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

台灣的宗教自由不容踐踏

郭宝胜
2011年本人首次訪臺,在臺北101大樓前赫然見幾面五星紅旗和「某某某是邪教」 的標語,又坐捷運見某高樓上驚顯「藏傳佛教不是佛教」的字樣,諸種現象恍若臺灣已淪陷、被中共專制所控制。臺灣政府對侵害宗教自由、汙蔑藏傳佛教等宗教的行為毫不制止,也令我非常納悶。當我將感受與臺灣人分享時,一些臺灣人竟不以為然,說這體現了言論自由。而事實上,這是明顯的踐踏宗教自由的違憲行徑,並涉嫌誹謗。
近日臺灣媒體的一個熱點就是臺北市長柯文哲與愛國同心會的「戰爭」,後者長期在臺北101大樓廣場前攻擊某某功學員、辱罵某某功是邪教,並騷擾執勤警察、毆打行人,並高呼自己就是共產黨派來的。19日該會會長張秀葉更高嗆「信義分局(長)換10個都沒有用」。柯P表示,對付同心會「誰想出辦法就升官」。其實這個辦法很簡單,就是依法對同心會進行法律制裁。而所依據的法律,除了「公然侮辱、妨礙自由傷害罪、強制罪、毀損罪」外,就是要追求其違反憲法有關宗教自由的規定。
《中華民國憲法》第13條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內涵之一,就是國家不能設有邪教罪。美國憲法修正案第1條:「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政府不得判定宗教的正邪這是民主國家的基本共識。臺灣是宗教自由的國家,臺灣沒有邪教罪。而所謂某某功是邪教的判斷完全出自中共國的《刑法》第300條。眾所周知,中國是目前全世界為數不多還存在「邪教罪」的國家,如法輪功、全能神等都被中國公安部等機關以一紙通知的形式確定為邪教,而2014年被中國政府確定為邪教的宗教教派也上升為20種之多,其中甚至包括了臺灣地區的召會等教派。召會部分領袖還就此聯合其他教派向中共控制下的中國反邪教協會提出抗議。
將專制國家對某宗教或教派的定性帶到民主國家中適用,不僅荒謬而且也是對該宗教的汙蔑和迫害。愛國同心會口口聲聲某某功是邪教,完全是把臺灣當中共國、完全是以共產黨公安國保的口吻來對付一個民主國家中的自由教派。對這樣踐踏憲法精神、替踐踏宗教自由的專制國家為虎作倀的組織,應該依法追求法律責任。
國民黨政府捍衛宗教自由之不力,是公認事實。解嚴前,國民黨政府侵犯宗教自由的事情屢見不鮮,除長期打壓、監控和迫害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外,1968年,國民黨政府取締了耶和華見證會,嚴重違反政教分離的憲政原則;1980年,由於新約教會與政權的衝突,政府將新約教徒強行驅趕出錫安山。解嚴後,臺灣逐漸成為宗教信仰自由的民主國家,但政府的舉動,也有眾多讓追求宗教自由的人士疑慮的地方。如2013年9月26日,臺灣各縣市接獲交通部觀光局公文,要求加強對法輪功看板稽查,此舉明顯是幹預宗教自由的違憲之舉,背後極可能是馬政府受到中共壓力所致。再如自2010年中國宗教局長、踐踏宗教自由的禍首之一王作安來臺灣訪問後,中共官方教會的幹部和教牧到臺灣絡繹不絕。這些人都是配合中共踐踏宗教自由的得力幹將,國民黨政府卻引狼入室、對施惡者門戶大開,似乎對他們在中國踐踏宗教自由的行徑表示贊賞。2013年8月底,國民黨政府對參加所謂「兩岸基督教論壇」的中共宗教官員、政府教會教牧歡迎備至,而中國受迫害的家庭教會教牧、宗教受迫害人士,卻難以進入臺灣。對此本人曾到臺灣立法院進行了作證和譴責。而臺灣宗教界不時出現的、秉承中共宗教當局旨意,打壓中共宗教敵人如家庭教會、藏傳佛教、全能神、法輪功等的行動,國民黨政府也熟視無睹,對那些疑似充當中共在臺宗教代理人、公然禍亂臺灣宗教自由的眾多頭面人物,國民黨政府也一直聽之任之。
宗教自由是人類的第一自由,甚至先於人的生存權和言論權。民眾成立政府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保護每個個人的宗教自由權利;政府的義務之一,就是要維護宗教自由的憲法精神。面對同心會猖狂破壞臺灣宗教自由的局面,面對中共政權對臺灣宗教自由虎視眈眈的危險,面對臺灣宗教界不少頭面人物親共投共並危害臺灣宗教自由的現狀,臺灣政府更應該反思過去在此方面的過失,重新樹立百倍的警惕,來捍衛臺灣人宗教自由權利、抵禦對宗教自由的任何破壞和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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