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星期二

Gertz的新文章及周薄联手倒习的证据



孟渊沛

关于王立军事件,参与网站发文章的铁流先生(注1)和博讯发文章的柯林先生(注2)都有意为周永康解脱,认为周没有联手薄熙来倒习近平。博讯官场观察工作室昭明先生也极力撇清周永康倒习近平的干系,昭明文章还指责美国之音记者海涛可能是中共特务人员(注3),显然不实。

实际上记者海涛只不过是把美国政论作者BILL GERTZ的文章翻译出来而已(注4),GERTZ是美国《自由灯塔》杂志的高级编辑(Bill Gertz is the senior editor of the Washington Free Beacon),经常撰写政论文章,相信与华府有紧密的联系。在GERTZ关于王立军事件的以前两文中确实引述美官员的话指出周永康薄熙来联手不让习近平顺利接班。在最新的第三篇文章中也指出周永康和薄熙来同属一个派系。BILL GERTZ的文章写得清清楚楚,根本不像柯林先生指责BILL是无中生有。我们可看原文:

在BILL第一篇文章《China Probes Police Official After Obama Administration Rejected Asylum Request》中指出:
“Wang possessed invaluable knowledge of the current Chinese power struggle, and the efforts of the hardliners like Zhou Yongkang and Bo Xilai to upset the smooth succession of Xi Jinping. Now we don‘t know as Xi Jinping arrives next week what is going on at the top,” one official said.(各位可看英文原文网址http://goo.gl/okmCN)

在这里提到据一美国官员说,王立军给使馆的材料里有强硬派周永康与薄熙来联手阻止习近平平稳过渡的内容。
毫无疑问,BILL GERTZ的文章是最近众多轩然大波和爆炸性新闻的总源头,美国之音记者只不过翻译他的文章并改成新闻稿而已。在其最新的于2月21日上午5点发出的文章《Chinese Demand Return of Documents》中也指出薄熙来周永康是一派,是美国官方最为担忧的一派:

Bo is the central figure of a faction within the Communist Party and its military that wants China to become an assertive military superpower, and wants to jettison China‘s close economic ties to the U.S. Behind the scenes, a second major nationalist and anti-U.S. official is said to be Zhou Yongkang, who is in charge of China’s security forces as a member of the Politburo Standing Committee, the nine-member collective dictatorship headed by Hu Jintao. (各位可看英文原文网址 http://goo.gl/KdcvO)

在这里提到薄熙来和周永康同是反美的、民族主义的政治领袖。
刚刚发表的BILL GERTZ 最新文章没有刺激的最新事实,倒是有不少看点,笔者认为至少有三:
1.中国要求归还王立军提交给美使馆的材料,但到底归还没有,作者也不清楚;

2.美国认为中共有两派,一派是薄熙来、周永康为首的强硬的反美、民族主义派别,另一派是胡锦涛为首的、太子党居多的改革开放得益者、淡化意识形态的现代化派,美国似乎支持后者。美国官员说担心的倒不是中国陷入新文革,而是中国的军事力量掌握在反美民族主义手里。美国似乎对中共意识形态的宗派之争没有兴趣,共产主义对中国是个空壳,所以他们对毛左理论不感冒,感兴趣的军事力量掌握在谁手里。

3.中共武力威胁围攻成都领事馆,在美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重大外交事件,美国国务院居然至今没有提出一句抗议! BILL GERTZ 最新文章指出:王立军案没有参照方励之案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准备使用武力防止王立军叛逃。该文似乎暗示:美国领事馆吃了哑巴亏。

总之,目前关于王立军事件能确定的关键新闻来源就是BILL GERTZ的文章了,但其文章源头当然是美国国务院官员。所以要想知道王立军事件真相、王所提供材料的真正内容、中共高层权斗的真实内幕,最应该的就是关注此事件的所有人齐来呼吁美国国务院在全世界前面公布王立军在北京时间2012年2月6日到7日间在美国驻中国成都领事馆内向美方提供的所有文字、音响材料。如此才能制止谣传、还真相于天下、也才能按公义来处理该事件。

印度“新甘地”对中国人的启示




孟渊沛

在突尼斯、埃及民众非暴力抗争取得最终胜利之际,印度“新甘地”哈扎雷在首都新德里13天绝食抗议获得全面胜利,印度议会和政府最终接受了哈扎雷团队打击贪腐的三大关键原则:设置“公民章程”;扩大反腐监管范围,将更多低级别官员置于监管范围之内;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面都成立独立的监察机构。新甘地哈扎雷的绝食抗争,给当下中国民众以巨大的启示。



首先,它告诉国人,非暴力抗争是公民在任何社会中天赋的权利,在任何社会中都需要具有的争取权利的“武器”,而民主国家中的非暴力抗争方法,也完全有可能适用于专制国家中的民众。

在现代科技条件下,民众没有以群体武装暴力抵抗专制政权的可能,无资金、无武器,也没法组织(除非有它国战争介入,如利比亚),而且会遭到残酷镇压,因此非暴力抗争是最好的抗争方式。从苏联解体、东欧演变中,我们看到非暴力抗争在专制国家是有效的。另一方面,在民主国家,公民人权的落实,不能仅靠政府,也需要民众的斗争——非暴力抗争。美国上世纪六十年代,马?路?德金领导黑人,进行了艰困的非暴力抗争,最终在美国废除了种族隔离政策。

当今,印度是人口最多的民主国家,但是官吏腐败、社会不公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要解决这些问题,不能坐等政府,也需要依靠公民的非暴力抗争运动。游行、示威,甚至绝食,都是民众表达意愿,推动社会改革的方式。

在台湾,民众街头运动对推动台湾民主化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台湾实现民主化后,社会问题还是非常众多,大量问题还需要民众参与,推动改革。不是说台湾民主了,民众就不再需要抗争了;相反地,对于诸多的社会不公正,非暴力抗争同样需要。台湾资深非暴力抗争专家蔡丁贵教授说:“民进党在陈水扁上台后,街头抗争意识越来越薄弱,最终导致国家困局。”

对于大陆,非暴力抗争是民众对抗权力的最有效手段。“八九”是中国民众非暴力抗争的光辉一页,虽然遭到血腥镇压,但并不是说,从此中国就再没有非暴力抗争的可能。如果说在中国,暴力抗争没有可能,非暴力抗争也没有可能,那么我们到底还要不要抗争?如何抗争?在中国否定非暴力抗争,实际上是给民众泼冷水,最终是取消抗争。

与民主国家相比较,非暴力抗争在中国的空间当然很小,但是小不等于没有。2007年厦门民众抵制PX游行,2011年大连民众抵制PX游行,南京民众保护梧桐树静坐等,都是非暴力抗争运动,并取得了胜利。正是因为中国专制,非暴力抗争的空间小,因此需要更坚韧更广泛地组织民众进行非暴力抗争。在中国的民主化过程中,民众的街头运动、非暴力抗争,将是主要的斗争方式。

未来,即使中国实现民主化了,民众的非暴力抗争活动,也还需要继续坚持。因为,民众需要表达自己的意愿,促进社会公正,需要依靠自己的力量维护民权,需要监督和推动政府履行其职责。民主化,其实就是民众以自己的力量不断抗争,实现公民权益的过程。

很多人认为,哈扎雷之能取得胜利,是因为他在民主的印度;而中国是极权国家,所以他的方法不适用。这种说法如人们常说的,老甘地的非暴力可以对付英国“绅士”,但不适合对付共产党。但是,非暴力抗争是现代政治中普遍性的斗争方式,在极权国家同样适用。例如它在前东欧共产国家的转型中就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波兰。波兰前政府也曾动用军队镇压民众的和平抗争,有数十人死亡,但是波兰人民并没有因此放弃非暴力抗争,而是更坚决更广阔,最终实行了波兰的变革。

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加拿大在处理原住民、少数族裔、环保等社会问题中,民间团体与基督教会总结出一套进行非暴力抗争的CUT(Canadian Urban Training 加拿大居民训练)训练方法。这套社会组织法不仅在加拿大、美国、欧洲等民主国家大为受用,而且在一些专制国家中,也为民众争取自由、民主起到了良好作用。比如,在台湾两蒋时期,一批又一批台湾民主人士接受CUT训练,他们回到台湾后,有力地推动了非暴力运动,对抗威权政府,迫使国民党改革,为台湾民主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哈扎雷对我们启示的第二层意义就是,持续行动的、群体性、战略性的非暴力抗争才是有效的抗争。著名非暴力抗争研究专家吉恩?夏普(GENE SHARP)在其名著《群众性防卫》一书中指出:“非暴力行动正如它的名称所说明的那样:行动是非暴力的,而不是不行动。这种技巧并不仅仅是言论上的,而是包括象征性抗议、社会、经济和政治上的不合作,以及非暴力干涉”。印度的哈扎雷就是这样一个强调行动、持续行动的抗争斗士。

哈扎雷的反腐大业,已经干了30多年。他曾抗议40名林业官员的贪腐,并通过示威,迫使这些官员离职或者调任。1991年,他发起成立了“反腐败人民运动”组织,活跃至今。为了反腐,30多年来,哈扎雷行走一万多公里,向各地村民普及法律知识,告诉他们:“如果你讨厌哪个贪官,就要用选票把他们选下去。”有统计显示,通过发起各种抗议行动,哈扎雷成功地让400多名腐败官员走人。

哈扎雷当前的反腐目标集中在一件事上:出台一部反贪腐法。2011年4月发起“绝食至死”的抗议活动。绝食进行了5天,引起强烈反响。6月,哈扎雷在互联网上公布了自己提出的《公民监察法案》,并与当局的版本进行对照。

为让自己的法案进入议会讨论,他组织支持者在8月16日发动绝食抗议,但在抗议举行前一天他被捕了。在巨大的压力下,辛格政府16日晚间宣布释放哈扎雷。但哈扎雷却拒绝出狱,他表示除非政府允许他继续举行绝食抗议,否则决不出狱。辛格政府接受了哈扎雷的要求,专门划定一处公园为示威区。19日,哈扎雷及其追随者微笑着走出监狱,并开始更大规模的绝食抗议示威行动。8月23日,辛格政府见劝说无效,只好与哈扎雷团队进行首次正式谈判。25日,第二轮谈判展开。27日,辛格主动致函哈扎雷,宣布了接受要求,并建议停止绝食。哈扎雷接受辛格的建议,28日,在数万名支持者的注视下,体重剧减7.5公斤的哈扎雷抿了一口橘子椰汁,支持者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288小时的绝食抗议以人民的胜利而告终。

以上过程可见,抗争的持续性是最后获胜的关键,坚持到底就会胜利。另外,哈扎雷很重视团队,有一群人都成为他的核心团队成员,如“反腐败人民运动”组织的克杰里瓦尔等人在抗争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哈扎雷也注重群体的扩大,他借助影响较大的推特、脸书等媒体,迅速赢得了大批支持者。哈扎雷及其支持者还注册了网站,宣传自己的主张和活动,并随时发布最新信息。“反腐败人民运动”已成为印度网络热门词汇。截至8月19日,哈扎雷在社交网络“脸书”的网页已拥有超过30万的支持者;8月16至17日,有关他的内容在“推特”网络上点击率最高,24小时内有近万人发布“我支持哈扎雷”等词条。这是抗争活动中群体性的体现。

另外,在整个活动过程中,也体现了战略规划性:从起初的普遍反贪官;到后来聚焦出台一部法案;到绝食、大规模群体户外抗议、媒体广泛造势等等。抗争的成功,重要之处是哈扎雷团队的精心策划。正如吉恩?夏普在《群众性防卫》所指出的:“非暴力行动如同战争一样,是一种战斗方法。它包括实力的较量和‘战役’的展开,需要有机智的战略和战术,使用许多中‘武器’,并且要求其‘士兵’具有勇气、纪律和牺牲精神”。正因为非暴力抗争是另一种形式的战争,所以其首先是战略性。吉恩?夏普在另一本书《自我解放》中指出:“主要的变化不会单单因为一项长期的目标和对现状的抗议而发生。负责任的、明智的和有效的战略性行动是必须的。在面对压迫的情形下,战略性的非暴力抗争可以在暴力与被动屈服之间成为一个可行的选择”。

国内的维权运动可谓风起云涌,但是缺乏战略规划,也没有形成持续行动、缺少核心领导团队,因此哈扎雷的非暴力抗争经验,对中国人权人士有巨大启示意义。



最后,哈扎雷向我们启示了绝食斗争的重要性。由于文化观念的不同,中国把绝食更多地看成是自残和伤害自我。但是,在世界几大宗教中,绝食都具有神圣的意味。如基督教教义中就主张为重大的事情禁食祷告,在圣经《新约》中耶稣自己也经常禁食祷告。前不久美国德州州长也带领数万人为美国禁食祷告,北京守望教会为信仰自由的坚韧抗争中,也有众多基督徒多次禁食祷告。

犹太人常看的经典《旧约》中,也有很多禁食祈求上帝的记载。伊斯兰教的斋月,整个白天时间都是绝食状态。佛教和道教中,也多有禁食修炼的教导。在宗教上,绝食更多表示自己内心的虔诚、对上帝的敬畏。甘地、哈扎雷从佛教、印度教中吸收到绝食的宗教意义,而且将之巧妙地与抗争联系在了一起。对于绝食,中国人权人士需要汲取它的宗教意义,在内心为国家为民族祝愿。

绝食有有限期绝食、绝食不绝水、个人绝食或集体绝食等等。无论怎样,绝食比起自焚、自残更有意义,也更有效。当然,进行绝食抗争,需要讲究策略、成本、效应,不做无谓的牺牲。绝食是非暴力抗争的手段之一,目的是抗争。“八九”运动中,大学生在天安门广场集体绝食,是这场运动的高峰,起到了呼吁民众,给政府施加压力的作用,是成功的。中国民间抗争,可以汲取经验,有限地使用这一方是,同时要注意避免极端化、随意化及不顾后果。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民众维权运动风起云涌,群体事件层出不穷,哈扎雷领导的以非暴力抗争推动社会公正的运动,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特别是该运动的持续性、民众广泛参与、有战略规划等长处。中国维权运动到了一个转折点,开始走向社会、走向群体,成为社会运动,这是中国民主化的希望。在这个时期,我们特别需要学习各个国家的非暴力抗争经验,将中国的非暴力抗争运动推进到更高的水平。

《中国人权双周刊》首发

户外抗争,诉求民生——群体事件构筑茉莉花主题



孟渊沛

5月以来,随着茉莉花运动的深入展开和“六四”纪念日的临近,中国各地民众的抗争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愈演愈烈,各地群体事件接连不断,而且均是人数在千人以上的特大群体事件。这些事件反映了官民矛盾更加加剧的现状,强化了群体事件持久化、全局化的未来走向。

5月16日上午8点半,来自河南全省上千复转军人在中共河南省委门前举行声势浩大的示威静坐,他们打出许多横幅,要求河南省委、政府落实复转军官政策。特警阻挡示威复转军人,在省委大门内也布置了防暴武警。现场气氛十分紧张。

5月16日吉林省近千名民办教师聚集到省政府门前上访,要求生存权利,解决生活问题,大批警察到场戒备,双方一度肢体冲突,围观民众越来越多。

5月14日晚,湖北省襄樊市一名军人因一位过路老人挡住去路,竟大肆辱骂老人并悍然拔枪威胁。周围群众聚集制止军人的胡作非为,近百警察的到来更加激起民众的怒火,聚集民众最多时达到1500人以上。

5月14日成都盐市口有城管殴打一位卖杨梅的老大爷,随后城管被近千名群众围观声讨。近百名警察来维持秩序。几位现场仗义直言、打抱不平的成都女孩被国人评为本年度最美美女。

5月12日开始,江苏南京一家中方控股的合资企业,数千工人不满遣散补偿条件,连续三天上街游行及请愿,在向市政府方向游行的途中与约千名公安发生冲突,多人受伤及被捕,场面惨烈。

这5起群体事件,有力地激发了全国民众的斗志,也构筑了正在全国展开的茉莉花运动之基石。在这几次特大群体事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南京民众的游行示威。它有几个特色,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该事件冲突最为激烈:几千南京工人从南京市华飞路欲游行到南京市政府,大游行造成和燕路、中山北路瘫痪!当局出动1500多警察,但是工人们不惧强暴,誓死捍卫权利。工人中午游行到和燕路和中山北路,被约1500名公安筑起人墙阻截,双方发生对峙,工人随后两次突破警方人墙防线,继续向市政府前进,期间发生冲突,多人受伤和被捕。最后当局调来大型货柜车,将工人前进的道路封死,并抓捕多人,在4个多小时后游行者被驱散。这是近年来少有的冲突激烈的抗争,当局居然调动货柜车堵游行示威的路,这在全世界比较少见,在大陆多年来也是首例。南京人民不愧是革命圣地的英雄儿女,四五运动最初也是在南京被点燃起来的。南京民众继承了群体抗争的传统。

其次,这次抗争是南京市民发起的“梧桐树集会”之后的又一次抗争。茉莉花运动开展后,3月19日,南京市民反对当局对城市梧桐树的乱砍滥伐,自行组织民众到市图书馆前集会静坐,在1000多市民的静坐、集会压力下,南京市政府被迫答应不再砍伐梧桐树,地铁建造路线也答应更改。梧桐树运动取得胜利后,大大激发了南京市民的斗志,让他们看到了户外集体抗争的有效性,也看到民众自身力量的可贵性。抗争的胜利会激发人民再次抗争,上次抗争的胜利会鼓励民众积极投入到下次的抗争中,民众知道了自己的力量,确信每一次抗争都不是无效的,都为实现真正的人权和自由创造了条件。

只有阶段性的成功才能吸引更多人的参与,才能扩大社会运动的范围和成果。群体事件的精髓在于:通过一次一次主动的阶段性的抗争与成功,来激发民众的信心和力量,让民众觉悟起来,有力量起来,最终实现民众的自我解放。不是外人来解放民众,而是民众实现自我解放。是不再恐惧的民众、逐渐增强自信的民众、不断获得阶段性胜利的民众,自我实现自我的解放。

最后,这次游行示威,是近年来首次集体在户外喊出“抗议高物价、低工资”的口号。南京工人的抗争,主题是民生问题。上述的5起群体事件,虽分别事关复转军人、民办教师、军民矛盾、城管问题、下岗职工问题,但事件主体诉求的都是很具体的民生权利,如生存、工作、免受欺辱和殴打等等基本人权,都涉及到联合国人权文件所宣示的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而已,而没有直接涉及政治权利。但这些具体民生权利的诉求,对于抗争来说,也是非常有效果的。一方面因为它们没有直接涉及政治权利而会减少当局对参与者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由于是民众最为迫切的权利所以易于号召民众、易于让当局妥协。总之民生主题,应该成为一段时间以来群体事件、茉莉花运动的主题。

不仅诉求民生主题,这次南京工人还喊出了抗议“高物价、低工资”的口号。南京市民告诉香港《明报》记者,目前百物腾贵,使低收入家庭难以负担:“现在就是物价高啊,农民的菜价两毛多钱出售,最后到菜场卖,翻了十倍,中途被物流,交警罚款、然后就是高速公路和过桥费,也占了很大部分,然后汽油、柴油也涨价,中间环节太多,老百姓看到菜场的菜价高”。参与游行示威的工人对《明报》记者也表示:“今天的物价如此高,公司给予工人的遣散费根本不能解决他们的生活”。

物价问题是与每个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全国性普遍民生问题,也是最易于调动老百姓参与热情的主题,当然也是当局最为恐惧的百姓诉求。这个诉求如果大规模开展,就有可能导致维稳体系的瓦解和崩溃。当南京工人喊出这个口号后,就不仅是替自己,也是替全国老百姓在呼吁,这个呼吁就有可能遍及全国、形成全国燎原之势。如果一场反对高物价、高房价的全国性、全局性、统一性的群体事件爆发,那是当局最为害怕的。

我们也观察到,由茉莉花信息地等茉莉花运动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茉莉花散步主题之一就是反对高物价、高房价。这个题目看起来很具体很表面,似乎与专制制度无关,但实际上它最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最大多数的老百姓,这个问题也由于官僚体制的存在而会越来越突出。除非专制瓦解,这个问题只会更加剧。这个问题集中反映了专制制度造成的官剥削民、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现实。老百姓的血汗钱都被官僚吞吃了,所以造成了“高物价、低工资”的现状。面对此现状,老百姓除了上街抗议外,再也无其他办法。而上街抗议,会在全国起到示范效应。全国民众都行动起来,再多的公安、武警、军队也无法应付,就是专制者引爆原子弹也无法自救。

总之,全国民众要学习南京市民、工人自梧桐树集会以来的户外抗争,将伸张基本人权、结束专制统治的群体抗争,与最基本、最普遍的民生问题结合起来,如此才会动员最大多数的民众参与、获得阶段性的次次胜利,最终导致专制制度的结束,而民众将获得自由和完整的公民权益。

转自《中国人权双周刊》:




劳动权利与茉莉花运动



孟渊沛

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最值得庆祝的当然是上海港口工人的罢工取得了初步胜利。这不仅对中国工人进行人权抗争、争取劳工权益是极大的鼓舞,也是对中国茉莉花 运动的极大的激励和推进。茉莉花运动已经在中国蔓延,它将继续进行下去。实质上,中国发生的种种群体事件、人权抗争都属于茉莉花运动;而每起具体的人权抗 争、群体事件也都在推动中国的茉莉花运动。

茉莉花运动是全民民权运动,不仅需要全民参与,也需要具体化实际化,由小到大、由点到面。在行动的过程中,消除民众恐惧、增长民众的自信力,扩大力量、影 响和范畴,最终促成茉莉花运动的成功。由上海罢工事件看,当局最害怕的就是群体维权事件导致全国性的社会运动。因此,上海发生罢工后,《环球时报》就发表 评论员单仁平的文章《群体事件不是“革命”的信号》。而我们要探讨的,恰恰是如何使民众争取劳动权利成为茉莉花运动的催化剂。

劳动权利是基本人权之一,也是当下国人最为迫切的人权诉求,它是人人获有尊严与价值的保障。世界众多人权文件中都规定有劳动权利,如《世界人权宣言》第 23条规定:人人有工作权、同工同酬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中国2001年2月28日人大批准)第7条中规 定: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特别要保证最低限度给予所有人公平的工资和同值工作同酬而没有任何歧视,保证休息、闲暇和工作时间的 合理限制,定期给薪休假以及公共假日报酬。

建立独立工会和罢工也是劳动者的基本人权。《世界人权宣言》第23条第4款宣告:“人人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政治权利公约》第22 条第1款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与他人结社的自由,包括组织和参加工会以保护他的利益的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8条对组织和参加工会的 结社自由则做了更加详尽的规定。1998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基本劳工权利原则宣言》,明确了劳工4项的权利,第一项就是劳工的“结社自由并有效承认集 体谈判权利”。关于罢工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条第1款(丁)项规定:“有权罢工,但应按照各个国家的法律行使此项权利。”1919年 成立的国际劳工组织,在涉及罢工权的案件处理过程中,以“判例法”的形式承认,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罢工行动是工人及其组织为捍卫或增进其经济和社会利益可 以使用的一种重要手段;罢工属于国际劳工公约第87号公约《结社自由及保障组织权利公约》第3条规定的工人组织有权规划自己的活动和制定自己的工作计划这 项权利范围内的行动。中国在1975年的《宪法》、1978年修改后的《宪法》、1980年的《宪法》中都有关于“罢工自由”的规定。但在1982年修宪 中,这项权利被取消。

可见,从基本人权的角度,争取劳工权利是中国公民天经地义的正当行为。目前中国,独立工会荡然无存,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被剥夺。权贵阶级残酷剥削、垄断行 业、横行霸道;国企工人被迫“下岗”,农民工讨不到薪水,黑砖窑、黑煤窑事件层出不穷,劳工跳楼、自杀事件不断出现……尤其目前,物价高涨,各界职工更是 苦不堪言。中国民众到了最后的时刻:被迫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斗争!

不仅从基本人权角度,而且从社会运动角度,劳动权利也是茉莉花运动最该关注的。如果说自由化运动主要在意识形态领域——思想言论领域,知识界是主体;那么 茉莉花运动则是全民的社会运动,要行为、要走上街头、要广大民众参加。而真正改变社会的是后者。因此,知识分子的民主自由理念必须要与民众的具体权利结合 起来,要转化为民众行为,成为社会运动,最终才能实现社会变革。否则只能是闭门造车、纸上谈兵。因此,人权工作者也需要深入到基层中,从维护民众具体权利 做起。每一具体维权案例的成功,都将消减民众的恐惧、增强自信,鼓舞民众的热情,促使更多的民众参与。而民众在争取自身权益中,得到了权益和尊严,他们就 会接受民主理念,并付诸行动,由此扩张,而形成改变社会的运动,并最终取得胜利。

我们看到,上海工人罢工后,工潮迅速延烧至天津与宁波等地,为避免骨牌效应,当局不得不让步,23日晚间,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紧急发布公告,表示 将“取消货柜集中场的燃油附加费及夜间操作费,并调降部分规费”,同时降低集装箱道路运输的部分收费。罢工获得初步胜利,港口逐渐恢复了正常运营。

上海罢工暂时消停了,但全国劳工受上海罢工的启示,抗争的动力急剧增长,天津与宁波等地的连锁反应就是明证。劳工尝到了罢工和群体抗争的好处,也更自信。 他们相信自己的力量,相信抗争不是没有意义,政府是纸老虎,只要有勇气做得正,就会有收获。正如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认为的:“要根本解决问题,首先要从 法律上和制度上健全对工人权益的保障,对工人的劳动成本、劳动报酬以及各种附加收费管理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关注”,“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工人集体权利由 谁来代表?他们用什么样的途径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他们可不可以成立工会,工会能不能有效地维护他们的利益?”。也就是说,如果保障劳工权益不能从制度层面 解决,罢工、群体事件、社会运动就不可避免。

著名非暴力抗争专家吉恩?夏普在《自我解放-终结独裁政权或其他压迫的行动战略规划指南》一书中指出:“对抗强大的压迫,在大问题中采取小型而具体的主张 进行作战,往往是聪明的,并且能赢得胜利。经过他们自己的行动,他们的权能也会得到提升。”“普遍而言,在解放的抗争中,长期的冲突需要分阶段进行。根据 人们的能力及形势的需要而采取行动,每一阶段都建立在前一个阶段的努力上。每一个阶段都可以聚焦在有胜算的单一或极少数目标,以求实现。为了整体运动,战 略规划者需要选择一个或者极少数的攻击点”。在诸如茉莉花这样全国性的大型运动中,每一个具体群体事件实际上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也只有结合每一个群体 事件,才能将茉莉花运动持续下去,并获得最终胜利。

中东茉莉花革命已经蔓延到中国,并在中国掀起波澜,中国民众由此表达对专制当局愤怒和不满,比如北京王府井的聚众围观。但是,由于当局的高压,中国的茉莉花运动还有模糊性,也就是其宗旨还不便明确地提出,目的是不给当局镇压的借口。在这种情况下,将茉莉花运动与维权运动相结合,确立阶段性的有关民众权益的 具体而明确目标,则会有力地推动茉莉花运动,这也算中国特色吧。比如,南京梧桐树事件、上海工人罢工等大型群体事件,都是茉莉花运动的有机组成,为之注入了活力,起到了推动作用。

另一方面,群体事件也需要茉莉花运动来带动、支持,使民众维权全社会化、持久化。比如,如果没有茉莉花革命的背景和压力,南京民众保护梧桐树、上海工人罢 工不一定能赢。在茉莉花运动的大潮中,正是民众奋起维权的好时机。社科院学者于建嵘断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群体事件仍然会以有限范围的孤立事 件形式而存在,很难形成一个统一的、维持很长时间、能影响全局的社会运动。只要执政者治理得当,中国完全可以避免可能发生的社会动荡”(见《中国报道》 2010年第1期)。这说明,民众维权只是孤立事件,彼此没有联系,很难有成效,当局会轻易地将之打压下去。因此人权活动者很有必要借助茉莉花运动,将孤 立、分散、此起彼伏的维权抗争、群体事件联合起来:社会化、全局化、持久化;将分散的维权抗争、群体事件提升整合为社会运动——茉莉花运动。将民众维权与 茉莉花运动二者结合起来,就会最终实现改变社会的目的。

——为2012五一国际劳动节作

《中国人权双周刊》首发



基督徒的人权抗争-守望教会信仰自由的追求


孟渊沛

不少人根据《圣经马太福音》中耶稣的话:“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见马太福音6:39),误以为基督徒都是逆来顺受、不管世事的。但这次北京守望教会为自己信仰权利所进行的不懈抗争,则让世人对基督徒刮目相看。

众所周知,当局为达到分散、消解家庭教会的目的,在2008年、2009年对守望教会进行了持续打压,但是该教会没有屈服;今年以来,当局进一步加重打压守望教会,比如对教会租房的房东施压,逼迫守望教会离开该教址,在新的聚会地点没有着落的情况下,守望教会不得不在4月10日举行户外聚会。此次户外聚会有近300名信徒勇敢前往,其中100多位信徒被警察带走,后被释放。在接下来的7周,守望教会每周发布周日户外敬拜通告,众教友不惧压力、坚持每周前往户外聚会地点进行敬拜。此7次敬拜聚会中,虽有数百名信徒和教会带领人被软禁在家中,但每周日都有几十名信徒明知会惨遭迫害、仍前往户外聚会地点进行敬拜活动,即使他们被警察从现场带走。我们相信,只要当局不给守望教会自由崇拜的权利,守望教会的户外崇拜就不会停止。这样一种坚韧顽强的抗争精神,的确让世人敬佩。

守望教会举行户外敬拜以来,海内外基督徒就以各种形式积极声援守望教会,与当局进行抗争。北京守望教会户外敬拜事件刚发生时,就有一群基督徒发起《致政府陈情书》签名活动,至今已有300多人签名。紧接着,北京及各地20多家家庭教会,发起为守望教会的联合祷告会,为守望教会祷告。不久,由成都秋雨之福教会发起,北京、成都、上海、武汉、温州、西安等地家庭教会牧者联合向全国人大请愿,要求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第71条的规定,启动特别调查程序,成立“宗教信仰自由”特别调查委员会,对北京守望教会无处稳定聚会的事件进行调查,并督促北京市政府依法妥善解决。这是建国60年来家庭教会第一次公开、整体地向全国人大发布请愿书,此举引起国际社会、多家媒体的强烈关注。

与此同时,海外基督徒也不甘示弱。位于美国加州的基督徒公义联盟多次发表宣言,声援守望教会追求信仰自由的权利;基督教背景的对华援助协会也积极报道此事件,联络美国政界和美国基督教会一起声援守望教会。由海外著名牧师王志勇、刘同苏等发起的《海外信徒声援守望教会公开信》活动,截止美国时间5月30日,已有242人签署了中文声援,有268人签署了英文声援。这次公开信活动,也是多年来海外基督徒首次联合发起的对中共当局宗教政策的抗议。

诸多基督徒就守望教会事件进行的人权抗争,不仅引起世人关注,尤其在“茉莉花革命”在中国风起云涌的情况下,更让人看到基督徒的抗争,将是导致中国向民主自由转型的重要构成部分。其实,当我们从基督教关于人权的教导、其对信仰自由的内在要求及其在历史上对民主自由的贡献中,也不难得出上述结论。

毋庸置疑,人权理念很大部分都来自基督教教义。当我们说“天赋人权”、“自然权利”、“造物主赐给我们人权”等等时,实际上已经深受到基督教的影响。基督教教义中内含着人权的神圣性。“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圣经•创世记1:27》)人是按上帝的形象与样式造的,人里面有上帝的形象,这就是对人权尊重的最根本来源。而且基督教认为:人是上帝之子道成肉身、神作牺牲后从罪中救赎来的,人是何等的宝贵和至尊。宗教改革时期马丁•路德倡导的“因信称义”和加尔文“预定论”,都将个人的救赎和价值与上帝直接联系起来,而扫除了皇权、政权、教权等一切中间环节的虚假霸权。新教倡导的价值观乃是“天地之间,上帝为尊;上帝之下,个人为尊”的人权观。

在基督教教义,尤其在加尔文神学中,基督徒个人参与政治是被鼓励的。加尔文的神学中的“文化使命”(culture mandate)观指出:神创造人类作为神的代理,在地上进行全面的管理治理,一个基督徒必须在世界的各个领域(包括政治)全面彰显神的公义、圣洁和慈爱,正如《圣经•阿摩司书》说的:“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圣经•阿摩司书5:24》)

基督教的英文是Protestant(也被称为新教、抗罗宗),就是抗议的意思。基督教本身就是反抗政教合一的天主教专制的产物。《圣经》罗马书13章所说的顺服,是一种“有条件”的顺服,而非无条件的顺服。这个条件实际上就是《罗马书》中对政权的界定:政权必须是神授的,政权必须是公义的。而如果政权不能满足这两个条件,信徒应该以不服从为原则、为使命。在《圣经》使徒行传4:19:“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信仰自由是1989年后凸显的人权。八九之前的人权抗争,主要体现在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层面(如胡平著《论言论自由》)。八九之后,信仰自由问题由于法轮功、家庭教会、新疆、西藏问题而更加凸显出来。实际上,信仰自由是人类的第一自由,是一个人确定自已生命意义和永恒价值的权利,它甚至先于人的生存权和言论权,对于信徒来说,宁可肉体死亡也不会更改他的信仰;信仰可以不通过言论而保持心灵和灵魂的自由,所以信仰自由先于言论自由。正如《联合国人权宣言》第18条写到:“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基督徒对信仰自由的追求,客观上促进了人类的其它自由。人类的思想自由是从信仰自由自然衍生的,而出版自由是从《圣经》等宗教经典的自由出版开始的(在宗教改革时期表现为用自己国家语言翻译出版《圣经》);人类的集会自由也是从宗教崇拜活动的自由开始的。与中国家庭教会处境极其类似的英国清教徒们,刚开始的出发点,仅仅是按照《圣经》原则来组建教会、理解圣经和自由敬拜。但这个出发点,却导致一连串大事件后、英国宪政的确立。

从1534年亨利八世颁布《最高治权法案》,宣布设立国教,脱离罗马天主教,到“血腥玛丽”大规模屠杀清教徒,到查理一世迫害清教徒,导致体制内外、激进温和的清教徒联手成立新模范军,清教徒中的激进派领袖克伦威尔率军战胜了国王军队,1688年清教徒主导光荣革命,英国成为宪政国家,1689年颁布《信仰容忍法案》(The Toleration Art)英国清教徒彻底获得信仰自由。不仅清教徒追求信仰自由的历程与英国宪政基本吻合,而且信仰自由成为英国民主化的根由和线索,而这一切并不是当初清教徒追求的初衷,他们追求的仅仅是自由地按真理敬拜神。正如历史神学家K.Kuiper正对英国宗教改革运动所说:“英国改教运动的特点是,政治性超过宗教性;强调组织超过强调教义”(见《历史的轨迹》303页、祁伯尔著、李林静芝译,台湾校园书房出版社)。

目前家庭教会在中国是非法的,它虽累受迫害,但在改革开放后有巨大的发展,尤其在1989年后,城市家庭教会的兴起,使它开始对整个社会产生了影响力。家庭教会的情形与英国在成为宪政国家前的清教徒非常相似,当时英国的国教,就是以国王为元首的国教圣公会。为了坚持纯正的信仰,清教徒成为“不从国教者”,并形成了一个独立于国教、独立于政权的教会体系。中国家庭教会的性质与英国的清教徒非常相似,也是完全独立于政权并且独立于政府三自教会的教会体系。

由于基督教教义中的人权、宪政、社会公义关怀等价值观,也由于中国家庭教会与清教徒运动历史处境的相似性,所以清教徒要走过的路,也许是中国家庭教会要走的路。清教徒们只想自由的敬拜,没想到这种追求最后竟成就了英国的宪政民主。而中国家庭教会信徒们单单为信仰的抗争,将不仅拓展他们信仰权利的疆界、扩大他们的信仰自由度,也会让他们在中国民主化进程中承担某种意想不到的神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