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

“反邪教协会”是践踏宗教自由的工具


郭宝胜

最近以来,一个叫“中国反邪教协会”的组织引起海内外华人基督教界的强烈愤慨。台北召会及台湾基督教界部分人士、福建地方召会、北美召会、中国福音会研究人员等基督教界人士,都对中国反邪教协会于6月3日颁布的所谓邪教名单表达了反对意见。中国反邪教协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呢?为什么中共当局要叫它出面颁布邪教名单呢?如何应对中国反邪教协会践踏宗教自由的各种行为呢?

中国反邪教协会成立于2000年11月,由所谓中国科技界、社科界、医学界、法律界、宗教界和新闻界等著名人士组成。这些人有庄逢甘、龚育之、潘家铮、傅铁山、王家福、圣辉、何祚庥、郭正谊、王渝生等依附于中共当局的社会名流。该协会自命是“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维护法律尊严,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实际上,该协会成立之初的目的,就是为1999年开始的镇压“法轮功”运动鸣锣开道、提供学术和宣传等的支持。短短10来年,它在全国几乎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大中型城市都成立了分会。不仅法轮功,它成立之后,也对与基督教有联系的信仰团体和众多基督教教派,以邪教之名进行攻击,并积极协助当局践踏宗教信仰自由。

举国关注的山东招远“5 28”惨案发生后,6月3日,该协会突然发布20种邪教名单,并对主要的11种所谓活跃邪教进行了详细说明。为什么官方在公布公安部、国务院等公布的14种邪教名单之后,又要由反邪教协会公布这份名单呢?由公安部或其他政权机关颁布名单不是更有法律效果吗?一个协会只是民间机构没有法律效力,由它来发布有何原因和意图呢?

其中主要的原因可以从《环球时报》记者采访协会秘书长李安平的文字中得知,根据《环球时报》文章,李安平说:“官方此前从未正式发布过邪教组织名单”,至于早前发布的14种邪教名单,只不过是“来自公检法部门在历年打击行动中使用的手册,用于内部参考”。而这个最新的20种邪教名单,是“由协会内来自科技界、法律界、宗教界的反邪教人士共同制定,20个组织都是当前对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的”。(见环球时报《反邪教协会批驳中国打击邪教干涉宗教自由说法》文章)

以上可以看到,中共政府已经开始矢口否认它曾经发布过邪教组织名单,所谓的14种邪教名单只不过是内部参考的行动手册。从这一否认可以看出中共当局对自己颁布邪教名单有所忌讳。究其缘由,这是为了避开政权裁判宗教、政权掌控宗教的嫌疑。而由表面上是民间协会的反邪教协会发布,似乎可以让当局避开由政权来裁定宗教正邪而带来的政教合一、政教不分的嫌疑,封住西方国家对中共政权干涉宗教的指斥和批评。当然,这也说明中共政权开始意识到由政权来宣布一个邪教名单对于现代政治来说是非常不妥甚至荒唐的。

由反邪教协会来说“官方此前从未正式发布过邪教组织名单”,这显然是为中共政权的政控制教行为在洗白,由“民间协会”来认定邪教名单,似乎符合宗教正邪问题不由国家政府,而应由宗教界、宗教和教派之间来界定的国际惯例和普世规则。中共当局费尽心机成立反邪教协会,并由它来发布名单,主要是为了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但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中国反邪教协会显然不是民间协会,在中共严密管制社会团体的今天,类似反邪教协会这样的组织一定是中共完全操控的工具(法轮功媒体报道其记者费力查询北京各部门,都找不到这个协会的电话和人员),而所谓最新的20种邪教名单,无疑也是中共当局一手炮制的。可见,中国反邪教协会及其名单,实际上是中共当局玩弄世人和蒙蔽西方国家的新花样,具有很大的欺骗性。

众所周知,西方民主国家自17世纪奠定现代国家以来,就确立了政府不得干预宗教事务、宗教事务由宗教界自己裁判的原则。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 洛克在其书《论宗教宽容》中指出了政府官长无权干涉宗教事务的三个原因:

一.谁也没有责成官长比他人更多地掌管灵魂的事。

二.掌管灵魂的事不可能属于民事官长,因为他的权力仅限于外部力量,而纯真的和救世的宗教则存在于心灵内部的信仰。

三.灵魂拯救的事不可能属于官长掌管,因为即令法律和刑罚的威力能够说服和改变人的思想,却全然无助于拯救灵魂。(见商务印书馆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论宗教宽容》一书)

2014年5月14日由中美等国宗教学者、牧师、律师在普度大学发布的《宗教自由普度共识》的第4条、第5条也指出: “宗教自由意味着对国家权力范围的一种限制,即国家不能判断任何宗教或非宗教思想体系在教义和道德上的对错和正邪,更不能以此作为处罚公民的依据”。“宗教自由意味着国家无权或没有道德上的正当性,在‘合法宗教’与‘封建迷信’、‘正教’与‘邪教’或‘正统’与‘极端’之间进行区分和判断”。

以上可见,作为地球村的普世价值,政权无权界定宗教之正邪。在举世共识前自知理亏的中共当局明白政府赤裸裸地宣布邪教名单并进行镇压肯定会遭致全世界反对,所以它才老谋深算地成立反邪教协会并公布所谓邪教名单。其实这一举动无非是它践踏宗教自由、敌对普世价值的新花样而已。

如何应对中国反邪教协会公布所谓邪教名单及其他践踏宗教自由的各种行为呢?首先,在所谓邪教名单中涉及到的所有宗教团体,都应该发布声明,指明自己不是当局认定的邪教。自反邪教协会名单公布后,除其他宗教外,基督教界已经有众多教派发布声明:

一. 6月10日台湾台北市召会通过媒体对于中国反邪教协会将召会视为“邪教”之一“呼喊派”的错误与印象提出三点声明,指出“地方召会”绝对不是“呼喊派”,无任何资料显示李常受在1962年成立过“呼喊派”。

二.6月16日,中国福州地区众地方召会代表林子隆、陈立、李美全、陈信光等信徒,通过属灵人网发布声明,对中国反邪教协会指控“地方召会”是“邪教”提出严正抗议,称这一指控已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6月23日,台北灵粮堂牧师周神助牧师等台湾基督教主要教会领袖齐聚一堂,就“地方召会”和“台湾福音书房”日前遭受中国反邪教协会不当指控为“呼喊派”,发出反对声音,共同发表对召会的支持,并声明要到北京去申诉。

四.北美众召会声明自己并非中国官方及其中国反邪教协会指控的邪教,北美众召会于6 月22日,在洛杉矶、纽约、旧金山、多伦多、温哥华等地区周末发行的《世界周刊》刊登两页的通启,抗议反邪教协会的错误指控、证明自己的清白。

五.中国福音会在其内部通信中指出,被中国反邪教协会列为11种活跃邪教的全范围教会和反邪教协会的邪教名单中涉及的华南教会,均不是邪教。全范围教会又名重生派(B.A.M.),由徐永泽创立于1968年。重生派是一个以河南省为基地的家庭教会网路,成员有数百万之多。著名家庭教会传道人李天恩、中国福音会牧师赵天恩、知名中国农村教会史专家张义南等认为重生派不是异端,只是某些地区某些同工在教导方面有所偏差。而华南教会的信条——“华南教会十三条”都是历代正统教会传留古老的信仰内容,华南教会也是正统的基督教教派。

当然,发布声明要作到完美的话,在声明中最好不仅要为自己教派捍卫宗教自由权利,也应该为其他被反邪教协会定为邪教的教派捍卫法律权利;不仅要将反对的矛头指向中国反邪教协会,也应该指向幕后的真正元凶——中共当局。如此的声明,才算是比较完美的声明。

除了发声明外,也应该组织众多非暴力抗争活动,如到中国驻各国领事馆前游行、示威、静坐等,还可以组织论坛、研讨会,就此一话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扩大影响。也可以主动要求中国当局的宗教、统战或其他部门官员进行对话,甚至直接到北京,进行上访和申诉。

总之,中国反邪教协会是中共操控的、欺骗全世界的、践踏宗教自由的工具而已,对其的种种恶行,基督教界不应该沉默。切实采取行动,对邪恶者说不,应该是神的儿女的本色。而邪恶者在整个基督教界的抗争下,肯定会原形毕露、一败涂地。这正如圣经 哥林多后书11:14-15:“这也不足为怪。因为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所以他的差役、若装作仁义的差役、也不算希奇。他们的结局、必然照着他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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