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

中国当局宗教政策的大倒退——评当局对新疆斋月封斋的限制



郭宝胜
自习近平上台后,北京当局政策急剧向极左路线迈进,标志之一就是其宗教政策已经从“利用”、“控制”转向清除宗教。中国建国初期,其宗教政策是“利用”、“控制”,之后逐步严厉,直到“文革”全面消灭宗教。近年以来,中国对宗教的打压明显更加严厉,如浙江强行拆除诸多教堂及其十字架——即使其隶属于体制内的三自教会;西藏地区强行关闭多处合法寺院和藏学院;在新疆,宗教政策的大倒退表现在对维族斋戒权利的侵犯。

按照伊斯兰教规,今年7月下旬开始本年度为期30天的斋月。之前,中国当局下发文件,限制穆斯林在斋月期间参加斋戒活动,特别是禁止党员、公务员、学生、教师参加斋戒及宗教活动。《环球时报》引用新疆政府发言人的话说,当局鼓励当地人“为了工作和学习好好吃饭”。甚至各单位的职工、干部要签署斋月中不从事宗教活动、不封斋的保证书。总部在德国的世界维吾尔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表示,往年新疆穆斯林在斋月期间的活动也会受到当局限制,但今年当局的限制措施更为强硬。

莱迈丹斋月,又译拉玛丹月,意为“禁月”,是穆斯林斋戒月。这个月是穆斯林真主安拉(Allah)将《古兰经》下降给穆罕默德圣人的月份。《古兰经》明言规定凡符合条件之穆斯林必须于此月守斋戒,每天从日出到日落期间停止饮食、性事等活动。斋月进行斋戒,是伊斯兰教最为显著的特征和仪式,犹如基督教的十字架。当局种种干涉斋戒的行径,其目的是在遏制伊斯兰教的发展和影响,以最终达到同化、汉化维族的长远目的。

美国维吾尔人协会2013年发布的《被玷污的圣权——中国对维吾尔宗教自由的铁血镇压》报告指出:“对维吾尔穆斯林在莱迈丹斋月期间封斋的限制弥漫全疆。对封斋人员、封斋时间闭门谢客的饭馆以及斋月期间去清真寺人员的严格控制是中国政府在2012年对维吾尔宗教信仰权利实施的最残暴侵犯,也是目前为止人权组织记录的最为过头的人权侵犯。”可见,对斋月权利的侵犯是对伊斯兰教信徒信仰的严重侵犯。而这种侵犯,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对封斋人员的限制。按伊斯兰教教义(中共不允许其党员信奉宗教),在新疆,应该除了维族中共党员外,所有的维族人都要进行封斋,但自2009年“七五事件”后,当局除了限制维族共产党员封斋外,也限制普通维吾尔族民众斋戒,如国营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所有学校的学生和老师、监狱囚犯,甚至私营企业和部分农民,都不得封斋。迪里•夏提在自由亚洲电台说:“另外在农田上,中国政府维稳工作队在当地实行‘三陪’,陪吃、陪住、陪劳动,监督维吾尔农民是否在斋月封斋”。当局还采取了多项措施,限制斋戒,如提供免费午餐、派人在各单位监督、以开除对干部、教师、学生进行威胁,等等。可想而知,在新疆,今年封斋的维人大幅度减少。

二是对维族饭馆、食品店的限制。按照伊斯兰教传统,维族饭馆和食品店在斋月期间白天要全天关门,夜间才有开放。但当局强行要求这些饭馆、食品店白天正常营业,而晚间则要关门,不给那些实行斋戒的人提供食物;如违反这些规定,轻则关门,重则被抓捕。据维吾尔人权项目《被玷污的圣权》报告,2012年克拉玛依市工商界开始要求清真饭馆在斋月按以往正常时间营业,54个饭馆签署了遵从规定的保证书。自由亚洲电台维语组在2008年9月报道,一名在阿克苏经营快餐店的33岁的维族男子潘哈江(音),因要求政府重新考虑要所有餐厅在斋月开门营业的政策,结果在封斋月的前两天就被拘捕,并遭到当地公安局一名副局长的毒打。该部今年7月报道,喀什师范学院严禁维族学生参加斋月活动和禁食,在开斋之前的半小时,校方关闭了校内外的所有食堂和小卖部,如果小卖部给开斋的学生提供晚间食物,店主将受到惩罚。

三是严格控制清真寺的宗教活动。斋月是穆斯林最为神圣的月份,这期间的每周五在清真寺的礼拜就显得非常重要,斋月结束的日子是穆斯林最为隆重的开斋节,期间有很多宗教活动和欢庆活动。中国当局担心这些活动会导致人员聚集、引发事态,所以对斋月期间清真寺的宗教活动严格限制。据维吾尔人权项目《被玷污的圣权》报告:2012年,喀纳斯:政法委制定计划、安排干部对清真寺进行安全检查以及周围巡逻。喀什州:官员们被要求在斋月期间强化对清真寺的内部管理以及确保学生接受官方意识形态教育。迪里•夏提告诉自由亚洲电台:上周在喀什的新疆最大艾提尕尔清真寺外,有十多人被抓:“从当地获得的消息中,上周五主嘛日,在喀什艾提尕尔清真寺,中国的安全人员在寺门前,逮捕12名维吾尔青年,指控他们非法聚集在当地,另外,喀什和和田,还有阿克苏地区,到处在针对维吾尔斋月,进行清查,严防人们所谓的非法聚集”。

总之,这三方面的控制正是中国当局对维吾尔人宗教信仰的践踏,是遏制伊斯兰教、清除其影响的表现。无独有偶,据博讯网消息,日前中国某些省区,正在开展针对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教的“两清运动”:清理规范阿拉伯语学校和伊斯兰经文学校,清理两校的外省区师生(注1)。该运动与限制斋戒,都说明了中国宗教政策的大倒退。

从近代以来的治疆宗教政策来看,目前的宗教政策也是严苛的。1885年清政府在新疆建省,作为第一任巡抚的刘锦棠在给光绪的奏折中主张新疆宗教政策是:“修其教不易其俗”,意即:“改行省、设官吏,而郡县之以养以教,视同赤子,然而宗教、俗尚、伦理之间,未尝强而合也,饮食、衣服、言语、文字,未尝聚易而强之同也”(注2)。国民政府首任新疆长官杨增新对伊斯兰教也很开明,提出“信教自由、载在约法、公家自未便干预”(注3),“专恃兵力压制,绝不济事”(注4)。

1949年后,中国在新疆设立伊斯兰教协会,利用宗教配合统治,宗教政策相对宽松,维族能拥有一定程度的宗教自由。但好景不长,到1966年的“文革”,中共极左路线当头,消灭伊斯兰教成为治疆政策:伊斯兰教协会和几乎所有清真寺都被关闭、阿訇被逮捕和批斗、民族服饰被禁止、斋戒也被禁绝。文革时出生的维人几乎忘了自己民族信奉伊斯兰教。1980年中国改革开放后,新疆伊斯兰教协会恢复,诸宗教活动开始复兴。但自1997年伊宁事件和2009年“七五事件”后,新疆当局对伊斯兰教的政策越来越紧。习近平等新领导班子上台后,对新疆宗教政策似乎要倒退到文化大革命时代了,真的开始了“红卫兵治国”。

总之,新疆当局,在斋月严格限制维族民众的斋戒,不仅严重侵犯了维族人宗教信仰的权利,也是对伊斯兰教的打压,限制其发展,清除其影响,最终将维族同化。一个宗教自由的国度,肯定不会允许以上践踏宗教信仰的行径。海内外所有的宗教信徒和关注宗教自由的人士,都应该在今年穆斯林斋月(2014年6月28日到7月28日)期间,谴责中国当局践踏宗教自由的举措,并要求其兑现宪法,兑现它所签署的国际公约,落实宗教自由,保护民众的宗教信仰权利。



注1:见博讯网7月6日新闻:《中国对穆斯林开战“两清”运动,正引起广泛反弹》。

注2:见《中国新疆地区伊斯兰教史》(陈慧生主编、新疆人民出版社 2000年第一版)121页。

注3:见《中国新疆地区伊斯兰教史》(陈慧生主编、新疆人民出版社 2000年第一版)207页。

注4:见《中国新疆地区伊斯兰教史》(陈慧生主编、新疆人民出版社 2000年第一版)209页。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35期    2014年7月11日—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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