧失救恩。这为基督徒积极从政、在政坛见证神的荣耀给予了信心和勇气。这在当年的清教徒身上得到了最大的体现。
   
     可见,预定论最极致化地强调了上帝的尊严,使人间的王权、皇权、教权和人的各种宗教仪式、巫术图腾全部黯然失色,它的逻辑结果,就是信仰上的个人主义在现实中的有力实践。加尔文教义之所以成为各国实施民主宪政的伟大动力还在于:它最极致化地巩固了宗教改革的成果,最极致化地强调了上帝的主权从而最极致化地践踏了教权、皇权、政权的权威,也从而最极致化地树立了信仰上的个人主义,并将这种个人主义最极端化地实践在政治社会中。
   
     预定论最彻底地打碎了在个人与上帝之间的任何事物和行为,最有力地揭示出:在个人与上帝之间没有任何有权威的实体,宇宙所有、上帝至尊;上帝之下,个人为尊。而且信仰纯粹就是个人与上帝之间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个人应该优先于教会、政府、社会团体,是团体的目的,根本不是团体优先于个人,团体只是实现个人目的的手段。这是个人主义的根基。美国历史学家戴格勒(Carln Degler)说:“个人主义是遗留给后代的清教主义的核心”,“如果说美国人今天是个个人主义者,那么,清教主义是个人主义的主要根源”。凡是独裁的国家首先要摧毁的就是个人主义思想,而代之以表示人民利益的某个集合概念如“人民”等等。纳粹就称个人主义为极端的利己主义,把“个人的权利”的概念改变为“人民的权利”这个概念,把人民变成脱离了个体的集合概念,然后以人民的名义开始独裁,让人民这个词成为纳粹对实质人的权利的践踏的一个遮羞布。法国大革命、苏联无产阶级专政时无不以人民或集体的名义行专制的实质。
   
     没有个人主义,人权无法得到保障,民主宪政体制及其意识形态大厦就会轰然倒塌,而个人主义延伸出来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政治自由等等人权和个人主义为基石建构的权利限制和制衡、选举制度、代议制度真正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石。
   
     可见,预定论彻底打掉了世俗政权、皇帝、领袖、政党的权威,让他们在上帝的荣耀和上帝的律法面前恐惧颤抖;预定论也使从“因信称义”开始的个人主义更加的强壮,终于成为西方民主国家的思想基石。
   
     通过以上对预定论的简述、其对马克思主义的颠覆意义的考察、其对民主政治的社会意义的阐述,我们看到了基督教预定论的伟大社会意义,它必将成为埋葬中国一切人本的、巫术性质的异端异教的掘墓人;也必将成为恢复真神荣耀、奠定新中国神学根基、思想根基及整个社会新局面的奠基石。愿上帝给予我们属天的智慧和能力,能在大大使用预定论上有份。
    ——《纵览中国》首发 —— 转载请注明出处

2012年11月18日星期日

18大演义回首


孟渊沛

令计划之于胡锦涛,犹如王立军之于薄熙来。令计划以至今无正式结论的所谓公子车祸事件而黯然退出,开始引发胡派的崩盘。18大前夕海外又出温家宝20多亿家产事件,使胡派雪上加霜,终于在18大以彻底失败告终。本来胡派从王立军入手,进一步搞定薄熙来,节节胜利,剑锋直指周永康、江泽民。

江泽民、周永康在十分被动的情况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从胡的“王立军”——令计划入手,设下陷阱,使令计划上钩。令计划一出事,胡派阵营开始动摇,紧接着海外放出温家宝财产案子,胡派非常之被动。最后江泽民李鹏罗干等老人出场,9人变7人,汪洋源朝出局,胡就不能不裸退了。

从王立军案开始的18大大戏至今彻底落幕了,最后竟以江周派大胜而告终,尽管他们损失了薄熙来。至于胡派,历史给他们最好的机会——王立军叛逃,可惜没有趁胜追击、不杀伐果决,最终丧失良机,还被对手抓住把柄、设下陷阱、全盘皆输。

在此过程中,海外媒体中法轮功媒体一直在打江周派,只可惜时运不济,另外一些海外媒体却为江周效劳,令计划公子事件,实际上子虚乌有,却被吹的神乎其神。周永康江泽民李鹏家族富甲天下,不见报道,却抓住温家宝不放。如今极左派得胜,为江周效劳的媒体该领功行赏了。

江核心的老人政治粉碎政改幻想


孟渊沛    11/15/2012

1980年代末有一本解读老人政治最深刻有力的书——青年学者崔文华先生著的《权力的祭坛》(工人出版社1989年出版)——曾经风靡一时。该书中的名词“老人政治”,在89学运、民运中被广泛使用,家喻户晓。20多年后,老人政治所指斥的对象,已经从邓小平转移到江泽民。从18大开幕式出现的江泽民等古稀老人身上,人们本能地感到,这次大会由于老人政治的深度参与,肯定不会有改革的动力和迹象了。

《权力的祭坛》一书认为老人政治是在最高权力实行世袭制之前,在禅让制中产生的。“在世袭制时代之前,首领地位必须由有了相当年龄的人占据是肯定的”(见《权力的祭坛》一书53页),禅让制在中国古代的尧舜禹时代实施,大禹晚年,为政权稳定计,开始了世袭制。禅让制是非常不民主的选拔、提拔制,它不是自下而上、下面的人选举上面的官员的选举制度,而是自上而下、上面的官员从下面人中筛选提拔新的官员,是旧人选新人、老人选相对不老者。从这个角度讲,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局常委的选拔或指定,的确具有禅让制的隆重意味。

18大的整个流程看,政治局常委及委员及中央委员名单,都不是自下而上的选举选出来的,而完全是事前指定好的。这个事前能够指定的机构就是18大大会主席团常委会。而18大大会主席团常委会名单是在大会召开前的预备会议上通过的,这个名单主要由本届和往届政治局常委人员组成。在名单中,不但前总书记江泽民位列其中,还仅次于现任总书记胡锦涛,排名第2。其他中共元老李鹏、万里、乔石、朱鎔基、李瑞环、宋平、尉健行、李岚清、曾庆红、吴官正、罗干,也是主席团常务委员,排名在现任政治局委员之后。老人占名单将近一半。

其实这个大会主席团常委会才是最高权力机构,由它来提名和指定政治局常委、委员和中央委员会委员。香港《东方日报》也指出,在党代会上,党代表和代表团都不能单独或者联合提名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只能由主席团提名,也就是说,党代表只有表决权,并没有建议权,大会出现的任何问题包括人事议题纷争,都是主席团常委会一锤定音。

由此可见,本届政治局常委完全是大会主席团常委会决定的,鉴于后者中的老人众多,故本届政治局常委也完全可以视为老人政治的产物。

在这些老人中,江泽民处于一个最核心的地位。江泽民被邓小平和中共文件法定为第三代领导集体核心。胡锦涛裸退后,人们突然发现原来胡锦涛不属于第四代领导集体,胡锦涛似乎属于第三代领导集体中,而这个集体的核心是江泽民,只要江核心没有死,胡锦涛必须要听这个核心的话。按照江泽民的逻辑,胡锦涛只不过是他领导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中的一员。只要他活着,第三代领导集体就继续存在,也就只有一个江核心。这是一个江核心说了算的时代,他说常委人数是9就是9,他说7就是7,他说要留任两年就两年,他说你不能留任两年就不让你留。他说胡派的不要参加就不要参加。为什么胡派对江这么言听计从,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江泽民被更老的老人邓小平法定为第三代领导核心。而到现在为止,中共文件没有把胡锦涛、习近平称为任何领导集体的核心。在18大结束后的15号下午,胡锦涛与习近平相互吹捧,但胡称习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同样,习称胡为“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中共党规家法,核心的称呼只能留给江泽民了,而在江核心的眼里,既然胡、习还在他的领导集体中,那么接受他的指定、领导也是符合党纪家法的。

因此,胡、习之于江泽民,如同刘少奇、林彪、王洪文之于毛泽东,也如同胡耀邦、赵紫阳之于邓小平一样,后者对前者的指挥和领导是天经地义的。根据中共文件显示,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提法,是邓小平首次提出来的。19896月,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提出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概念。他说:“我们党的领导集体,是从遵义会议开始逐步形成的,也就是毛刘周朱和任弼时同志。弼时同志去世后,又加了陈云同志。到了党的八大,成立了由毛、刘、周、朱、陈、邓六个人的常委会。后来又加了一个林彪。这个领导集体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始终保持了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领导集体。这就是我们党第一代的领导。”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建立了一个新的领导集体,这就是第二代的领导集体,在这个集体中,实际上可以说我处在一个关键地位。”“第二代实际上我是核心。因为有这个核心,即使发生了两个领导人的变动,都没有影响我们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始终是稳定的。”

“我们中国共产党现在要建立起第三代的领导集体。”“进入第三代的领导集体也必须有一个核心,这一点在座的同志都要以高度的自觉性来理解和处理。要有意识地维护一个核心,也就是现在大家同意的江泽民同志。开宗明义,就是新的常委会从开始工作的第一天起,就要注意树立和维护这个集体和这个集体中的核心。”

“毛在毛说了算,我在我说了算,什么时候你说了算,我就放心了。” 根据邓小平对核心的定义,似乎只要这个核心不死,就永远是当时领导集体的最高决策者、权位最重者。这也就成为了江核心贪权、胡锦涛心悦诚服的党内规则和圭臬,这也使江核心有太高的自信在换届等重大问题上频频出现、深度介入。

为何出现老人政治,为何老人们要频频干预时政?《权力的祭坛》一书认为这是因为在资讯、教育不发达的古代社会,只有上了年纪的人才有经验和才能处理重大政务,所以“经验的高价值决定了经验占有者的高价值。老人在原始群体中的指导性和支配性地位也就确定无疑了”(《权力的祭坛》53页)。这种情形属于古代,但当代已经是信息爆炸、教育发达的时代,为何老人们还贪权不放、处处显示权力呢?

除了要“送你一程”的漂亮话和其他因素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要维护这个政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君不见这次的常委封闭保守有余,改旗易帜绝无可能。网友说:“汪洋源潮齐失常,高丽北韩都入常。西朝鲜名副其实了”。宁可成为西朝鲜、宁可停滞落后、践踏人权,也不能把不稳分子、开明分子定为接班人。18大主席团第一考虑的是党内不能出现戈尔巴乔夫,不能再出现胡耀邦、赵紫阳。

正如中共文件显示的:邓小平之所以一再强调要维护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道理很简单,因为一个团结领导核心事关共党的前途和命运。他明确指出:“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共产党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好的政治局常委会。只要这个环节不发生问题,中国就稳如泰山。”“帝国主义搞和平演变,把希望寄托在我们以后的几代人身上。江泽民同志他们这一代可以算是第三代,还有第四代、第五代。我们这些老一辈的人在,有分量,敌对势力知道变不了。但我们这些老人呜呼哀哉后,谁来保险?”“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对这个问题要清醒,要注意培养人,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选拔德才兼备的人进班子。我们说党的基本路线要管100年,要长治久安,就要靠这一条。真正关系到大局的是这个事。”

老人政治在当今大行其道的另外原因是,中共大佬都害怕被清算、被政敌抓住把柄要挟、被新领导人为讨好民众而当做“替罪羊”血祭。。。。。。从最近的薄熙来事件上溯到陈希同事件、林彪事件、高岗事件,党内老人们知道政治斗争的残酷,刀刀见血、血风腥雨是非常正常的。这些老人们都沾满人民的鲜血、贪污腐败甚至卖国,一大堆的把柄,随便拿一个就会置于其于死地。所以不筛选一些极端可靠忠诚的继任者,是不放心的。或者社会动荡、老百姓怨气冲天,某个新领导也许想拿着老人们的人头来平息人民的愤怒,也完全是有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老人们在换届的时候,考虑的就不仅仅是权位、福利的问题,而仅仅是身家性命的问题——你在换届时不介入,你不能将稳当的人选为接班人,你就随时有被捕甚至被杀头的危险。所以,几乎每个老人身上的“血债污垢”,逼着他们自己不得不严重介入党内最高权力的更迭。

总之,按照中共目前的体制和意识形态,它自身权力的更迭永远不会成为自下而上的选举制,而这种自上而下选拔、提拔“你办事我放心”的现代禅让制和落后愚昧的老人政治,不仅不会停止,而且会继续持续,直到它灭亡的那一天。这是一个死人决定活人、老人决定年轻人、恐惧决定未来、旧体制决定新时代的腐朽政党,期待它主动改革已经是缘木求鱼,唯一的办法就是彻底地打碎这个体制,以体现现代文明政治的选举、代议、民主、共和等来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